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23年9月,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强调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1]有别于一般生产力,新质生产力表现出科技创新引擎、质量效益并重、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生态培育[2]的特点,其使用的要素范围也从传统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扩展到数据要素。[3]在此新背景下,数据要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等新经济态势的关键性生产要素,是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为使用者或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4],世界各国愈发重视数据驱动创新和数据驱动经济发展方面的战略意义,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组织释放数据价值。[5-6]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数字中国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2022年12月,首份针对数据要素的基础性文件《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7]出台,紧接着组建国家数据局,围绕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新治理[8],这些都标志着数据管理工作正在朝着全局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数据要素驱动着企业经营理念、组织形式、消费方式、交换关系的变化,能够带来巨大的市场效应。[9]在数据经济发展大环境下,企业纷纷建立和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开展数据资产管理。[10]这一系列行动直接带动了档案工作的数字化变革,数据档案化和档案数据化成为常态现象。[11]冯惠玲教授在《档案学概论》(2023年版)首次提出档案的数据要素价值问题[12],相较于系统产生的低价值数据,档案数据作为具有高密度价值的内部资产,既是企业合规管理的可追溯性证据,也能够为业务决策提供知识支持。然而,企业档案数据采集不及时不全面、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共享权限不明晰、数据治理机制不完善等现象,严重阻碍了企业档案数据的有效集成与深度利用,[13]遑论作为生产要素赋能经济发展。如何突破治理瓶颈、完全释放企业档案数据要素价值仍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难题。 因此,本文立足于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新要求,深入剖析档案数据要素面向企业主体所表现的独特价值,遵循“价值积聚—价值激活—价值实现”的核心逻辑框架,详细阐述企业在资源维、业务维、制度维、技术维、共享维、客体维与主体维应分别采取何种策略,以采集多来源、多模态的档案数据,进行多角度、多结构的重新组织,推进企业档案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与充分利用,最终完成企业数据资产的累积与增值。 2 企业档案数据要素价值化的概念源起 2.1 数据要素内涵与价值化路径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普及,使得人们对数据的处理能力发生质的飞跃,引领社会经济活动进入数字经济2.0阶段,即数据经济时代[14]。按中国信通院《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的提法,数据要素是根据特定生产需求汇聚、整理、加工而成的计算机数据及其衍生形态,数据集、数据产品、数据衍生的信息系统,以及知识,都可列入数据要素的范畴。[15]数据要素具备显著的经济特征,通过集聚、融合、协同来创造价值[16]。因此,数据要素化指的是数据的物化劳动过程[17],是数据全方位发展的结果[18],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涌现,促使其内容组成、表现模态、应用方式不断重构,逐渐从资源跃升为资产,甚至成为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资本。 自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介入经济体系[19]后,数据要素的价值化路径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关于数据要素价值化内涵的界定学界众说纷纭。从演进形态来看,李海舰等[20]认为数据要素遵循“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资本”的形态演进过程,以实现数据资本增值。朱秀梅等[21]则在“数据资产”与“数据资本”之间增加了“数据商品化”,认为数据要素在数据价值链中流动会经历这四个阶段。从实现流程来看,Michael E.Porter教授提出价值链理论[22],认为企业的一项产品或服务要经过设计、制造、分销、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活动的集合,最终指向为企业创造价值,基于该理论的价值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生成、数据采集、数据组织、数据存储、数据确权、数据流通、数据可视化和数据利用等相互关联的环节。[23-25]Miller[26]进而构建“数据价值链”模型,认为数据价值创造过程是从原始数据到数据产品的耦合过程。另一方面,要把握数据红利,明确数据要素价值化的作用机制与实现路径至关重要。Zeng等[27]研究发现,价值创造是通过数据管理过程发生的,而不是依赖于数据自身或是个别企业管理者。Lim等[28]采用案例分析法,确定了表征数据价值化的9项关键因素。Ylijoki等[29]基于DIKW和VVC提出大数据价值创造过程模型,涵盖了资产创造、能力创造、转化、竞争等活动。 2.2 企业档案数据要素概念辨析 广义的档案数据是指各级各类档案机构收集保存的具有档案性质的数据记录,既包括各种数据形式的档案资源,也包括档案管理与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30]在基础定义之上,企业档案数据特指面向企业主体的数据化档案信息及具备档案性质的数据记录,区别于传统载体档案,表现出体量巨大、类型多样、内容可计算、价值密集等特点。相较政府、图档博等文化机构,以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企业在“收存管”之外更强调如何“有效使用”档案数据,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与数据要素鲜明的“生产要素”属性契合,可推导出“企业档案数据要素”基本含义:企业档案数据要素是在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备档案属性的、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数据。与政务档案数据对比,企业档案数据一是结构更加复杂,大多源自企业OA、PDM、ERP、IT云平台等业务系统中直接产生的各类元数据,[31]这些系统产生的数据往往格式不同,需要整合和规范;二是内容更加丰富,涵盖对生产服务、科研创新、客户关系管理等各项业务活动的记载,不仅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还能提供有关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过往经验;三是商业价值更大,亟须挖掘应用数据,以发现当前管理风险、潜在商机,以及产品优化方案,提升企业竞争力。正如数据因具备使用价值成为数据资源,因具备经济价值便成为数据要素[32],与“企业信息资源”概念所强调的如何开发利用信息内容不同,“企业档案数据要素”研究应更加关注如何通过价值化手段激活数据要素的可获取、可赋能、可信任、可持续能力,转化为企业增益的核心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