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共同富裕

作  者:
汤龙 

作者简介:
汤龙,嘉兴大学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研究员;唐跃桓(通讯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杨其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内容提要:

金融服务的不足严重制约了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及其效用发挥。文章基于全国县域面板数据,考察了农村电子商务与数字普惠金融协同互促以减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与机制。研究表明:在数字普惠金融的助力下,农村电子商务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收入并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不过,该效应会因各地区地理区位、数字技术和电商发展水平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机制分析发现:二者主要通过吸引资本和劳动力要素流入农村、提高农村金融可得性和促进电商创业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数字信用和信贷的支持下,农村电商发展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文章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和数字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以减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丰富的政策启示。


期刊代号:F51
分类名称:贸易经济
复印期号:202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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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共同富裕要求我国不断缩小和弥合城乡收入差距。对此,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流向农村并激活其发展动力,尤其是2014年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在助力各地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分享数字红利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事实上,各国都不乏农村信息化和农村电商的支持政策与项目,但效果参差不齐(Shimamoto et al.,2015;Bauer,2018)。那么,是何种原因制约了电子商务等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效果?本文尝试从金融支持的视角进行分析。

  当电子商务为农村连接大市场后,无论是农民创业,还是企业扩大再生产都需要资金支持。但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排斥的影响,农民想要获取信贷并非易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也因此受到制约。此时,需要一种适应性的融资制度安排来助力农村电商发展,而数字普惠金融正好扮演了这一角色。①事实上,农村电商要进一步发挥作用离不开金融支撑,而数字普惠金融要对农村产生积极影响,也依赖于电子商务提供的具体应用场景。

  既有研究对农村电商和数字金融间的互促关系及其效应的讨论还比较匮乏。刘俊杰等(2020)发现,电商经营形成的数字足迹有助于农户获取数字信贷,周亚虹等(2023)认为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提高电商助农效率,唐艺等(2021)则指出,尽管农村电商的融资需求强烈,但农户的融资可得性却十分有限,这就限制了农村电商发展。然而,既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二者的相互作用对当地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尽管许多研究发现,电子商务和数字金融均能对农民产生单独的增收效应,但囿于城乡数字鸿沟,二者可能会为城镇居民带来更多收益而扩大城乡收入差距。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农村电商和数字普惠金融又是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呢?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和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匹配到县级层面,基于2011-2019年全国县域面板数据做一个深入考察。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与现有文献主要从政府战略、户籍制度、农户特征等角度研究城乡收入差距不同(Yang,1999;Sicular et al.,2007;万海远、李实,2013),本文强调在数字经济时代,农村电商和数字普惠金融的共同作用有助于减小城乡收入差距。第二,尽管许多文献分别讨论了农村电子商务和数字普惠金融的社会经济效应(宋晓玲,2017;唐跃桓等,2020;王奇等,2021;Liu et al.,2021),但鲜有将二者置于同一研究框架。本文则强调了二者的互促效应,并为之提供较丰富的证据。第三,已有关于农村电商融资的文献多是基于案例或小样本进行考察,缺乏系统性的定量分析,其结论还可能受到内生性问题的影响。本文借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这一外生冲击,基于全国县域面板数据展开研究,不仅能较好地缓解内生性问题,还能更加深入地分析农村电商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协同发展对城乡共同富裕的普遍影响。

  二、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说

  (一)制度背景

  为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发挥电子商务赋能作用以让更多人分享数字红利,自2014年起,商务部和财政部在全国范围逐步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文简称“示范县”或“农村电商政策”),以期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电商环境、降低流通成本并培育更多市场主体。截至2019年,该政策已惠及1231个县,为贫困县投入资金214.17亿元,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中心1700多个,乡镇快递覆盖率接近100%,初步构建了较完善的电商运营体系②,并在促进农民增收和贫困群体脱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唐跃桓等,2020;陈享光等,2023)。根据表1,从2014年至2019年全国每年入选农村电商示范县的地区分布情况可知,中西部地区一直占据较大比重,这也能够反映中央政府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的大力支持,希望通过完善其电商设施条件而加快区域发展。

  为缓解金融排斥和降低贫困者融资约束,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了普惠金融概念,2016年G20峰会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使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普惠金融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既有文献已对数字普惠金融测度方法(郭峰等,2020),及其对城乡融合、劳动力配置效率和包容性增长等展开了深入研究(张勋等,2021;李言,2023;苏春红、李真,2023),认为其能够降低金融门槛、创新金融服务、强化数据分析,从而减少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并增加贫困者发展机会。

  (二)研究假说

  1.农村电子商务与城乡收入差距

  农村发展电子商务,通过降低城乡间数字接入鸿沟、促进产业发展和要素回流、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帮助农民获得数字赋能,从而降低了城乡收入差距。

  

  一是降低城乡间数字接入鸿沟。过去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互联网接入率较低、网速慢且不稳定、物流体系下沉不足和电商网点覆盖不全等问题。在农村电商政策带动下,各级政府不断加大电商软硬件设施投资(唐跃桓等,2020)。这不仅提高了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水平和质量,还逐步搭建了电商服务网点和物流体系,提升了电子商务的触及性和物流效率,降低农村电商主体的市场进入成本,并为其合理应用数字技术和分享数字红利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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