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赋能,阡陌共富:数字技术如何缩小农户内部收入差距?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锦华(1977- ),男,江苏扬州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杨珂凡(1996- )(通讯作者),男,四川南充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433);赵文铖(1998- ),男,山东莱西人,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博士后(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财经研究

内容提要:

持续扩大的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将阻碍共同富裕进程,数字技术使用为缩小农业生产者内部的收入差距提供了机遇。文章基于2023年“千村调查”数据,从微观视角分析了数字技术使用与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关系及其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农户数字技术使用显著缓解了内部收入差距。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技术使用一方面可通过提高低收入农户的能力,促进其农产品销售、创业活动及经营规模扩大;另一方面可推动资本回报收敛,降低农户因为资本禀赋差异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平衡。根据研究结论,文章建议加大政策倾斜,构建差异化推广体系和改善代际间的数字赋能方法。


期刊代号:F2
分类名称:农业经济研究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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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核心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应确保全体人民公平享受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这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重要历史使命(李实,2021)。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农村地区面临的结构性挑战较大。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但农村内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机会不平等与收入分化趋势日益加剧(程名望和张家平,2019;黄季焜,2022)。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22年全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已升至0.443,超过城镇居民的0.421,收入最高的20%的农村居民与最低的20%农户之间的年收入倍差也从2000年的6.47增加至2023年的9.52,这已成为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的主要因素。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仅制约其收入持续增长,还可能加剧相对贫困,进而损害乡村资源配置效率。由此可见,改善农村收入分配结构、缩小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不仅与农户福利提升密切相关,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环节。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的实施,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迅速增长到60.5%。①在此背景下,数字化知识与信息逐渐转变为农业生产的关键要素,这使得数字农业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农业发展新常态。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37.9%,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13.8%。②数字技术在提高农业产出和规模效应方面成效显著,并且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要素流通约束问题(Hailu等,2014;黄季焜,2018)。

  然而,数字技术在推动农业效率与农民增收的同时,对收入分配及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需要深入探讨。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关于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研究。李实(1999)最早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进行了系统总结,发现中国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根源来自于劳动力配置差异、地区分割、财产分配和税费制度四方面;程名望等(2015)则从微观视角出发,认为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产和社会资本等微观因素也是造成中国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进一步的拓展研究发现,农户创业、非农就业、土地流转和数字普惠金融也会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产生显著影响(许庆等,2008;史常亮等,2017;沈栩航等,2020;斯丽娟和汤晓晓,2022)。二是关于数字经济与收入差距的研究。一种观点认为,数字经济具有打破空间分割、降低准入门槛、分享普惠等特征,能够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减少价格离散度和促进市场整合实现包容性发展,显著缩小收入差距(张勋等,2019;邱泽奇和乔天宇,2021;陈梦根和周元任,2023;周亚虹等,2024)。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高收入群体在传统资源禀赋方面的优势,在数字技术接入和利用上占据优势,从而最终扩大收入差距(Zhu等,2022;方师乐等,2024);程名望和张家平(2019)发现,互联网发展与收入差距之间呈现“倒U”形的非线性关系,即初期互联网发展将扩大差距,发展程度的提升则有助于缩小差距。

  尽管已有研究关注数字经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但受样本选择与实证方法差异的影响,关于“增收扩距”还是“增收缩距”的争议依然存在。现有文献主要聚焦于区域和城乡收入差距,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探讨较少。在实证分析中,通常使用宏观层面的综合指数量化数字经济,未能充分关注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农业领域。鉴于此,研究数字技术使用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研究在构建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利用2023年上海财经大学覆盖31省998村的微观农户数据,实证检验数字技术使用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借助内生处理效应回归模型、工具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处理可能的内生性问题,并从“可行能力集”扩张与资本回报收敛两方面考察作用机制。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拓展了数字经济背景下农村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视角。已有研究主要侧重于宏观层面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地区或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基于微观农户的实际使用情况,识别其在信息获取、生产智能化、市场接入与金融服务等维度的应用情况,揭示了数字技术在乡村微观经济单元中嵌入的现实路径及其经济后果。第二,本文提供了数字技术改善收入分配的经验证据。依托2023年“千村调查”数据,本文系统考察了数字技术使用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发现,农业领域的数字技术使用显著缓解了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并且通过了稳健性检验。进一步的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技术主要通过扩展低收入群体的“可行能力集”和推动资本回报收敛发挥作用,其增收效应在低收入分位农户中更为显著。第三,本文识别了数字技术赋能在不同群体与区域间的差异后果。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技术对中年、男性和全职农户的收入改善作用更强,在粮食主产区的收入分配改善效应也显著高于非主产区。本文证明“数字红利”在群体与区域间的分布存在异质性,这有助于为分层次、差异化的数字治理政策提供经验证据与理论支持。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农业领域的数字技术使用

  数字技术源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以及“5G”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开发和普及。结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与调研发现,本研究将农户在农业领域的数字技术使用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生产端。生产端的数字技术使用是农业发展的前沿领域之一。农户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可获得作物选择、种植时机、耕作优化及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指导。而物联网、卫星遥感、精准定位系统及智能传感器等技术的综合应用,也使得田间数据采集、实时监测与决策制定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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