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选择、实践原则与实现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泽泉,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 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研究城乡融合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选择与实现路径,对于新时期推进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以及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需要经由“农业现代化”“城市化”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城市群”与“深度城市化”战略、“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协同推进;需要遵循有序推进、同步实施,分层实施、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协同推进等实践原则。城乡融合发展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的实现路径体现为“制度创新驱动与分类推进路径”“多元化的市场机制与人力资本培育路径”“社会资本培育与社区融入式发展路径”等。


期刊代号:C5
分类名称:人口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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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论

  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实践探索的经验,立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提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要求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当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已经基本建立,2014年以来,我国有超1.5亿农业转移人口平稳有序进城落户[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快速推进,我国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规模越来越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求农业转移人口在获得城市工作岗位、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最终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公平地享受城镇居民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实现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全面参与,实现经济融入、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当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遭遇了诸多制度困局和结构性矛盾,如何破解这些困局,需经由国家战略推动,进一步深化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各类制度改革,实现市民化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的建立,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有序推进。研究城乡融合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的战略选择与实现路径,对于新时代推进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城乡融合发展是指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壁垒,逐步实现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基于城乡等值发展的原则,最终实现城乡共赢、融合共生与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和必然选择,深层次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城乡二元结构性矛盾,畅通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打通城乡人口流动通道[2],是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突破口。刘易斯(Lewis W.Arthur)在“二元经济结构论”中提出,二元经济发展核心在于推进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部门转移。他认为,现代大工业发展和城市资本积累必然带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诱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化水平,最终,经济将由二元变成一元,实现城乡之间的融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3]。乔根森(Jorgenson Dale)认为,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并避免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工业部门积累资本是必要的,而其先决条件是真正的农业剩余。当农业产出达到了人口最快增长时所需要的农产品数量,农业部门会出现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剩余劳动力是需要转移的,而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速度直接取决于农业剩余的增长速度[4]。费景汉(John C.H.Fei)和拉尼斯(Gustav Ranis)将“二元结构理论”置于动态研究过程中,构建出“费景汉—拉尼斯模型”[5],该模型修正了刘易斯模型所忽视的农业在促进现代工业发展中的作用,提出了农业生产率的提升导致农业剩余才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前提条件。该模型指出,在工业化过程中,必须同步提高农业生产率,以增加农业剩余和释放农业劳动力。该模型证明了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不仅可以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也可以打破城乡分割壁垒,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这一过程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促进生产力在城乡之间合理分布,最终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费景汉—拉尼斯模型”即“二元结构理论模型”,为城乡融合发展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城乡融合发展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选择

  有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有助于打破传统户籍制度造成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其收入增长的束缚,有助于实现外来人口在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和教育等领域享有与城市市民同等待遇,增强其在城市的可持续生计能力,增强经济安全韧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需要经由市民化能力提升、市民化意愿增强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和社区,最终实现市民化转型,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经历了从以城市为中心,经由城市现代化、都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到以农村为中心、优先发展农村、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发挥农民主体性,以及以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民职业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城乡融合发展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的国家战略体现为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和城市现代化、新型工业化的双重过程,具体表现为新型城镇化、城市群与深度城市化、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因此,城乡融合发展中市民化转型的国家现代化战略既要关注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也要聚焦实现过程中的现代性获得、职业非农化实现、传统性身份转变、城市性生成、社会关系重构、社区融入和政治参与的社会平等,聚焦实现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上向现代都市人格转变,获得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6]。

  (一)城乡融合发展中市民化转型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要求不断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1]。新型城镇化战略是理解城乡关系演进与人口市民化趋势的关键,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最优路径。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需要通过城市化、城市群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消除“虚城市化”“半城市化”和“伪城市化”现象,实现“人口市民化”“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同步协调均衡发展。

  1.经由“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表现为城镇数目增多、城镇人口规模扩大、城镇资本积累和经济规模效应明显。传统的城镇化以“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为特征,新型城镇化则强调“人口城镇化”,强调从“以土地城市化驱动人口城市化”转向“以人口城市化驱动经济城市化”,强调人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性培育。新型城镇化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旨在从“质”的方面,从“人”的角度出发,使城乡有序融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地、就近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型,实现人的现代性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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