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未富先老”这一概念是邬沧萍在1986年出版的《漫谈人口老化》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意指在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进程却日益加快。①从“未富先老”概念提出后到当前的近40年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状况均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7%,进入了初步老龄化阶段。2021年,该比重达到14.2%,开始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已增至2.20亿人,占比上升至15.6%,老龄化水平正在进一步持续提升。与此同时,202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1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位。②那么,当前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富裕程度存在怎样的对应关系?是依然处在“未富先老”的状态,还是已经进入了“已富已老”的发展状态?对二者的判断,不仅关系到未来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着力点到底是放在经济发展“量”的积累上,还是放在养老公共服务供给“质”的转变上,而且关系到中国不同区域、不同政策的分类实施和因地制宜。因为只有重新审视和清晰界定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富裕程度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中国“富”与“老”关系的重新思考与分析,不仅具有较强的学术理论价值,也具有深远的现实实践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的力量,足以改变未来,需要未雨绸缪,提前准备。③新形势呼唤中国老年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增速提质,需要加强对人口与经济的基础性问题的认知。对于中国“富”与“老”关系的辨析与研究,一方面,可以提前认清中国人口“富”与“老”的新形势,有助于推动政策的相应调整,提示社会以及市场对变化了的情形作出应有的反应;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对老年学基础概念的理解,立足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国情,通过对本土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阐释,推动理论和方法创新,增强知识体系的解释力,从而更好地构建以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为内核的中国特色老年学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 二、未富先老:一个亟待重新审视的重要议题 “未富先老”概念自提出以来便引起学术界的极大关注。④《人口研究》编辑部在2006年和2007年分别以《中国“未富先老”了吗?》《再论中国是否“未富先老”》为题,专门组织了两期的专家笔谈。⑤目前,学术界关于“未富先老”的研究方兴未艾,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概念以及指标的衡量方法。关于表征“富裕”的指标,有学者采用综合指标评价法⑥、恩格尔系数⑦,但使用最为广泛的还是“人均GDP”。近年来,也有学者采用“人类发展指数”对“未富先老”进行研究。⑧但这些研究对于“富裕”并无统一的判断标准,只是与其他国家进行大致对比的结果,故无法准确判断出中国的“富裕”状态。另外,关于老龄化的指标,根据联合国人口报告的标准,通常使用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一个区域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将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达到10%(7%),界定为进入老龄化社会。还有学者指出,只有当人口老龄化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等领域带来影响时,才能称其进入了老龄社会⑨,但是并未从经济角度对老龄化的影响程度进行量化,因此其判断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也有学者采用老少比、年龄中位数、老年人口抚养比、老年人口深度等指标来表示老龄化程度⑩;或者采用一组指标来表示,该指标体系通过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老少比、年龄中位数来综合反映老龄化水平,即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0—14岁人口在30%以下、老少比达到30%以上、年龄中位数在30岁以上,符合以上标准属于老龄化社会。(11)第二,“富”与“老”对应关系的判断方法。对此,有学者采用相对比较法,通过“富”与“老”之间相对关系的判断进行分析(12);有学者分别计算各省人口老龄化及经济发展水平指数标准化后的排序以及秩的差值,根据差值判断二者关系(13);也有学者采用“弹性法”,即计算人口老龄化对人均GDP的弹性(14)。第三,对于“未富先老”的观点,尽管其在当前学术界仍然具有一定的认可度,但是也有学者提出一些质疑。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从总体上看,中国已经基本跨越了“未富先老”阶段,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的重点应转向提高老龄工作质量,解决区域间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15);尽管中国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了高收入国家水准,但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依然不足,因此用“未富先老”的概念描述中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并不合适(16):目前中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得到根本改变,“边富边老”的发展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17);由于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均处于运动变化之中,“未富先老”的判断不能代表中国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18);中国当前已经走出“未富先老”状态,进入“老富基本协同”发展阶段,但是仍然存在局部地区“未富先老”的问题(19)。 虽然既有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仍有如下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一,关于“富”与“老”的概念以及指标衡量方法仍然不够完善,人口老龄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约束条件过多,构建方式复杂,不便于进行划分与比较。虽然“人类发展指数”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但是其衡量指标中还包含了教育、健康等综合因素,与本文衡量“富裕”的含义存在差异。“恩格尔系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统计的指标,由于不同家庭间的异质性较大,难以综合反映一个地区或者全国的总体水平,因此也并不适合作为本文衡量“富裕”的指标。第二,目前学术界对于中国“富”与“老”对应关系的概括并不统一,“未富先老”的表述难以涵盖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国情。第三,对于“未富先老”的判断方式过于单一,这些判断方法多是相对的,缺乏客观的标准。第四,中国幅员辽阔,省级行政区划众多,不同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要求我们看待问题时理应秉持区域差异的视角,绝不能一概而论。然而,目前学术界主要是从整体层面分析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而较少从区域差异角度进行研究。 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国际上常用且便捷的衡量“富”与“老”关系的指标,依据中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和富裕程度的相对大小关系作比较,划分出人口老龄化和富裕程度关系的不同分类,并从区域差异视角对中国“未富先老”概念和阶段进行重新审视。 三、“富”与“老”:指标选择与研究方法 (一)指标选择与判断标准 1.富裕指标:本文采用最常用的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人均GDP”代表富裕程度。这个指标不仅能够体现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且更加简洁。同时,人均GDP还可以方便地进行地区间的比较,是国际上衡量经济发展水平使用最为广泛的指标之一。

关于是否达到“富裕”的标准,本文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当年进入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值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是否进入富裕地区的判断依据。由于中国在省级层面没有发布人均国民收入数据,根据数据的可得性、指标的可替代性以及学术界的常用做法(20),当一个地区的人均GDP大于当年世界银行公布的高收入国家门槛值时,则界定为“已富”;若小于当年世界银行公布的高收入国家门槛值时,则界定为“未富”。每年世界银行公布的高收入国家的标准略有差异,如表1所示,按照当年的汇率将美元换算为人民币,2000、2010、2020、2023年进入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值逐年提高,分别为76696.60元/人、81293.64元/人、87562.49元/人、98689.03元/人。虽然中国从2000年到2023年人均GDP均没有达到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值,在整体上仍然处于“未富”国家的行列,但与门槛值不断接近。从2000年只相当于当年高收入国家门槛值的10.36%,上升到2023年的90.55%,显示出中国经济在23年间取得了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