棱镜下的“起义”:海宁抗清运动与地方社会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亦灵,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天津 300350);尹雅淇,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博士后(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清初海宁县的抗清运动存在县城与硖石镇两个主要据点,形成特殊的“双中心”式的抵抗结构。海宁县城的抗清运动与以反乡绅运动为主体的社会冲突合流,未能形成统一的领导结构,也加剧了社会动荡,很快覆灭。硖石镇的抗清运动由举人周宗彝领导,是旨在“反清复明”的抗争,因内部稳定、纪律严明,存续时间较长。两地抗清运动的主要特征在江南均具有一定普遍性,一方面提示在王朝鼎革与族群斗争之外,社会冲突应成为解读抗清运动的基本视角,抗清与社会冲突的合流是晚明江南社会矛盾尖锐的写照;另一方面则揭示出市镇与乡绅的结合作为一种抗清模式的重要性,晚明江南市镇的政治自主性与权力格局随之显现。


期刊代号:K24
分类名称:明清史
复印期号:202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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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抗清运动作为明清鼎革的标志性事件,①亦是江南区域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一环,长期受到海内外学界的关注。受“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等清季民初以降所形成的民族主义叙事影响,现有对江南抗清运动的探讨集中于嘉定与江阴二县,②除少数研究涉及太湖之畔吴江县一带的抗清与盗匪活动,③对江南其他地区抗清运动的专题考察基本付之阙如。近年来,学界渐已倾向认为,清初全国各地的抗清运动并非仅从“民族矛盾”或“阶级矛盾”的角度所能诠释,“反清复明”的口号下时常隐藏着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④区域社会史应成为研究抗清运动的一条新路径。⑤然而,有关江南抗清运动的研究仍未在整体上突破“民族斗争”这一既定框架,也未能超越嘉定、江阴等少数区域,在明清江南社会的整体发展脉络之中考察抗清运动独特的诞生土壤、表现形式与发展走向。由此而观,江南其他地区抗清运动的研究价值日益彰显,杭州府海宁县(今浙江省海宁市)的抗清运动即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案例。

  海宁县位于杭嘉湖平原中南端,南临钱塘江。顺治二年(1645)夏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清军收取浙西一带,海宁县随即因“剃发令”等因素爆发抗清运动。当地同时存在海宁县城与硖石镇两个抗清中心,此种“双中心”式的抵抗结构在江南仅此一例,系本地抗清武装起事与外来南明军队入主的结合,其局势较之江南大多数地区更为复杂多变。各地抗清运动的表现形式与发展走向往往内嵌于地方社会的发展历程之中,海宁亦不能外。本文将在依次廓清海宁县城与硖石镇两地抗清运动基本史事的基础上,于江南抗清运动的视阈中审视海宁抗清的特征,旨在运用地方社会这一面“棱镜”,⑥映射出江南抗清运动兼具王朝鼎革、族群斗争与社会冲突的多元面貌,并在地理空间、权力格局等层面呈现抗清运动与地方社会的内在关联。

  一、“义兵”与“乱民”:海宁县城的抗清运动

  不同于将抗清运动单纯视为“起义”的传统认知,海宁县城一带的抗清运动深受以反乡绅运动为主体的社会冲突影响,交织出“义兵”与“乱民”彼此难辨的混乱图景。

  明末海宁乡绅的在地势力十分强大,俨然成为凌驾于民众之上的社会阶层,对民众极尽巧取豪夺之能。海宁士人谈迁即言:“又荐绅异日能自重,不至武断。迩者怙势渔夺,铢两之事,借端恫喝,文致深中。千金之家,不待望长吏之立屏,洗其橐矣。一时畏荐绅甚于苛政酷吏也。”⑦民众的反乡绅情绪长期积累。一些士绅已感到大乱将至,开始预作筹划。如生员陈之暗“尽散其橐于贫民”,⑧之后盗贼欲劫其家,因乡民力庇,得以无事。崇祯十七年(1644)二月,海宁西乡民众对乡绅陈之遴、葛征奇久怀积怨,“群噪上台”。⑨随着北京陷落的消息传来,地方官府暂时失能,上诉之举无果而终。随后,针对乡绅富户的民变骤然爆发,“邑镇有大家骜奴乘间煽诸毒怨于诸大家者揭竿起,而己阴阳构兵其间,通邑震恐”。⑩五月,南明弘光政权在南京建立,次月委任福建侯官人、进士林垐为海宁知县。林垐就任后,深知乡绅凌民之弊,故一面杖杀民变首领李刀三,平息民变;(11)一面对乡绅加意裁抑,“胥吏外有鲜衣者,意贵人苍头也,痛杖之。于是阶墄之下始肃”。(12)这一系列旨在稳定秩序、革除积弊的雷霆之举,使林垐在当地士林享有盛誉,(13)但其后的事实证明,当地长期酝酿的绅民矛盾并未因林垐的治标之策而化解,林垐在海宁士林中的声望也无助于他在清军南下之际控制当地局势。

  次年即顺治二年(明弘光元年)五月,清军渡江,南明弘光政权与潞王监国政权相继瓦解,浙西一带风声鹤唳。海宁举人郭凝之滞留杭州,遣子郭宗祥缒城而出,秘密赶回家乡,准备起兵。但郭宗祥因路梗被杀,郭凝之闻讯逃入福建。(14)海宁知县林垐有意动员士民抗清,但士民均反应冷淡。林垐召集士绅商讨抗清事宜,众人默然以对。(15)海宁民众则“夙仇二三大家,谋不合”,(16)可见绅民矛盾是妨碍抗清运动展开的首要因素。随后,海宁守御千户所(下简称海宁所)军卒哗变,向林垐索取一年额度的军饷。经双方谈判,林垐以杖责乱兵首领三人为条件,从县衙库银中发放一季军饷,(17)这是他维持社会秩序与官府权威的最后尝试。

  六月初八日,海宁所副千户蔡国瑛(一说副千户朱大纲)倡言起兵守城,一些卫所武官与县衙吏役等市井民众也起而响应,成为当地抗清运动的先声。这一场景看似众志成城,其实反映的是海宁官员、士绅、武将与民众之间异常复杂尖锐的关系。民众拒绝与士绅协作抗清,却愿被卫所武官以抗清为名调动。知县林垐作为明朝政权在当地的合法代表,既无法组织各方协同一致的抗清战线,又受制于卫所军卒的哗变,足见他早在离任前就已失去对局势的掌控。海宁举人张次仲致信林垐时也感叹:“父台解组之际,人情便汹汹多事,岂民俗遽变哉?亦时会使然耳……今天下大事既坏,一木难支,狙诈者横行,方正者屏迹。”(18)由卫所武官与市井民众临时组成的武装自号“义兵”,却几无组织性可言,“延门索饷,或以百计,或以十计,最贫者以两计。未见一兵,而民已坐困。其为义兵,或称半梁山,或称赛少林,自相雄长,绝无纪律。虽阳推邑中千百户为头领,而实不用其命。晓聚夜散,劫舍抄家,而又惟以报仇鸣得意”。(19)六月十五日,即清军占领杭州后的第三天,知县林垐弃官而去。这一举动仅象征前明官府的最终瓦解,对局势的实际影响甚微,社会秩序在此前就已失控。十一日,民众因前一年上诉乡绅葛征奇、陈之遴未成,此时则诉诸暴力,将陈氏房屋烧毁,陈氏祖坟也被剖棺戮尸。(20)十三日,葛征奇因其子被“市棍”所侮,向“义兵”求救。但胥吏陈祖庆图谋葛氏家产,反指使“义兵”烧毁葛宅。因内部分赃不均,陈祖庆随后也被“义兵”所杀。(21)县城之外的情况也大体类似。民众报复葛、陈两家后,城外“村墟效之,互劫僇,不可问”。(22)袁花镇有“不逞之徒以私报怨,肆焚掠,搢绅家多伏匿不敢出”。(23)谈迁有诗感叹:“人生既无幸,化为豺与狼。椎结不足耻,燹掠推前铓……不谓豺狼炽,浸寻及我乡。奋臂非陈涉,发邱类中郎。”(24)可见,此时海宁县城一带的社会动乱既有反乡绅的色彩,也是无赖、吏役等群体在社会失序期间以暴力牟利所导致,“起义”之名掩盖的是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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