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言说到实践:近代中国关于“姓氏”问题的讨论及其影响

作  者:
熊敏 

作者简介:
熊敏,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姓氏是标识家族血缘关系的符号,具有区分婚姻与凝聚亲族等作用。但近代以来,伴随传统负面化,姓氏成为封建落后的象征而遭受抨击。趋新学人宣称,姓氏阻碍个人、民族乃至国家的发展,继而提出“废姓”主张并投身社会实践。可是“废姓”带有极强的空想色彩,现实生活中缺乏可操作性,所有实践皆以失败告终。但是“废姓”思潮引发了社会对“姓氏”问题的广泛关注与讨论,直接推动了国家法律对“妻冠夫姓”“子从父姓”以及“同姓不婚”等传统文化习俗的调整与改革。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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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氏是标识宗族以及社会血缘关系的符号,也是包含丰富意涵的文化符号,承载着大量传统伦理道德、家族制度演变以及社会历史沿革的信息。①可在激变的近代中国,姓氏成为封建传统的遗留毒素,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与攻击。五四前后,社会上更是掀起了废除姓氏的思潮。②近代众多学人、政要以及青年学生,都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讨论过“姓氏”相关问题,且呈现一个较为明显的趋势,便是从前期激烈地提议废除姓氏,到后期倾向于通过法律对姓氏问题做出调整与改革。

  既往研究或将“姓氏”问题视为“家庭革命”的构成部分,或将废除“姓氏”看作破除传统的手段方式,③也有学者注意到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时期有关“姓氏”问题的争论。④但目前对近代“姓氏”问题尚缺乏整体性的认识,如对质疑“姓氏”问题的声音关注不足。综观近代社会有关“姓氏”问题的论述,具有相当的广度与深度,并非能以简单的偏激、幻想等评语所能涵括。虽说有关“姓氏”的言说带有强烈的批判性意味,但实际兼具破坏与建设双重色彩,更有不少基于现实生活提出的具体解决方案。目前的研究对“废姓”问题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也有所忽略,“废姓”实践虽最终走向失败,但是引发了社会对“姓氏”问题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对后期社会文化改革做出过有益的尝试与探索。本文侧重讨论“姓氏”问题兴起的过程,进而重建时人对“姓氏”问题的相关讨论以及国家制度层面对社会舆论的回应,总结和反思近现代社会解决“姓氏”问题的经验与意义,同时深化学界对于近代社会文化变革的理解与认知。

  一 姓氏有害:“废姓”舆论的兴起与传播

  晚清民初,国家内忧外患危机凸显,如何摆脱落后的境遇成为国人探讨的时代议题。在知识学人的论说中,传统文化及制度迅速呈现负面化。⑤特别是宗族、家庭等传统事物,被视为导致国家民族落后的原因而遭受质疑与攻击。

  在近代中国,康有为是最早对姓氏产生废弃意识的,其在《大同书》中曾明确地指出,“盖有姓即有亲,有亲即有私,其于天下为公理之最碍矣,故必当去姓”,因其认为“中国人以族姓之团结……则不知有国而惟知有姓”,为此“四万万人手足不能相助,至以大地第一大国而至于寡弱,推其原因,亦由族姓土著积分之流弊也”。⑥书中他将人类的姓氏划分为三个阶段,据乱世父尊有力,成族姓也;升平世兼从父母,为复姓可也;而升平世,可舍父母之姓。在其构想的未来大同世界,人类已经废除姓氏,甚至连名字都不需要,而个人的称呼是以其所生院的位置与名称命名,“即以某度、某院、某室、某日数成一名可也”。⑦同时期,蔡元培在小说《新年梦》中描绘的未来社会,人类同样舍弃姓名,而以号码进行标识。⑧这些设想带有强烈的乌托邦式色彩,希望国家通过改革,完成从落后到领先世界诸国的超越。

  近代社会废除姓氏思潮的兴起,与无政府主义群体的提倡和传播紧密相关。他们宣称家族制度是社会诸多问题的肇因,“人人皆私其家,而社会之进化遂为之停滞”,提出废除家庭、婚姻以及姓氏。其领袖师复指出,“家族之起源由于婚姻,家族之界域成于族姓,故废婚姻,所以去家族之根源,废族姓,所以泯家族之界域”。他们是将废除婚姻与姓氏视为破除家族的必要手段,“欲破此大狱,其惟婚姻革命乎!族姓革命乎!”⑨师复又痛陈因姓氏产生各种界限,从而导致“小则为乡族之争斗,大则为国际之干戈”,⑩认为社会的各种矛盾与纷争皆是由姓氏而起。当时学人已经意识到,国人深受宗族、家庭以及乡土等地方性联系的束缚,以致缺乏现代国家观念与社会意识。若要振兴国家与民族,需要努力打造国民意识,将国人的情感与精力从家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投身国家与民族的建设当中。姓氏是宗族与家庭最重要的标识,也是维系家族情感与关系的纽带,要破除家族,姓氏理所当然成为被攻击的对象。正如时人所言,姓“能使人对于家族观念油然而生,废之系渐去家族之观念”。(11)

  伴随西方平等自由等思想观念的输入传播,也让学人认识到传统伦理文化的弊端。中国传统社会极其注重伦理秩序,宗族及家庭成员日常言行须符合伦理规范。陈独秀曾言:“中土儒者以纲常立教,为人子为妻者,既失个人独立之人格,复无个人独立之财产。”(12)唯有打破家族的权力结构,才能使民众摆脱伦理的束缚,进而培养出独立人格与自我意识。青年毛泽东曾肯定地表示:“子弟欲求完全之人格独立,非在家庭制度改革之后不能得到。”(13)在要求革新的时代氛围中,本是标识家族血缘的姓氏转变成人身依附的符号。师复痛陈其弊:“族姓者自私之物也,有族姓则有长幼等卑之名分,长者尊于天,幼者卑于地,蔑视公道,丧失人格,莫此为甚。”(14)通过不断且有意的渲染,姓氏逐渐呈现负面化,社会中要求废除姓氏的呼声愈发高涨。时人深信只要废除姓氏,便可“唤醒人人独立之本心,灭杀依赖之劣性,完全人类之人格”。(15)

  对姓氏有关制度及习俗的不满,亦是当时姓氏受到批判的重要原因。冠姓制度首当其冲,该项制度是中国传统婚姻家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期且广泛存在于民众日常生活中的规则。在诸多学人看来,冠姓制度是传统中国维系父权制社会以及家庭权力运作的工具,特别是“妻冠夫姓”的惯例更成为女性受到压迫的罪证。康有为曾指出,传统社会女子婚后“常托于男子之家,遂失其自立之人权”,表现为“夫之于妻既私属而私有之,故舍其姓而使从己姓”。(16)刘师培也直言谴责,女子婚后“均改以夫姓自标”,乃是确认女子为男子附属物,为男子所压制的表现。(17)传统伦理造成的男女不平等,成为当时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著名女权主义者何震更是直接控诉女性“爵则从夫,姓则从夫,而谥亦从夫”等传统惯习,号召女性婚后不从夫姓。对于子女姓氏,提出可先暂时实行“从父母得姓,即双姓并列”的办法,“俟满洲革命以降,则男女均去其姓,以合至公之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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