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据空间成为全球数据战略核心的背景下,如何构建高效、可信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是国家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命题。文章聚焦数据空间理念在政务领域的关键实践欧盟“一次性原则”技术系统(OOTS),剖析其在数据空间背景下的运行机制。文章基于活动理论,构建“制度设计-技术架构-生态协同”三维框架,揭示了OOTS如何通过完备的法制与治理体系、标准化的互操作技术工具集以及多元主体协同网络,将数据空间所倡导的数据主权、互信互操作、可信连接与价值共创等核心原则落地。研究发现,OOTS的成功实践为解决传统政务数据共享的局限性、建立跨域信任提供了一套系统性的数据空间解决方案。因此,文章从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互操作技术架构和培育协同治理生态三个维度,为我国在数据空间战略下优化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提出了发展策略。
OOTS在欧盟内部构建了有效的公共数据互操作平台,利用电子身份证(eID)和在线数据交换(eDelivery)两个基础模块进行身份验证和数据传送,并借助证据代理(Evidence Broker,EB)、数据服务目录(Data Service Directory,DSD)和语义存储库(Semantic Repository,SR)等工具在公共部门与用户之间实现政务数据共享[10]。截至2024年12月,欧盟已有27个成员国接入数据库,可以实现系统相关操作。 1.2 文献综述 现有研究为理解政务数据共享和数据空间提供了重要基础,但也暴露出现有研究范式难以应对系统性挑战的局限。 一方面,传统政务数据共享研究聚焦于局部优化,缺乏系统性解决方案。国外学者围绕共享意愿[11-12]、公众信任[13]、技术安全[14-15]及政策实践[16]展开了深入探讨。国内研究则更侧重于协同治理转型[17]、服务能力提升[18]、跨部门协作动机[19]等政府职能建设方面,并普遍指出了法律建设滞后[20]与个人信息保护不足[21]等问题。这些研究成果丰硕,但大多在现有的点对点或平台式共享框架内寻求优化,未能从根本上突破因缺乏统一治理规则、标准技术组件和协同生态而导致的信任脆弱、互操作困难等结构性瓶颈。这正是数据空间范式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 另一方面,数据空间研究虽已兴起,但在政务领域的实践探索尚显不足。学界对欧盟数据空间的政策体系[22-23]与治理经验[24-25]已展开系统性探讨,尤其在健康数据空间领域形成了丰富的学术积累[26-27]。然而,现有研究在探讨欧盟政务数据共享时,多集中于法律制度的文本解读,缺乏对一个完整、可运行的政务数据空间案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性剖析[28]。针对国内迫切需求的、能够将数据空间理念转化为可操作路径的具体实践案例分析严重不足,导致其对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建设的直接指导价值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