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雍和宫金瓶掣签的实施与藏传佛教管理国家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令志,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内容提要:

清代首次正式举行金瓶掣签仪式是在雍和宫,此次掣签形成的寻觅灵童、掣签仪轨、官员主导、奏准确定等过程,成为以后雍和宫、大昭寺金瓶掣签必须遵守的规章。驻京及蒙古地区、甘青地区的活佛转世必须于雍和宫掣定,不但减轻了各地信众的经济负担,也彻底解决了这些地区活佛转世由西藏高僧把控的问题。其对促进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稳定社会局势,安定北部边疆起到了重要作用。清政府各级官员主导金瓶掣签,实际上已将活佛转世纳入国家的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对藏传佛教的管理,同时对促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产生了重要影响。


期刊代号:K24
分类名称:明清史
复印期号:202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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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瓶掣签是乾隆末年制定的更定藏传佛教高僧转世的制度,也是清朝加强对藏传佛教管理的重要举措。无论是在大昭寺,还是在雍和宫进行的金瓶掣签,均由朝廷主导,彻底改变了由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拉姆吹忠等掌控活佛转世的局面,堪称加强对藏传佛教管理最有力的措施。迄今学界研究金瓶掣签的成果基本侧重大昭寺的金瓶掣签,而对雍和宫金瓶掣签问题尚无系统专论,①乃因雍和宫金瓶掣签由理藩院负责,相关折奏均为满文,所留史料多为满文档案所致。有关雍和宫金瓶掣签设置的原因、时间和乾隆皇帝推行雍和宫金瓶掣签的措施问题已另撰文考证。本文仅对清朝于雍和宫金瓶掣签之实施情况及其影响略作考订。

  乾隆五十七年(1792)十月将成造之金瓶置于雍和宫法轮殿后,乾隆皇帝开始推行雍和宫金瓶掣签制度,借惩治三音诺颜部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转世舞弊之机,采取了诘问达赖喇嘛、调查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等贵族官员、打压拉姆吹忠、拘审额尔德尼班第达之商卓特巴那旺达希等措施,旨在揭露以往认定呼毕勒罕过程中的弊端,以禁止于王公、世家子弟内寻访呼毕勒罕。追查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转世事件的结果,达到了废撤已经获取达赖喇嘛、拉姆吹忠咙单之额尔德尼班第达之呼毕勒罕资格,治罪车登多尔济、那旺达希等相关人员,打压并废除吹忠在活佛转世中指认呼毕勒罕之特权,致使藏传佛教僧俗各界拥护实施金瓶掣签制度,并在其后活佛转世均以金瓶掣签方式认定呼毕勒罕,将活佛转世掌控于清朝政府管理之下的目的。在此前提下,于翌年(1793)三月十五日颁布《著蒙古番子地区呼图克图呼毕勒罕于雍和宫金奔巴瓶掣定之上谕》,②正式确定了雍和宫金瓶掣签制度。

  在严查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转世舞弊事件的同时,钦差理藩院侍郎奎舒,携札萨克喇嘛格勒克那木喀等,至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驻牧地附近重新寻觅转世灵童。奎舒等抵达三音诺颜部后,很快于当地平民中寻得5位灵童,旋将5位灵童情况具奏,乾隆皇帝阅后大悦,即降谕安排于雍和宫进行金瓶掣签事宜。乾隆五十八年(1793)三月二十四日奉上谕:“将伊等名字缮签,置于雍和宫所供金奔巴瓶内,交掌印札萨克达喇嘛、果莽呼图克图、东科尔呼图克图等携众喇嘛,自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止,笃诚勤奋讽经三日。初一日派八阿哥、留保柱、德勒克同观,一同抽选一名,定为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③札萨克达喇嘛、果莽呼图克图、东科尔呼图克图等携在京众喇嘛讽经3日后,四月初一日,由八阿哥永璇、理藩院尚书留保柱、侍郎德勒克与诸位呼图克图一同,当众于金瓶内掣出一签,最终掣出伊特格勒之子齐旺扎布。

  掣出齐旺扎布为呼毕勒罕当日,乾隆皇帝降谕齐旺扎布为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之呼毕勒罕,对该呼毕勒罕,赏赐理玛阿育锡佛一尊、银塔一个、经文一部、玉石敢当一件、珊瑚念珠一串、哈达一条、杵铃一份、蟒缎一匹、锦缎一匹、状缎一匹、黄绸一匹等,同时谕令将此事“通体晓谕内外诸札萨克蒙古、番子地方,共享欢悦”,④并以六百里加急,将此事字寄驻藏办事大臣和琳,转谕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济隆呼图克图以及众达喇嘛、喇嘛等。将雍和宫金瓶掣签之过程、结果告知西藏高僧等,一是为了借助重新认定额尔德尼班第达呼毕勒罕之事,观察西藏高僧等对雍和宫金瓶掣签的反应,二是在雍和宫金瓶掣签过程,没有让吹忠参与,意在宣示内外,没有吹忠参与的金瓶掣签方式的活佛转世,更为合理,以便宣谕嗣后活佛转世,再不许私下找吹忠认定呼毕勒罕。乾隆五十八年(1793)四月十九日在此颁布《著晓谕设立金奔巴瓶掣签确认蒙古藏区活佛转世事之上谕》,⑤进一步补充三月十五日之上谕内容。

  此次金瓶掣签不但是雍和宫的首次金瓶掣签,也是金瓶掣签制度的首次正式实践。其寻觅灵童方式,金瓶掣签前诵经仪轨,由理藩院官员(大昭寺者由两位驻藏办事大臣)主持并掣签,奏请钦定掣出之呼毕勒罕等事宜,成为此后雍和宫、大昭寺金瓶掣签必须遵循的程序。相关规定被写入嘉庆朝及后世编纂的《理藩院则例》内《喇嘛事例》中,故一般认为乾隆皇帝推行金瓶掣签是对管理藏传佛教新的立法,对清朝全面治理西藏,完善蒙藏地区活佛转世制度均具有重要影响。

  一、雍和宫金瓶掣签之范围

  至于哪些呼图克图在大昭寺掣签、哪些在雍和宫掣签,乾隆皇帝最初设计,“西藏大昭内,供奉一金奔巴瓶,掣定藏区诸呼毕勒罕。其认定蒙古地方呼毕勒罕之时,由雍和宫供奉之金奔巴瓶掣定”,⑥即西藏的活佛转世由驻藏办事大臣负责,在拉萨大昭寺掣定;蒙古地区的由理藩院主持,在雍和宫掣定。对既有安多藏人(“番子”)又有蒙古人的青海地区,乾隆皇帝于五十八年(1793)三月十五日颁布《著蒙古番子地区呼图克图呼毕勒罕于雍和宫金奔巴瓶掣定之上谕》之前,即寄谕西宁办事大臣特克慎,令青海地区之呼图克图转世,“不可私自认定呼毕勒罕”“务必选三四名灵童”,用金瓶掣签方式,至于是在大昭寺,还是雍和宫,则视各自方便和节俭,自愿选择。⑦三月十五日特克慎具奏,称已将上谕译为蒙古文,晓谕青海30名札萨克以及西宁所属诸寺呼图克图等一体遵行。此后,西宁所属地方所有呼图克图等圆寂后找寻呼毕勒罕,以金瓶掣签签定。从嗣后进行的掣定呼毕勒罕事例来看,青海遵循了量其方便、节俭的原则,有的在大昭寺掣定,有的送雍和宫掣定,即使是驻京呼图克图,亦有前辈在雍和宫掣定,后世在大昭寺掣定的情况。唯青海察罕诺门罕札萨克喇嘛,本隶属理藩院,该诺门罕转世由“理藩院交付驻西宁大臣,嗣后察罕诺门罕圆寂选定呼毕勒罕时,毋庸考虑伊等族人有无俊美聪慧孩童,视伊等喜欢者,遵从众意,将伊等所报孩童名字,皆入奔巴瓶中掣签”。⑧其由理藩院交付西宁办事大臣办理,未交付驻藏办事大臣,故该诺门罕之转世,当时系规定于雍和宫掣定。可惜目前尚未找到该札萨克喇嘛的金瓶掣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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