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以法治方式助推新兴领域发展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关注重点。《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我国立法机关应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工作,推进新兴领域治理规则的制定。①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强新兴领域立法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强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②新兴领域立法以回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凸显的、亟须解决的问题为主要任务,体现立法事项具有的战略性、时代性、科技性、国际性等特点。新兴领域立法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法学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重点内容,其直接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当前,新兴领域的迅速发展已引发一系列负面溢出效应,如智能互联网的崛起给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带来了极大冲击和“破窗性”挑战,③加快推进新兴领域的立法工作势在必行。就新兴领域立法的策略、思路与原则而言,有学者建议,新兴领域立法既要尊重我国“多元混合社会秩序结构”,④又要根据实践经验的成熟度、立法的需求度进行类型化立法,发挥立法对新兴领域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⑤更要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特别是特定群体的基本权利,⑥以人民民主为价值取向,使人民群众的意见被尊重、人民群众的诉求被倾听、人民群众的智慧被吸纳。⑦在民主立法之外,重视依法立法和科学立法,以合法性、合理性和合逻辑性为标准设计和检验不同类型的新兴领域立法。⑧这些研究基于不同视角、运用不同方法对新兴领域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具有启发性、创新性和开拓性。但现有研究大多围绕新兴领域立法的具体实践展开,尚未从整体层面对其加以考察。新兴领域立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整全性视角梳理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与制度对新兴领域立法的期待与要求,进而明确新兴领域立法应当遵循的核心价值理念。 一、作为元点的新兴领域立法底层逻辑 (一)从新兴领域到新兴领域立法 新兴领域是新兴事物产生、发展、变迁的时空场域,最初指代“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兴领域”的发展。2016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概括了“新兴领域”的大致内容,包括网络、极地、深海、外空等领域,⑩使“新兴领域”的内涵突破了原有的技术和产业范畴。其后,习近平总书记陆续在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保护、党的组织工作、人大制度建设等专题工作会议上谈及“新兴领域”,(11)使“新兴领域”涵盖的范围愈加广阔,包括但不限于海洋、极地、网络、外空、核安全、反腐败、气候变化等领域。(12) 可以发现,新兴领域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变迁、技术演进、国家能力(13)提升等因素而生成、发展和进化的场域,关涉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诸多内容。其中,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是新兴领域存在和发展的背景,新兴技术是新兴领域生成的重要内驱力,新兴产业和新疆域是新兴领域的重点布局场域,国家持续增强的在国内外追求自主性目标的能力是新兴领域得以不断拓展的支撑和保障。我国新兴领域具有五个特征:一是涵盖面广。新兴领域不仅涉及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智能制造、无人配送等前沿科技与产业,而且涵盖生物安全、社会信用、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二是更迭速度快。新兴领域是因应技术进步、产业变革、经济发展产生的治理领域,快速更迭发展是其本质属性。三是彰显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以实现自立自强的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为龙头,(14)是新兴领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而新兴领域的发展反过来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广阔的活动场域。四是未知风险多。新兴领域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未知风险,如数字经济风险、权利保障风险、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风险、国家安全风险等正呈现出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的态势。五是视野全球化。新兴领域与我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及参与全球治理的担当密切相关。明确新兴领域的意涵与范围,既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体现,也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在要求。 相对于其他领域立法,新兴领域立法在内容、功能、视野等维度上具备独特性:一是新兴领域立法在内容上凸显出科学技术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兴领域发展从根本上说源于科技的创新和应用。”(15)新兴领域立法通过强调科技创新和应用,培育并壮大新兴产业,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根本动力。二是新兴领域立法以前瞻型和促进型立法为主,强调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功能,对新兴领域的发展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三是新兴领域立法兼具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双重视野,在积极推动和引导国内新兴产业的同时,大力参与新兴领域国际治理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为改善国际秩序作出重要贡献。由此,新兴领域立法在理念上宜采取审慎包容的基本原则,在坚守国家安全底线的同时,以包容开放的姿态面对新兴领域的发展,为其预留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可能。 (二)新兴领域立法底层逻辑的意涵 事物的发展总是动态的、持续变化的,只有掌握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才能把握事物运行的底层逻辑。底层逻辑这一概念在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被广泛使用,一般指代问题或现象背后的规律、(16)决定性因素、(17)结构性作用或根本原因。(18)底层逻辑既是事物最本质的存在,也是探究事物基本原理、基础结构以及发展方向的前置要素。新兴领域立法的底层逻辑不仅决定着新兴领域的立法理念、价值导向与制度设计,而且是推进新兴领域法治化的关键,也是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的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