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的动力机制、运行模式与优化进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司林波(1982- ),男,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流域治理研究,E-mail:lbsi@nwu.edu.cn;萧欣茹、高林林,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三线一单”为基础框架,形成覆盖全域、贯穿全程、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生态系统,黄河流域在坚持管控单元内精细化治理的同时,推动跨区域协同治理是提升流域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基于PSR模型、SFIC模型和空间治理理论构建“压力-结构-过程-空间”四维分析框架,系统解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的多维动力源及互动逻辑。研究发现,压力维度通过生态承载阈值与政策刚性约束形成原始驱动力,结构维度依托制度设计实现治理网络重构,过程维度通过动态传导链推动管控工具创新,空间维度作为情境调节器提升地理属性与治理策略的适配性,四维动力通过“压力输入-结构重构-执行反馈-空间调适”的互动逻辑形成非线性协同动力机制。通过对黄河流域上中下游不同区段及全流域层面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实践的多案例比较分析发现,黄河上中下游分别形成了“生态红线+制度刚性约束型”“资源约束+政策压力驱动型”“空间优化+数字赋能驱动型”三类协同模式,黄河流域整体宜采取分区差异化管控协同模式。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应从具有全流域普适规律特征的一般共适路径和适用于不同区段的差异化情境路径两个方面探寻优化进路。


期刊代号:N2
分类名称:生态环境与保护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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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1]。这一制度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基础框架,通过生态环境治理的技术路径和分区管控的空间落位形成的覆盖全域、贯穿全程、多方协同的环境治理体系。该体系通过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下简称“三线”)要求转化为具体管控单元的空间边界,将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一单”)转化为各单元差异化的管理规则,实现了环境管控要求的“空间化-清单化-制度化”三重转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仅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强化了空间规划与环境管理的政策协同,更通过建立“单元-清单-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层次治理格局。“三线一单”是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具体标准,其中,“三线”是划分环境管控单元的标准依据,明确了环境管控单元的范围界限;“一单”则明确限制了在环境管控单元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给生态环境资源开发与利用设定了约束框架。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近年来,学者针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空间思维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引入以及生态环境治理形势的发展,流域生态空间治理的研究重心已由被动应对污染的事后处置转向主动优化空间资源配置的前瞻性调控[2],而“三线一单”融合了多个具有生态环境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了符合各地区生态环境实际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最终实现了从单要素环境功能区划到多要素生态红线管控,再到“三线一单”的系统集成[4]。以“三线一单”为基础构建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框架,包含了全域覆盖且要素齐全的生态环境空间数据库、差异化精准化的环境准入标准和智能化决策支持平台,将生态要素系统整合到空间规划,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政策工具[5]。实践证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重大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6]。然而,当前我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管理框架、技术支撑和实践路径等方面尚有较大的完善空间[7],其管控成果应用范围还很有限,因此在实践层面的制度效能尚未充分释放。如何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除了需要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探索制度完善背后的动力机制,这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走向现代化、进一步释放其制度效能的重要前提。动力机制是管理系统中产生工作积极性的机制[8],是激发主体能动性的关键要素。目前,学界直接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动力机制的研究还未涉及,但有学者将公共能量场理论与“动力-结构-过程”模型相结合,分析了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动力源流、协同结构及协同过程[9];也有学者基于SFIC模型构建跨域环境协同治理动力机制框架[10],这些研究成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动力机制的研究提供了路径指引。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国内学者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研究成果普遍肯定了其在整合多部门管理要求、构建“一张图”管控模式中的制度优势,但也指出了其在实践层面仍面临制度协同不足等挑战。此外,现有研究多从静态视角分析制度设计,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策略性行为、市场主体规避管控等动态博弈问题关注不足,难以揭示制度实施的真实张力。在协同动力机制领域,研究虽已突破传统“命令-控制”型治理逻辑,转向多元主体协同框架的构建,但对特殊情境下协同动力的生成逻辑与作用路径仍然缺乏针对性解释。

  黄河流域横跨9省区,流域上中下游地理环境与资源禀赋差异明显,无区别化的治理模式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生态环境变化,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精细化治理则有助于提升环境治理效能。但是,作为一个整体生态系统,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通常跨越多个行政区划,单一行政区的治理往往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因缺乏协同而导致治理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因此,在坚持区域内精细化治理的同时,推动黄河流域跨区域协同治理不仅必要而且必然。精准与协同是辩证统一的,划定管控单元与全流域协同管控相辅相成,通过构建“单元画像-流域统筹”的双向治理机制既能保持治理靶向精准度,又可激发系统协同效应,进而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持续动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在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生态环境前端防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还在推广实施阶段,现有研究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的研究少之又少。因特殊空间属性,黄河流域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中需考虑流域的空间关联效应,因此,基于现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理论和制度实践成果,本研究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为切入点,尝试把“空间”维度加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并从分区管控协同的微观视角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的动力机制分析框架,解析其协同的动力源流,继而剖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运行模式及其协同进路。

  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动力机制分析框架的构建

  1.理论基础

  压力-状态-响应(PSR)模型建构了“人类活动-环境状态-社会响应”的三元分析体系,其中,压力要素(P)反映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干扰程度,状态要素(S)表征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响应要素(R)则评估社会主体的治理措施成效,三要素通过动态反馈机制形成完整的因果循环链,共同构成了环境系统的持续演进框架[11]。协同治理理论对于解释社会系统协同发展有着较强的解释力[12],其中的协同治理模型(SFIC模型)是分析影响协同治理效果的经典模型,其将区域公共问题治理的关键影响因素归纳为初始条件(S)、催化领导(F)、制度设计(I)和协同过程(C)四大维度,强调协同过程是一个多要素交织、主体间持续互动的复杂体系,呈现出非线性的环形循环特征。在公共管理领域,空间性已突破传统物理场域的局限,演化为具有多重意涵的治理分析工具,不仅指向政策执行的地理载体,更深度嵌入制度运行的结构性特征,空间维度为解构公共管理复杂性提供了独特的解释路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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