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减”政策的深入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呈现出三个显著变化:部分因违背政策要求而退出市场;部分通过体量缩减和业务转型而探索合规经营模式;还有一部分为逃避监管而转入地下,以更为隐蔽的方式继续开展违规培训服务,其所衍生出的隐形变异问题引发高度关注[1]。 为研判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成效,本研究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和九江市)和陕西省(西安市和榆林市)等东、中、西部省份开展实证调研,面向家长、教师、培训从业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等群体收集研究资料,其中访谈部分共涉及114名相关人士,含家长35人、教师29人、培训从业人员36人、教育行政人员14人,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实证素材。①同时,对“双减”实施后开展的主要研究进行二次分析,涵盖全国的实证调研取样。通过一、二手资料的相互佐证,聚焦不同地区校外培训地下化转型趋势及其共性问题,剖析“隐形变异”政策话语的建构策略及其成效挑战,为构建科学判定标准和有效防范治理策略提供实证依据。 一、问题浮现:校外培训市场的地下化转型 “双减”后校外培训市场急剧萎缩,其过剩“产能”(如师资、场地及设施等)亟待消化,而家庭补习需求仍在延续[2],两因素叠加推动部分校外培训市场转至地下以隐形变异的形式继续存在[3]。北京师范大学对我国东部某省20867名中小学生家长的调查显示,校外培训的变形多样,其中前三种主要形式分别为“‘一对一’家教”(36.2%)、“更改名头,实际‘换汤不换药’”(17.2%)和“住家家政”(13.5%)[4]。与此同时,家长的教育焦虑不降反升。中国人民大学对我国69个城市的网络搜索数据分析显示,“双减”后家长的焦虑症状上升约12.8%[5]。华中科技大学调查我国东、中、西部共计8个省份的近万名初中生家长发现,57.20%认为“双减”未缓解教育焦虑,19.12%甚至认为加重了教育焦虑[6]。《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范围内1334名家长的调查显示,78.0%表示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剧了教育焦虑[7]。 本研究对广东等地共计5778名家长、教师和培训从业人员的问卷调查显示:“双减”后大量培训机构以小作坊形式存续,一些原来在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选择自主开展家教业务;在有课外补习经验的家庭中,83%在“双减”后依然补习,其中约1/4聘请个体化家教;此外,一批大学生、退休教师、原临聘教师和在职教师也入局家教行业。整体而言,校外培训的从业主体主要包括全职形态和兼职形态的大学生家教、在职教师、个体化私人家教、培训机构家教业务四种类型,并存在众筹私教、住家教师两种特殊类型 随着个体化家教人员数量和类型的增长,校外培训场所日益呈现碎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培训机构的违规培训向城郊等僻静场所转移。部分机构利用寒暑假的相对完整时段组织应试培训,假借素质拓展或游学名义规避监管。二是个体化家教散布于居民小区或商务楼宇。小班课或一对一辅导隐匿其中,这些地方因人流密集、流动性强而更易规避监管。本调研显示,在各类家教培训中,28%发生于教师家中,31%发生于学生家中,23%发生于培训机构或教师租赁的场地,12%发生于咖啡厅、茶馆、书店、公园等公共场所,另有6%采用线上形式。此外,调研中受访的培训机构教师B表示:“我们原来的机构名义上不存在了,但事实上还保留了一部分人,只不过现在不集中在一块开课,是分散在一些楼里,相互之间是有联系的,讲课老师也可以轮调。”三是由于“双减”政策和疫情防控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网络空间成为培训机构及家教人员实施隐形变异培训的新渠道。本调研显示,16%的家教从业者具有开展在线辅导的经历。由于各类在线教学平台已较为普及,网络化应试培训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在校外培训治理的政策议程中,上述校外培训市场地下化转型问题被统一纳入“隐形变异”的政策话语中,显示出校外培训治理所撬动的现实问题及利益关联之复杂性。 二、校外培训“隐形变异”的政策话语建构 “双减”实施后,不少校外培训行为仍在学科类市场边界活跃,并转入地下规避监管、潜滋暗长,其发现、取证和查处之难,给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决策部门对此敏锐捕捉,从2021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到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强调“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难题还需破解”,再到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2024年9月“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王嘉毅重申“严控学科类的培训,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8]。核心均指向“双减”政策下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其政策话语历经“变相违规”到“隐形变异”,反映出违规校外培训愈发隐蔽化,以及决策部门对该问题的敏锐洞察和策略转变。 (一)从“变相违规”到“隐形变异”的话语转变 “变相违规”在“双减”初期常见,指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虽然在表面上遵守了“双减”政策,实则通过改名称、换形式等各种手段规避政策限制,继续进行违规校外培训。《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作为首份针对违规校外培训的专项政策,聚焦“违规”培训,兼顾“变相”培训,确立了合规性校外培训的界定标准:“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上述标准对培训行为的主体、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6大要件进行了限定,从而划定了“合规性培训行为”的安全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文本中共9次提及“隐形变异”培训,可见决策部门已经关注到校外培训的隐形化和变异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