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产业链创新既是我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引擎,也是各地区重塑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要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①高质量的创新体系对于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高附加值环节具有决定性意义,关键在于推动产业和创新的生态式发展,打造高质量的产业创新生态(林木西、王聪,2025)。产业创新生态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汇聚了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众多创新主体。其中,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成的垂直联盟在推动流程创新、绿色创新、突破式创新以及渐进式创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Zahoor et al.,2023),成为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强化产业发展与创新能力,我国各级政府自2017年起探索实施“链长制”,并于2020年前后开展“链主”企业的遴选与认定工作。截至2022年,全国范围内已认定超过300家产业链“链主”企业(黄庆华、潘婷,2025)。“链主”企业凭借其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强大的资源调配能力以及深远的行业影响力,成为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架构师”(Jacobides et al.,2018;盛朝迅,2022)。在此背景下,能否以及如何有效利用“链主”企业的创新活动,促进并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双螺旋跨越(张其仔、许明,2020),成为亟待探讨的重要课题。 关于“链主”企业的相关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第一,“链主”企业的特征识别与培育路径研究。“链主”企业是在现代产业链供应链组织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核心企业(盛朝迅,2022),具有资源整合力、广泛影响力、价值主导力、认知和规制的双重合法性等特征(白雪洁等,2022;阳镇、王文娜,2024)。不同于关注企业自身利益及价值实现的龙头企业(David et al.,2020),“链主”企业还要追求产业链整体价值最大化。因此,培育“链主”企业应当从行业标准制定、品牌效应和市场控制等层面系统构建(白雪洁等,2022),并通过高质量的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进一步提升“链主”企业地位(庞磊、胡宇宸,2024)。此外,刘备和邱兆轩(2025)指出应打造“现有链主-潜在链主-未来链主”的多层次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产业链企业能级跃升。第二,“链主”企业对产业链的作用机制研究。“链主”企业是产业链发展的核心引领者,可以通过优化要素配置提升链上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助推链上企业高水平出海(张红霞、李家琦,2025)、加强对链上企业的绿色治理(Sun et al.,2025)。同时,凭借其更大的规模、更复杂的上下游关联,“链主”企业相关决策行为更容易受到链上企业跟随(Zhang et al.,2024),因而在低碳发展、ESG表现、绿色转型等多个方面具有溢出带动效应,可加速产业升级进程(孙文杰,2025)。 现有关于产业链创新的研究,大多遵循资源基础观的理论视角。在此理论框架下,创新活动被普遍认为具有显著的外溢效应,即技术和知识能够跨越组织边界,实现从“领军者”向“跟随者”的有效转移。针对产业链中创新外溢效应的实现机制,现有研究主要有两类发现:一类研究表明供应商企业是产业创新生态中的“领军者”,以供应商企业为核心的创新活动对带动整个产业链发展具有积极作用(Qian et al.,2025)。这类研究指出,供应商企业通过参与链上客户企业的研发活动共享创新知识,激发客户企业创造力,从而有效带动链上客户创新(韦庆芳、魏下海,2024),提高其新产品的开发绩效(Cheng & Sheu,2022)。另一类研究发现,由于更加靠近产品的终端市场,位于产业链下游的客户企业创新能够更为准确地捕捉市场趋势,研发出具有市场适应性的新产品(Shen et al.,2021)。当客户企业作为“领军者”展现出更高的创新能力时,它们能够更有效地利用需求牵引和市场反馈机制,将创新信号向链上供应商企业传导(Chu et al.,2019)。来自客户企业的创新推动力对供应商企业的创新活动,尤其是探索式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Isaksson et al.,2016)。 上述文献为探究产业链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仍存在研究缺口。当前文献未能充分关注“链主”企业对产业链创新的引导作用。“链主”企业创新能否带动链上企业创新?通过何种机制路径实现创新带动效应?政府和市场如何融合助力产业链创新?等问题尚未系统研究。本文选取2008-2023年中国A股上市企业样本构建供应链关系数据集,实证探究“链主”企业创新带动链上企业创新的效果与作用机理。首先,基于产业链整合理论、社会网络理论与制度理论,从理论层面论述了“链主”企业对链上企业的创新带动效应。其次,实证验证了“链主”企业创新对于链上企业创新的带动效果,以及在不同效应中的差异性提升效果。再次,考察了“链主”企业的标准制定效应,以及在知识交流效应和市场关注效应等外部情境下“链主”企业创新带动效应的差异效果。最后,基于“链长制”政策探讨了“有为政府”的引领作用,检验了“有效市场”建设的支撑作用,并区分了“链主”企业对于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创新带动差异,以及“链主”企业与链上企业创新匹配度、“链主”企业所处创新网络范围所引致的创新带动差异。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本文聚焦于产业链中的“链主”企业,通过实证验证其“以大带小”的创新引领效应,为提高产业链韧性提供了有力的微观经验证据。第二,细致剖析了产业链中“链主”企业的创新带动效应差异。基于标准制定效应、知识交流效应和市场关注效应进一步探讨了“链主”企业对链上企业的创新带动路径。第三,深入揭示了创新带动效应中“有为政府”的引领作用与带动方式差异。发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能够强化“链主”企业的创新带动效应,并且当“链主”企业与链上企业创新匹配度较高以及“链主”企业融入国际创新网络时,“链主”企业的创新带动效果更为明显。本文接下来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实证分析;第五部分是进一步分析;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