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实践情境下的社会工作循证研究体系:从医学化到整体性①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龙韬(1986- ),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四川 成都 611130)。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基于生物医学与医学化范式的实验主义循证方法,在(健康)社会工作领域的应用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缺陷(干预低标准化、评级标准不兼容、方法单一)。因此,循证方法需要进行“社会工作化”,才能适应干预的复杂性、个性化、主观性和动态性等实然性结构特征。本文通过构建整体性证据、核心策略-有机成分分析、最佳证据标准、多元方法体系来回应这四个特征。此框架在多元维度上实现融合并标志循证的“干预设计”转向,且强调情境化裁剪与迭代评估,其核心贡献在于推动循证在地化再生产,为中国社会工作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方法基座。


期刊代号:C42
分类名称:社会工作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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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一个应用性的学科要良性发展,生产的知识需要能够指导实践,实践的经验能够用于生产知识。②作为一个新的应用性学科,社会工作在现阶段发展中存在知识与实践之间的显著割裂。③实验主义循证实践的理念为微观健康社会工作提供了一条实现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可行路径,它促使经验性社会工作向以实证为基础的专业社会工作转变,让社会工作者进行干预设计与实施有了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作为科学指导,弥合了知识与实践的距离。然而,最初来源于医学的实验主义循证方法在社会工作中的适用性从一开始就备受批判,最核心的缘由就是因为其无法有效应对社会工作干预的复杂性、个性化、主观性和动态性等四大实然性结构特征,循证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专业性和科学性,也可能因实用性不足的实验主义指南与手册的路径依赖,反致专业能动性与情境适配性下降,削弱一线干预的决策质量。④

  实验主义循证方法通过整合和比较干预方法的效应值并建立不同干预方法推荐等级的形式,但未能完成弥合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之间距离的使命,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加剧了二者之间的隔阂。⑤实验主义基于生物医学和医学化范式,在认识论层面不能适宜干预语境的复杂性⑥、回应案主的个性化需求、纳入考虑案主和社会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以及适应干预过程的动态性。⑦因此,循证证据的范围在认识论层面需要超越实验主义循证方法所倡导的“最佳研究证据”,扩展到涵括案主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的实践证据。在方法论层面,实验主义循证方法也具有三个与社会工作实然性结构不匹配的特征:第一,与医学的单纯药物干预不同,社会工作干预方法往往是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复杂性干预,其核心策略和干预技术非常多元和复杂,然而,现有关于社会工作干预的循证文献并没有构建出包含核心策略与具体干预技术的实用性强的循证指南。第二,现有证据评级标准主要关注研究设计和执行的科学性,而忽视了证据对干预设计的实践性指导意义以及满足案主具体需求的目的,因而需要建立适合社会工作干预的最佳证据标准。第三,按上述需求扩展之后的整体性证据非常多元,单一的实验主义定量循证整合方法显然不足以涵括,因此需要构建多元方法体系来进行干预的设计、执行与动态性完善。

  近年来,循证指导决策(Evidence-informed Decision Making)和实施科学(Implementation Science)在健康社会科学领域逐渐兴起。与传统实验主义循证方法不同,它们不仅关注多元证据,更强调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纳入干预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以回应社会工作干预的动态性、个性化与主观性特征。⑧目前,这些理论和方法已在公共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发展出一些可操作的知识转化框架。⑨然而,这些框架多聚焦于证据的应用与转化,较少涉及对证据本身局限性的反思与干预设计前端的深入探讨。此外,这些框架主要针对宏观政策领域,尚未适用于健康社会工作这种更微观、更个性化的干预场域。本文从中得到的主要启示是:在纳入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同时,更应强化案主与社会工作者的互动反馈,以不断优化干预设计与实施策略。因此,为了在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上完成循证方法的“社会工作化”,本研究的核心目标包括:明确循证方法在指导社会工作干预实践中的不适应性和探索解决这些不适应性的有效途径,并最终构建一套可操作化的理论-方法论框架。因此,为回应中国情境下社会工作知识“输入-转译-再生产”的长期失衡,本文以问题导向与实践导向为原则,将循证方法的“社会工作化”置于构建中国社会工作自主知识体系的总体目标之中:在地整合研究证据与实践证据,形成可操作、可评估、可推广的干预设计知识;以本土需求与专业反思为基点,推动从“移植式引用”走向“本土化重构-理论再创新”的知识生产路径。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不是排斥国际范式,而是在平等互鉴中确立中国问题意识与方法自信,进而提升社会工作对复杂实践情境的解释力与行动力。

  二、实验主义循证方法应用于社会工作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缺陷

  在社会工作领域,对循证研究与实践的确切定义尚未达成共识。一些学者将其理解为按照固定步骤评估与应用研究证据,另一些则视为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指导干预。⑩这种定义模糊导致了实践中的混乱。(11)当前主流的实验主义循证方法通常包括明确问题、系统检索证据、严格评估证据,并形成指导实践的干预指南。尽管近年来部分学者强调循证方法应整合研究证据、临床经验与案主偏好,而非仅限于定量meta分析(12),但多数社会工作循证文献仍偏向于使用系统综述和定量meta分析整合干预方法的有效性证据。(13)实验主义循证方法在健康领域广泛应用,是因为它可以减少主观偏差,增强干预可靠性和可推广性,并提高干预效果的说服力和多学科合作的成功率。(14)然而,越来越多社会工作学者指出,这种方法无法充分适应社会工作实践的复杂性需求,存在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的局限,阻碍其有效应用。(15)

  (一)生物医学与医学化范式与社会工作干预实然性结构的认识论不兼容

  在认识论层面,实验主义循证方法基于生物医学与医学化范式,与社会工作干预的复杂性、个性化、主观性和动态性特征存在显著不匹配。(16)生物医学范式倾向于将问题病理化和单因化,忽视了干预背后的社会、文化和政治经济因素。(17)恩格尔(1977)(18)提出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型强调疾病的多元影响因素及干预的生态复杂性。然而,现有循证方法虽尝试采用该模型,却往往因其过于复杂而缺乏实践可操作性。(19)

  同时,医学化(medicalization)现象进一步强化了循证方法对案主及社会工作者能动性的规训和控制。(20)医学化通过定义和量化案主需求与健康指标,逐渐将“健康”去自然化、商品化,甚至将死亡、衰老等现象重塑为需要干预的“非健康”状态。(21)这种过程通过技术性语言与科学逻辑来掩盖自身的价值取向,削弱了案主的主体性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动性,使健康成为技术化治理的工具而非福祉的真实体现。(22)医学化通过将“生命及其机制带入可明确计算的领域中……(使)知识-权力成为改变人类生活的中介”,破坏了案主和实务工作者的能动性和自我照护(23),这样会造成三个后果。

  第一,医学化过程使案主的需求被异化为可统计的标准数据,用以形成生物权力的规训技术。(24)在此背景下,“健康”被建构为一种非中立的价值性符号,用于定义“正常”和“理想”状态。研究专家利用客观化、技术化语言,将案主复杂、个性化的需求简化为症状清单和标准化的干预方案。(25)这种过度标准化的循证方法不仅难以真正回应案主的个性化需求(26),还可能使社会工作者对案主的真实需要“视而不见”,强化专家视角和案主的依赖性,导致非人性化的干预。(27)社会工作干预场域的特殊性与不可复制性,也降低了标准化循证方法在实践中的实际效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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