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合力提升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其阳,南京审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研究馆员。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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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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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高校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节点,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关键交汇点,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使命。完善高校监督体系、提升高校监督效能,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2025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指出,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专责监督为主干、基层监督为支撑、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高校监督治理实践中,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作为四类主要监督类型,共同构筑了高校监督体系的基石。因此,如何进一步有效提升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合力,是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命题。

  一、文献梳理

  随着新时代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实践不断走深走实,学术界予以高度关注,进行了丰富的学理性阐释,提出了一系列学术观点。综观既有研究,针对高校监督,目前学术界大致形成了三种观察视角:内控监督说、政治监督说和协同监督说。

  1.内控监督说。高校内控监督主要包括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高校内部控制系统是确保其经济事务活动遵循规定并高效执行的核心机制(钟冲和邹莹,2024),其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设置:一是环境层面制度,二是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评价与监督制度(刘国平和唐大鹏,2019)。财会监督能够确保资金和资源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是高校发挥育人育才重要使命的有力支撑(吴永立等,2025)。为此,高校必须建立起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监督机构分别拥有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控权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体系(黄永林,2021),从而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效能。除财会监督外,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同样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实现高校内部审计全覆盖是其发展过程中防范经济活动风险、提升治理能力和实现价值增值的客观要求(邹轶君和李娇,2025)。从内部控制视角看,高校内部审计应高度关注内控关键领域的薄弱环节,从而更好地揭示风险隐患(夏午宁和张键琦,2022)。

  2.政治监督说。高校政治监督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政治监督对于确保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田坤,2024)。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视域中,高校政治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将政治监督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将政治监督和教学科研相结合、将政治监督和办学治校相结合(杨晖和何鹏程,2023)。一方面,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预防高校腐败风险与健全高校监督体系的必然选择(石泽华和彭国亮,2022),高校要进一步推进完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使内部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有力、有效(曲雁,2022);另一方面,高校党委还要深刻理解巡视工作的政治意义,进一步把握巡视工作方针,擦亮巡视“利剑”,确保高校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赵罡,2023)。在路径上,高校要进一步优化巡察协作配合机制,协调各类监督力量,从而切实增强监督合力(黄存金,2022)。

  3.协同监督说。有关高校协同监督,现有文献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研究:一是高校协同监督的重要性。高校巡察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能够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整体效能,为实现立德树人目标提供坚实保障(姚君君等,2022)。二是高校协同监督存在的问题。首先,当前高校协同监督机制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如高校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督协同效能低,监督职能部门多,监督协同职能受阻,监督系统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协同合力作用发挥不畅(蔡凌伟和陈微云,2022)。其次,高校协同监督的政治属性聚焦不够,对经济活动问题背后的政治逻辑和政治偏差关注更少(黄雷,2025)。三是高校协同监督的路径。要以大数据思维重塑高校财会、审计、巡视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曾晓璇等,2024),实现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等主体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促成各类监督主体有效互动(宋俊,2023)。

  既有研究从内控监督、政治监督和协同监督等视角就高校监督研究领域提出了诸多有益的观点,不同的研究视角共同构成了对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合力提升的多维度探讨,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文献基础。然而,既有研究仍有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空间:第一,从研究视角维度看,学者们较多聚焦于内控监督或政治监督等单一视角的讨论,对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合力提升的专门研究付之阙如,整体上看研究仍然较为单薄。第二,从理论分析框架维度看,尽管部分学者已尝试将协同理论应用至高校“纪巡财审”监督研究领域,但仍需运用更多适切的经典理论分析框架对相关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而统合以往的研究成果,破除相关研究领域知识谱系的“碎片化”。基于此,本研究尝试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审视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实践,探析高校“纪巡财审”监督贯通融合的“碎片化”样态,并就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合力提升进路提出对策建议,从而进一步拓宽理论视野,并为相关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引。

  二、整体性治理:高校“纪巡财审”监督合力提升的一个新理论视角

  1.整体性治理理论内涵。整体性治理理论(Holistic Governance Theory)是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兴起的一种公共治理理论,由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Perri 6)在其著作《整体性治理: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方法》中进行了系统阐述。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主要源于对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理论的反思。新公共管理理论在20世纪70~80年代盛行,强调分权、市场化和绩效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效率。但随着实践的发展,新公共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如部门间缺乏合作与协调,导致管理碎片化和部门本位主义盛行。各部门过于关注自身目标,忽视整体公共利益,出现信息流通不畅、资源无法有效整合和过度碎片化等问题。此外,由于公共治理任务日益复杂化,需要跨部门、多主体的协同合作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传统治理模式难以满足相关治理需求。基于这样的背景,整体性治理理论应运而生,以弥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不足,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治理模式。作为全新的治理范式,整体性治理奉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圭臬,着眼于解决部门之间的协作难题,实现治理的协调、整合和创新。换言之,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注重数字技术的应用,以合作性整合治理机制对“碎片化”问题进行破解,使治理从碎片化走向整体性(张玉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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