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情报服务的价值共创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邹纯龙(1991- )(通信作者),男,博士后,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科技情报与情报服务;王浩聪(2001- ),男,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情报与情报服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马海群(1964- ),男,博士,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教授(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博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数字社会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黑龙江大学数字政府研究院,研究方向:信息政策与法律(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原文出处:
现代情报

内容提要:

[目的/意义]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的机理,以期提升创新情报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创新情报的价值实现。[方法/过程]研究基于价值共创理论及TOE理论,从环境因素、技术因素和组织因素3个方面探究创新情报价值共创的形成机理,并在此基础上应用系统动力学方法进行仿真分析,探索关键因素及组合因素的动态关系。[结果/结论]结果表明,创新情报产品标准和隐性需求对创新情报供需匹配水平影响较大,创新情报机构、创新环境、情报技术投入、算法优化及创新情报产品标准等变量协同发展对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影响显著。


期刊代号:G9
分类名称:图书馆学情报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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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24》显示,中国创新能力世界综合排名第十位,相比2012年的第二十位提升了10个位次,是十余年来进步最快的国家,也是唯一进入世界前十行列的中等收入国家[1]。中国政府正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轮驱动,并推动加快迈向科技强国、制造强国。在此背景下,情报理论和实践的重心应该向着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导向的创新情报理论和实践转变[2]。创新情报服务在提高创新效能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不仅能够激活创新主体的潜力,还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创新情报服务以创新链为服务对象,侧重于服务未知科技创新领域的、从创意孕育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通过搜集相关信息并系统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判断,进而提供给使用者以支持其动态研判[2]。在创新情报服务过程中,如何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情报分析思维,使多元化的创新主体实现和谐且有价值的共生共创是本研究的目的。价值共创理念源自企业与消费者共同构建消费体验的过程,随着理论的演进,其应用范围逐步扩展至由多元社会经济主体构成的互动网络。该理念注重各主体在自主认知与反馈的基础上,依据各自的价值定位,从制度、技术及语言维度展开协作,最终在开放共享的时空结构中实现协同与价值共创[3]。

  鉴于此,本研究分析了创新情报供需匹配及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的相关概念及研究,并基于价值共创理论及TOE理论,提出了创新情报价值共创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的系统动力学模型,通过模拟仿真探索其作用机理,激发多主体的协同效能,推动创新情报服务的优化配置与高效运用。

  1 相关概念与界定

  1.1 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相关研究

  当前,原始创新逐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与科技进步的核心驱动力,情报工作将更多转向主动探索与开拓未知领域,“情报先行”的作用在于为探索性创新挖掘潜在的发展路径。这种变化使情报需求的内容发生改变,使研究对象从科技情报向创新情报拓展[4]。现有关于创新情报的研究并不充分,从国外的实践和研究来看,已有创新信息科学与技术研究组(ISYOU),作为推动信息科技发展以支撑科研工作的学术性作者[5]。同时,从企业创新情报需求的视角出发,Weiss D S等分别构建了创新情报的获取机制,以有效识别创新机遇并实现创新成果转化[6-7]。中国的学者研究方面,仅戴国强等学者探究了创新情报工作的具体内涵及特点[2,4],学者戴国强[4]提出,创新情报是将科学研究活动置于整个创新活动之中,从而考虑如何为科学研究的创新提供情报支撑。结合戴国强等学者的观点,本研究基于创新链视角探究创新情报概念及特点,认为创新情报是为创新链提供情报支持,通过情报产品为创新链中情报需求方提供决策支持或决策引导。创新情报服务是服务于从创意孕育到成熟技术产业化的全过程,为情报需求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工整理数据信息,并形成价值判断且有效传递、促进创新的活动,参与者包括企业、科研院校、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价值共创理论起源于协同生产的概念,21世纪初,伴随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及生产效率的显著提升,逐渐形成了服务主导逻辑,强调生产与消费连续性,视消费者为价值共创核心,服务为经济交换基础[8]。早期的传统价值共创理论主张,价值主要由企业单向传递给消费者,而服务导向的理论框架则突出价值创造是一个由多主体参与、结构复杂且持续演进的循环系统,任何一个参与者都承担着资源和服务交换角色[9]。

  价值共创思想已广泛应用于创新系统研究。①从资源基础角度,学者们分析了价值共创能够推动创新系统发展的作用机制。组织需要为了维系自身所需资源而与其他组织保持互动[10],有些企业拥有创新所需的关键资源,这些资源具有异质性、价值性、难以模仿和不可替代的特点,使企业之间需要依赖资源,形成合作关系[11];而价值共创是各参与主体通过资源协同合作,共同促进创新系统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动态状态[12]。②在关键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等战略创新领域,现有研究通过价值共创理论解读了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机制。如崔宏超等[13]提出了“明确统一的创新目标导向—核心企业主导互补型创新主体紧密交互—创新要素向核心企业聚集—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价值共创过程。解学梅等[14]聚焦开放式创新领域,以价值共创为指导思想,分析了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的主要构成要素及其核心属性,并深入研究了其稳定性对系统运作的影响。张越等[15]在研究技术创新市场化过程中发现,根据不同商业化阶段的特点,信息交互对用户参与企业价值共创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相应的理论模型。可以看到,现有创新战略领域的价值共创研究主要聚焦探究主体间的合作共享机制,即分析参与主体的互动关系特点,缺少从情报视角探究如何提升主体间合作效率。因此,本研究通过分析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机理的方法,进而明晰创新情报服务如何支撑关键性创新中的多主体协同互动。

  综上所述,本研究将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定义为:以创新情报服务为核心,创新情报机构、企业、科研机构、政府等多个主体,通过创新情报资源交换与整合行为,构建起一个有机的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网络,实现创新资源价值的共同生产和创造。

  1.2 创新情报服务供需匹配

  创新情报服务供需匹配是立足于创新情报价值实现的角度,因此,需要处理好创新情报供给与需求的关系,让相关利益者有序参与到情报流通整个过程中,形成明晰的需求匹配机制。现有研究表明,情报工作正在以数据为起点,实现对服务价值链的重构[16]。而数据流通的动力来源于各主体基于供需的交换行为[17],通过这种交换行为,主体的这些创新情报需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满足时,价值就会获得创造,当各主体的价值创造达到帕累托最优时,这一系统中的价值创造就演变成了更高形态的价值共创。因此,从供需匹配视角来研究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即认为创新情报的价值创造不仅与相关利益主体对创新情报服务和产品的价值需求有关,还与创新情报机构的服务供给条件和能力密切相关。匹配供给与需求是创新情报服务价值共创的必要条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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