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是现代学术意义上道教历史研究的起点。早期道教历史研究主要以道教史、化学史和道教外史为研究路径,改革开放之后走向建制化和专业化,研究领域和方法多元化,道教文献得以整理,涌现了大量断代史、教派史、区域史,此外在道教思想史、政治史、社会史、文艺史等方向皆有发展。① 尽管专业化的历史研究方法论令道教历史研究走向“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但在六朝道教史方面依然存在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甚至从整个六朝道教历史的描述来看,同样存在不同的史观。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六朝道教历史研究从具体史实认定到整体史观都出现如此多的分歧?我们又该如何评判这些差异呢?笔者认为,我们需要从史学理论的角度对六朝道教历史研究进行反思。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论是极容易被混淆却属于不同层次的问题。史学理论既有实践性,也有哲学性,包含了对历史本质和历史学科的思考。史学方法论则主要是历史学者研究方法的经验性归纳。如李红岩所说“‘历史理论’‘史学理论’‘历史哲学’处在理论框架的第一层次,‘史学方法’与‘史学方法论’则处在第二层次”。②就整个六朝道教史研究而言,我们已经有了史学方法论的自觉和反思,也尝试突破传统史学的研究视角。但总体而言,对这些历史问题的思考尚未上升至史学理论层面。 因此,笔者将基于史学理论,对六朝道教历史研究的问题进行学术反思,剖析各种六朝道教历史研究代表性观点的本质,进而指出这些不同历史认识背后存在的“元叙事”问题,提醒在史料和史观之外,我们应深化对叙事的认识,产生“元叙事”自觉,进而推动研究的转向。 一、复原六朝道教历史事实是否可能? 为了阐明六朝道教历史,学者们花了大量的精力收集分析史料,目的无外乎追求从大量琐碎的史料之中复原所谓“历史事实”。而历史学意义上的历史事实又是怎样的存在?美国历史学家阿兰·梅吉尔总结出四种对“大写的历史”(宏大叙事)的态度:1.现在就可以被讲述;2.存在,但需要进一步研究才能为人所知;3.存在,但永远无法为人所知;4.不存在。③这四种态度同样适用于看待历史事实。换言之,在很多人看来,历史事实不是不言自明无可置疑的存在,而且即便存在也不一定可知,甚至完全就不存在。六朝道教的研究情况,尤其让人不得不怀疑复原道教历史是否可能。 如果用最简短的话概括六朝道教的主要历史事件,那就是“道经道派涌现,南北天师道改革”,即出现了上清派、灵宝派等新兴道派,创作了上清经、灵宝经等大量道经,陆修静对南天师道进行改革,寇谦之则改革了北天师道。虽然在具体观点上有差异,但几乎所有六朝道教的整体叙事都在此框架之下进行。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六朝道教历史的真相呢?遗憾的是,我们建立此历史叙事框架是基于现有的史料,而六朝道教史料并不充分,一些关键历史环节的描述都是通过孤证,或者少数人的活动记载,以此构建的道教史应该存疑。 比如,对于活跃于晋代和南朝的丹阳葛氏家族,除了葛洪相关史料比较多,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从左慈、葛玄、郑隐到葛洪的师承谱系,之后葛氏家族的史料就很少,尤其是关于葛巢甫造构灵宝经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只有梁代陶弘景《真诰》卷二十“葛巢甫造构灵宝,风教大行”这一条决定性证据。而陶弘景是东晋另一奉道世家许氏所传上清大洞诸经的推崇者,所以对葛氏家族带有偏见,很难保证是客观记载。即便葛巢甫的确造构了灵宝经,那这些灵宝经是哪些经典依然是不明确的。陶弘景还说陆修静“敷述《真文赤书》《人鸟五符》等”灵宝经,这些灵宝经与葛巢甫所造构的灵宝经是什么关系也无法从《真诰》的记载中得以确认。陆修静与葛氏家族应该是没有直接师承关系的,陆修静传的灵宝经到底是否为葛巢甫所传也不能确认,很可能就是陆修静本人改编的。④这样的话,六朝道教史上关于灵宝经出世这个关键事件的描述几乎都是基于主观的孤证,史料本身的可信度有限,内容表述也含糊不清,我们基于这种史料构建的历史是否真正反映了历史的事实?同样,南朝天师道改革等问题,我们主要依据陆修静的主张,但这种大规模的宗教改革得以实现显然不是个人行为,改革具体是如何推进的其实也是未解之谜。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陆修静流传下来的几部作品以及陶弘景的《真诰》,六朝道教历史将完全被改写。从另一个角度说,更多的失传史料,让我们永远无法看到六朝道教历史的另一种面貌。 这听上去的确让人感到沮丧和不安,如果众多学者花了大量精力研究所“复原”的历史并不一定是历史的事实,那历史研究的意义又何在呢?不得不说,我们在六朝道教史研究,甚至历史研究之中首先要有的觉悟,就是放弃对可以通过今人的描述复原所谓历史事实的幻想。因为所谓历史事实,是我们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虚设的一个存在,认为透过史料记载可以客观描述出历史事件的原本面目,即历史事实。但是,历史事件发生之后不会重演,我们看到的只有史料记载,没有被任何史料记载的历史事件对后人来说就相当于没有发生过。我们可以认为客观存在历史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复原出历史事实。 从六朝道教史研究的方法来看,学者们普遍采用的是通过史料考据描述历史的方法,这基于实证主义的史学理念。19世纪德国历史学家兰克就主张以严谨的史料考据方法,做到“如实地书写历史”,他及弟子形成的“兰克学派”的历史理论,被概括为历史学等于史料学。正如兰克在《论历史科学的特征》一文中认为:“我们必须尽可能准确地研究那些本真的信息,以确定我们是否能够揭示真实的动机。这样做可能比人们能够想到的频繁得多。只有当我们在这条路上不能再多走一步时,我们才被允许做些推测。别让人们认为这种局限性将限制观察的自由;相反,研究越是以文献为基础,就越精确,研究成果也更加卓著。”⑤可见他主张掌握反映真实情况的材料,只有不得已之时才进行推测,文献基础越扎实,研究成果就更能精准反映历史。所以,兰克的历史研究基于广泛的史料,如其在《1494—1514年的拉丁和日耳曼民族史》前言所说:“对于这样一种新研究,资料从何而来?作为本书基础的资料是回忆录、日记、信函、外交报告、见证者的叙述。他种材料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引用:它们是可以从上述材料直接推衍出的,或是材料具有某种第一手的性质。这些材料必须页页核定过。”⑥可以说,兰克重视史料收集和考证的研究风格,在六朝道教史研究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