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循证取向的知识结构化教学评价的内涵 (一)循证取向的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是根据教学目标对课堂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一项活动,评价的主要对象是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1]。但正如教育评价专家泰勒所言,“评价的过程在本质上是确定课程在实际上实现教育目标的过程……因此评价是确定所期望的学生行为发生实际变化的程度”[2]。显然,实施教学评价的关键就是要找出“学生行为发生实际变化程度”的证据。那如何获得这些证据?传统的教学评价往往通过纸笔测验手段进行简单量化,把测验成绩作为直接证据,以此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而判断教师的工作有效性。这种简单、粗暴的证据观和评价观,既不符合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又有悖于评价的公平性原则。 在循证教学中,“最佳证据”被定义为“外在的有效教学经验和个体的专业智慧的有机整合”[3]。根据这一定义,循证教学的证据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外部的、已证明行之有效的“教学经验”,包括相关的科学研究证据、课标的教学建议、权威专家的意见、教师集体的研讨结果、教学案例研究的结论等;二是来自内部的、教师个人的“专业智慧”,包括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前后测数据、课堂观察数据、课后访谈数据等。因此,循证取向的教学评价不仅仅是收集和分析测验成绩,还包括将与课堂教学相关的多方数据与他人的有效经验、个人的经验智慧进行整合,并将其转化为教学判断和决策的依据。这一要求显然有效地提升了教学评价决策、程序、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这便是循证取向的教学评价的核心要义。 (二)指向知识结构化的教学评价 如上所述,教学评价的本质是要评价学生行为的实际变化程度,这一要求实质上指向了构成教学评价的三个基本要素:评价目标、评价标准、评价工具。就知识结构化而言,当前课程标准并未对其评价作出明确的要求或规定,但从知识的建构过程来看,学习者对课程知识的结构化一般需要历经三个方面:本体结构化、认知结构化和实践结构化[4]。这三个方面也是知识结构化的三个维度。基于此,我们可以对知识结构化评价的目标、标准和工具作如下阐释: 评价目标是期望学生通过学习,在本体、认知和实践三个维度所能达到的知识结构化程度。其中,本体结构化属于最低层级的结构化,评价目标指向客体属性的课程知识逻辑结构,要求学生对知识的内在逻辑和推理关系形成正确的认识;认知结构化属于中间层级的结构化,评价目标指向主体属性的学生认知结构,要求学生对知识的认识过程建立特定的认识思路或认识模型;实践结构化属于最高层级的结构化,评价目标指向社会属性的知识应用结构,要求学生对应用知识解决各类情境问题的过程形成稳定的策略、方法或方案。 评价标准是把知识结构化的评价目标分解为指向具体知识内容的结构化程度指标,使评价目标转化为可观测、行为化的评价内容。由于任何形态的知识都可以解构成符号、逻辑和意义三个构成要素[5],这就意味着无论是本体结构化还是认知结构化和实践结构化,都可基于这三个构成要素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进行结构化程度评价,并依此制订相应的评价指标,建立如表1所示的“3×3”评价指标框架(具体指标见第二部分案例说明)。

评价工具就是针对知识结构化评价标准所采取的评价手段,将知识结构化的评价指标外显为可操作、可量化的具体行为。课堂教学评价工具一般包括表现性评价工具(如课堂观察评价量表)和传统测验工具(如前后测评价试题)。因此,知识结构化评价工具的设计,主要就是根据上述指标框架,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开发指向知识结构化的情境任务、问题或试题。教师通过学生在情境任务、问题或试题中的表现,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化程度进行量化评估,获得“学生知识结构化行为发生实际变化程度”的证据,进而得到评价结果。 二、循证取向的知识结构化教学评价实践——以“元素周期表的应用”为例 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循证取向的知识结构化教学及其评价要求,笔者以鲁科版高中化学必修2第1章第3节“元素周期表的应用”为例,开展了循证教学案例实践研究,下面就其中的评价操作部分进行展示和说明。 (一)评价准备 合理的评价指标和有效的评价工具,是获取评价证据、确保循证教学得以科学实施的关键要素。因此,评价准备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基于对课程标准及教学内容的分析,制订和设计指向知识结构化的评价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工具。根据上文关于知识结构化教学评价的内涵阐释,本研究制订了如下页表2所示的“元素周期表的应用”知识结构化评价指标,并依此设计了相应的前后测评价工具。以表2中“认知结构化”中的“意义”指标2为例,该指标要求“能根据同周期/族物质性质的相似性和递变性,推断非代表物质的性质”。为了更好地比较和观察教学前后学生在该指标上呈现的变化程度,本研究采用题组的方式设计了相应的前后测试题,下面各举一例进行说明。 例1(前测题):根据元素周期律知识,下列对VIIA族元素物质性质的推断错误的是( ) A.还原性:KI>Na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