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舆论映像

作  者:

作者简介:
阎书钦,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原文出处:
近代史学刊

内容提要:

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形成了鲜明的、积极正面的舆论映像。透过这种舆论映像,可以看出,当时中国舆论界对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诸多关键要素有了较深入、系统的了解。在九一八事变后中国面临民族危机和经济危机双重压力的情况下,中国舆论界看到苏联经济的高速增长与资本主义国家深陷经济危机的强烈反差,由羡慕苏联经济超常规快速发展,进而主张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中国舆论界对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赞赏,主要出于学习苏联经验、求得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从而克服民族危机的考虑。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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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1928年至1937年“一五”“二五”计划建设,苏联正式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实行全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严格的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根据苏联当时公布的情况,苏联经济在“一五”“二五”计划期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发展。这引起同时期中国舆论界的高度关注。在全民族抗战爆发前的20世纪30年代,中国一方面受到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波及,经济凋敝,另一方面,深陷日本侵华导致的民族危机。这促使中国舆论界努力寻求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以便既改善民生,又增强克服民族危机的国力。这是中国舆论界关注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基本语境。实际上,中国舆论界对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观察与思考,具有强烈的中国意识。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作为客观历史现象,反映于中国舆论媒体,既包含中国舆论界的认识和误区,又有中国舆论界基于自身立场和视角进行的思索,从而形成一种主观和客观因素并存的舆论映像。本文以《大公报》为主,兼用《经济学季刊》《独立评论》《中苏文化》《中央日报》《俄罗斯研究》等近代报刊资料,具体考察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这一重要思想现象。①

  一 映像的形成:中国舆论界的认知重点

  苏联“一五”“二五”计划期间建立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主要包括两大要素,即推行全面的公有制和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制度。这就结束了20世纪20年代允许个体农业和某些私营工业存在、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市场机制的新经济政策。对于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这两大要素,30年代中国舆论界做了大量报道和介绍,在中国社会中投射出积极正面的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舆论映像。

  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苏联在各经济领域全面推行公有制。一些赴苏联访问的国人对苏联消灭私有制、推行公有制的进程,有直接的观察。1930年5月4日,率中国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中苏会议的莫德惠乘火车行至苏联西伯利亚下乌金斯克时,听当地人说当地居民原来多以经商为业,“自革命以后,资本国有,政府设贸易部,取商人而代之”。②1932年12月至次年春随苏炳文东北抗日部队进入苏联境内的陈姓人士也观察到,虽然苏联尚未完全消灭私有财产,但在伊尔库茨克、赤塔、伯力等地,“私有营业灭亡了,国有营业便起来了”。③中央社记者冯有真1936年9月在莫斯科逛街时惊奇地发现,街头小贩竟然采取国营方式,不禁发出感叹。④苏联全力推进公有制的进程,在不同时间访问苏联的国人那里得到生动的展现。

  中国舆论界对苏联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制度怀有强烈好奇心。时人敏锐地注意到,苏联在全面推行公有制的情况下,并未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而是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大公报》记者曹谷冰在1931年3月至6月对苏联的采访中观察到,苏联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通过“小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改变了以前不考虑劳动者的勤懒、工作好坏,将劳动者收入等齐划一的政策,“现在俄国工人、农人的待遇,都把工作成绩做标准”。⑤时人对苏联分配制度的观察,又和苏联现行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理想之间的区别问题密切相关。例如,1932年5月17日,《大公报》刊文认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是“共产主义”目标,还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而“各取所值”的“社会主义”目标是现实可行的目标。⑥基于这种认识,时人判断,苏联尚为社会主义国家,还非共产主义国家。1932年2月,在北平闭门著书的老同盟会员刘揆一发表文章,他注意到,苏联目前所实行者并非共产主义,而为社会主义,“且即以共产之苏俄言之,其特殊过程中,亦未能实行其主义。现所行者,只可谓为社会主义”。⑦

  苏联在全面实行公有制的情况下的个人财产问题,是中国舆论界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曹谷冰在采访中了解到,苏联个人拥有私产,但数量不多。苏联个人私有的不动产以本人及家属居住的房屋为限。私产所有人死后,“其遗产仍由继承人承受”。⑧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蒋廷黻在1934年8月下旬至11月上旬考察苏联时发现,金钱的使用受到种种限制,“金钱在苏联可说没有一定的购买力,要看钱是在什么人手里,在什么店里买什么东西”。物价由政府决定,人人可进的商店价格较高,为特殊团体设立的劳工商店或合作社价格较低。⑨显然,时人对苏联私有财产情况有了比较切实的了解,认识到苏联虽有个人私产,但不多,且受到国家政策的很大影响。

  对于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中国舆论界主要关注如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苏联经济运行的计划性。《大公报》刊登的一系列文章均指明,计划性是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核心要义。1930年4月15日至18日,该报连载文章介绍,“不外国家经济一切置于单一综合计画之下”。⑩同年10月10日和14日,该报连载文章指明,对经济实行严格的计划是苏联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核心,苏共“所标榜的宏大的计划”是由无政府式的“资本制度”到“计划与统制均有统一性的社会主义的过渡”。(11)1933年5月16日,该报刊登驻苏联记者陈丕士撰写的通讯,其中说:“‘计划’实为苏联制度之中心。”(12)确如时人所言,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核心特征就是各种经济要素的配置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指令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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