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期,伴随中外贸易规模扩大,西班牙、荷兰等国银元输入中国。清康熙开海后,西、荷银元超越日本称量银,成为输华白银主流。外国银元在中国俗称洋钱、番银、番钱,起初仅流通于福建和广东沿海,之后流衍日广,到道光前期,“自闽、广、江西、浙江、江苏,渐至黄河以南,各省洋钱盛行。凡完纳钱粮及商贾交易,无一不用洋钱”。①鸦片战争前夕,福建、广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等省,外国银元的流通甚至超过传统银两,“其稍为荒僻之区,则但知有洋钱,而不知有银两”。②长期以来,学界着力于探究外国银元在近代中国的分布情形、流通数量,以及银元对币制改革、货币单位演进的作用,③而对银元何时开始在中国流通,如何渐次成为南方数省国计民生必不可少的硬通货,其流通使用对中国社会经济影响等问题,尚缺乏深入讨论。近年来相关论述侧重分析银元在个别地区的使用情况,未揭明银元流通的阶段特征,关于银元流布过程与使用范围的论断也与史实出入较大。④ 清前中期,外国银元流通渐盛,逐步获得中国本土的货币单位与价值符号,高度融入中国社会经济。一方面,银元的使用范围渐超银两,银元与铜钱搭配使用的方式兴起。银元与银两、铜钱既互为补充,又存在竞争,三者流通的消长最终决定了中国货币体系近代化走向。另一方面,银元按官定比价折算纹银完粮纳课,实际上突破了清代钱粮征收要求业户缴纳纹银或制钱的规定,既方便业户缴纳赋税,也为清中后期官府抑勒洋价取利创造了条件。银元流通对国计民生影响日益加深,既因银元具备形制统一的使用优势,也与白银货币管理缺乏制度设计紧密相关。只有深入探究外国银元的流通情形,才能更全面地理解明清时期“白银问题”及其与社会经济变迁的关系。 一、明清之际外国银元流通发轫 既有研究往往依据考古资料或地方文献,粗略地称明清之际外国银元在闽粤沿海称量使用,而未阐明银元流通领域、货币职能等具体内容。 自明后期始,输华数量最多的外国银元当属西班牙银元。16世纪中叶后,西班牙银元逐步成为国际贸易通用货币,用以交换中国生丝、黄金等商品,是葡属印度—中国—日本贸易的关键一环。晚明时期,仅经吕宋输华的西班牙银元就达2000余万两。⑤输入的西班牙银元,大者八里亚尔币重0.75两,最小者仅4分有余。⑥其时,西班牙银元主要为手工打制,因币面有一大“十”字而俗称“十字钱”,“九六成色”。⑦17世纪后,荷兰银元开始大规模流入中国。荷兰人侵占台湾之初,从巴达维亚抵达台湾的船只往往携带上万枚荷兰银元,用作与中国交易。⑧此外,晚明输华银元还可能包括葡属印度倘伽银币。⑨荷兰银元及其他种类银元的成色普遍在“足纹至九色止”。明清之际,低伪银盛行,九五色银即被时人视为“成色甚高”,相较之下,九六色至足纹的银元是优质白银。⑩晚明市井小说《初刻拍案惊奇》述说,“吉零国”银元的图案有人物、禽兽、树木、水草之分,而且同类银元“分两不异”。(11)小说情节虽未必真实,但相关描述却说明银元的图案、重量等特征广为人知。 关于外国银元在华流通的初始情形,明末福建漳州人魏榘斌的记载颇有价值。他称:“利玛窦未来数十年前,彰中番商始行银钱,钱中铸十字,皆天主像。”(12)他记述银元图案,指出银元流通始于中外贸易,说明银元开始在漳州流通的大致时间。利玛窦于万历十年(1582)入华,此前数十年当指嘉靖中后期。万历朝以降,银元在中外贸易兴盛的闽南和广州地区流行开来。万历四十一年的《漳州府志》称银元“漳人今多用之”(13)说明万历后期漳州地区银元流通已较普遍。明末清初广东番禺人屈大均记:“闽、粤人多贾吕宋银至广州,揽头者就舶取之,分散于百工之肆,百工各为服食器物偿其值。”(14)可见银元已散布广州市肆,成为商民广泛接受的通货。 银元在闽粤的普遍流通,可分类考察。万历年间,外国银元即用于支付薪酬,具备支付手段职能。万历十二年,广东东莞县第二都陈氏族人所树《东源尝赡碑》载,族规“新升族长花红银贰大员”。(15)东莞县位于广州府滨海要冲,明后期盛行种蔗榨糖,“售于东西二洋”,(16)对外贸易活跃,故较早流通银元。值得注意的是,碑文称“花红银贰大员”,是笔者目前所见最早以“员”作为银元单位的记载,表明时人了解银元能计数使用的特点,并赋予银元新的货币单位。(17) 外国银元也是流通手段,常用于土地交易。在沿海地区,泉州晋江县蔡书绅于崇祯六年(1633)将祖产山绝卖与陈埭丁家,“收过番钱银一两”。(18)在多山地区,崇祯十一年,泉州德化县邹偶娘因欠银纳粮,将田卖与邓宅,此后两年三次获得找价,先后添得“番银壹拾叁两”“番银壹拾叁两贰钱”、番银“壹拾柒两伍钱”,共计银43.7两,且都是洋银。(19)晚明银元作为土地交易媒介,流通于闽南沿海和山区。 在中外贸易领域,外国银元是通用的交易媒介,使用尤为普遍。天启七年(1627),福建巡抚朱一冯称,守备王梦熊等澎湖官兵以代买湖丝为由,诓骗荷兰人“番钱二千二百文,每文重七钱四分”,(20)可见其时银元是荷兰人购买生丝的重要货币。崇祯十年,英国威得尔(John Weddell)船队携带西班牙银元抵达广州,经通事李叶荣潜通贸易。李叶荣先后三次领取英人货款,首次领款“大银钱一万文”,先分与叶宅2000文,又花费3200文购回“酒米糖姜”交付英商,尚有4800文“俱系铺家领买货物”。三次总计,李叶荣领银元14000文,叶宅领银元12000文。事情败露后,官府从铺家将银元“追完封贮”,并将收缴的货款尽数还给英人。这一系列交易及追讨银元行为,说明银元在广州无须兑换银两即可购买商品。其时西班牙银元还用于计价,是官府认可的价值尺度。李叶荣、叶宅退回银元后,英人称叶宅尚欠“燕窠”“红哆啰羢”“乌羢”等货价钱。待到叶宅偿还欠款,广东官员称:“叶宅原欠燕窠、哆啰羢价共钱五百七十三文,今又催完足数,前后数目俱已清楚,交付夷人收领。”(21)广东官员用银元标注商品的价值,凸显了其价值尺度功能。总之,在此事件中,银元的货币属性格外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