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视角下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孟天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张安伟,经济学博士,讲师,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原文出处: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为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基于历史逻辑探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矛盾演化,基于理论逻辑探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对立统一,基于现实逻辑探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实践导向。基于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视角下制度、主体职能、空间属性的动态转变,构建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视角下省际毗邻地区“一大核心—三元主体—三重空间”协同演化的理论框架。基于典型案例,探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的作用机制,包括:革新体制机制,通过“顶层设计+底层逻辑”的双轮驱动,激发协同动力;构建多元治理格局,通过“职能平衡+优势整合”的双重保障,筑牢协同基础;推动空间融合发展,通过“政策一致+要素互通”的一体联动,提升协同效能。通过完善制度创新生态、打造多中心治理格局、推动空间一体化建设等路径,解决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中的路径依赖、负外部性、空间非正义等问题。


期刊代号:F107
分类名称:区域与城市经济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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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际毗邻地区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空间。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畅通无阻”。畅通经济循环须打通区域内外有形壁垒与无形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有序流动与要素跨区域、创新性配置,实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畅通循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1-2]。作为要素流动的突出短板与经济循环的薄弱环节,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就成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合作”。这一系列政策出台,凸显了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在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省际边界线共有66条,总长度达到5.2×10[.4]km;省际毗邻县级行政单位849个,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比例接近50%。省际毗邻地区发展深陷经济边缘性、发展矛盾性、通联闭塞性等困境,协同难度较大[3-4]。其中大部分省际毗邻地区之间,统筹协调机制较为松散,导致城市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协同发展多数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且项目统筹推进难度较大;共享平台缺失导致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流动不畅,跨区域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致使其演变为经济格局中的“洼地”。但省际毗邻地区面积非常广阔,在优势互补区域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区位明显,成为“被遗忘又不可忽视”的重要空间[5]。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是多维联动过程,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基于政府行为的视角,已有文献研究发现政治晋升锦标赛[3]、财政分权体制[6]、毗邻党建[7]、公共品提供[8]等会对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产生影响。基于政策规划视角,已有文献研究发现革命老区振兴规划[9-10]、国家级城市群规划[11]可以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发展。基于行政边界视角,已有文献研究发现行政边界效应会导致毗邻地区的非协同性与割裂性[12-14]。基于市场一体化视角,已有文献探讨了市场分割对毗邻地区发展的影响[15]。基于交易成本视角,已有文献探讨了在重大外生冲击影响下,区域合作交易成本骤然变化时对毗邻地区发展的影响[16-17]。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这为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但目前鲜有研究从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视角,探索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的理论框架、作用机制与实现路径。经济区与行政区并非两区割裂,而是通过经济区与行政区良性联动[18],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序社会互补发力,在政策协同的环境中利用市场机制、社会组织连接功能统筹资源,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省域外围地区跨越式发展、高质量发展。

  本文边际贡献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出发,剖析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机制,并构建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视角下省际毗邻地区“一大核心—三元主体—三重空间”协同演化的理论框架。第二,以川渝高竹新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例,探讨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的机制。第三,基于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视角,从制度、主体、空间三个维度,探讨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逻辑理路

  (一)历史逻辑: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矛盾演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方针,财政管理高度集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财政积极性。在这一时期,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资源配置主要依靠计划。再加上经济区基础薄弱,要素集聚程度不高、经济联系强度低,无法发挥高水平的经济职能。而行政区则是由中央政府通过对社会再生产各环节进行统一规划与布局,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履行其经济职能。虽然经济区与行政区未发生明显的冲突,但经济区的经济职能被严重抑制。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政府将农业领域“包产到户”的改革经验拓展到财政领域,实行“分级包干”财政方针,进行分税制改革。这种做法极大地激发了地方财政的积极性,但也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等系列问题。在这一时期,行政区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市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受区际竞争、政治“锦标赛”等影响,地方政府多关注核心区域发展,往往忽视省域外围地区的公共投资,致使毗邻地区产业分工与功能协作水平低下,市场分割较为严重。虽然地方政府希望通过行政区、经济区发挥双重经济职能,但受路径依赖以及行政区与经济区非对等职能强度的影响,经济发展主要还是靠行政区主导。行政区经济与经济区经济的差异化发展,导致两者之间产生空间范围差异[19]。同时,经济中心呈现向行政中心集聚的趋势,行政区的资源要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优惠政策向行政中心聚集,省级毗邻的“外围”地区则成为政策洼地,省域“中心—外围”结构性非协调性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剧。随着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企业间高技术人才流动、技术协同攻关等合作越来越频繁,区域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伴随经济区经济职能缺失所引发问题的不断积累,经济区与行政区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经济增速被高度重视,经济发展的竞争性大于合作性,导致区域产业同构、空间碎片化、非均衡发展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市场作用由“基础性”转变为“决定性”,以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高效作用。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是要素自由流动,而在行政主导下的政府过度干预模式影响甚至阻碍了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经济区发展受到限制。中央政府已然在积极探索行政区与经济区互动机制,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历史上积累的矛盾无法在短时间内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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