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背景与研究基础 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建设的整体布局,是新时代公安机关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进路。自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丰富发展该概念的意涵,细化实化其逻辑体系,逐步形成了以“新质生产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演进方向,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1]为代表的理论共识,也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不断深入,犯罪与治安案件形态不断迭代剧变,为公安工作带来重大挑战。而与此同时,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不断与公安工作交融,实质上促进了公安管理、侦查取证、违法犯罪行为预警预防等工作的创新发展。可以说,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提出,不仅契合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更是在新时代帮助公安机关在纾解新问题、指引新发展方面建构起完备、清晰、夯实的理论基础。 (一)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时代背景 1.国内外安全风险挑战骤升 国内外安全风险挑战的增多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出的时代背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备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我国国家安全的能力愈加强大、信心愈加充足。同时,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也更为严峻复杂: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社会正在经历罕见的多重风险挑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外部环境对我国发展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大”[2];从国内形势看,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日益尖锐复杂,“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很突出、处理起来很棘手的问题”[3],公共安全隐患量大、面广,各安全领域的风险更趋联动互导,“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亟须我们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2.技术变革的双向影响 技术变革对公安工作的“双刃剑”影响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出的业务背景。一方面,智能计算技术为公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尤其以计算技术的发展最为迅速,计算技术经历了机械计算、电子计算、网络计算三个阶段,如今已经进入了智能计算时代[4],这一时代的先进技术为社会秩序稳定、重大案件侦查、犯罪行为预测等提供了工具基础。另一方面,技术发展使犯罪形态发生变化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出的业务基础。当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而这一犯罪类型的重要依托便是新技术工具,“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5]给新型犯罪带来技术便利,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也给新型犯罪的防控带来新的挑战[6]。智能计算技术发展给公安工作带来机遇,而多重技术发展下的犯罪形态变化是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状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出的业务背景。 3.新质生产力的公安化阐述 新质生产力的创设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提出明确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是依据公安工作的政治要求与工作实践提出的专门化阐述。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随后该概念便转化入中央文件[7]。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对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以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以深化改革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以人才培育激活生产要素并形成深层创新动力[8]。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为应对当前国内外安全情势变迁、技术发展的双向影响提供了宏观且正确的理论指引,并且其与公安工作的发展历程密切相关,公安机关有积极履职护航新质生产力建设的总体任务,对新质生产力进行公安化阐述,符合公安工作的政治要求与履职方向。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部署主要围绕科技赋能公安工作、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形成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等内容展开,与新质生产力的科技赋能、机制变革和人才培育的内在逻辑一致。因此,正是新质生产力推动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提出。 4.从“新质公安战斗力”到“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概念发展 公安机关以新质生产力为概念引领,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工作目标,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提出供给了坚实、清晰且必要的上位概念支撑。但从概念的形式和内涵考察,“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概念话语与逻辑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升与发展的。2023年3月,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提出了“新质公安战斗力”[9]的概念,基于此,同年10月公安部提出重视高质量发展的服务目标,并在这一基础上提出深化公安体制改革、推动警务运行机制建设、科技赋能公安工作三个提升方向,着重强调了“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智慧公安建设的作用[10],明确了公安工作的前进方向。2024年10月16-17日,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明确提出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概念,强调“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的总体方向,将新警务理念凝练为“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提出要重视公安工作的“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11]。新质公安战斗力与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在语言表述上有一定相似性,但从概念内涵来说,后者是对前者概念的发展。简言之,新质公安战斗力侧重于“战斗力”的提升,注重工作方法的科技化升级以提升实效。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则将主语转化为公安机关整体,注重从警务理念、管理体制机制、公安工作技战法等角度全面促进公安机关的现代化、科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