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在场:我国竞技体育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化路径

作  者:
王帅 

作者简介:
王帅(2000-),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天津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体育管理学;陈洪(通信作者)(1983- ),男,河北邢台人,博士,天津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体育经济与管理(天津 301617)。

原文出处: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进入变革新时期,多元主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参与竞技体育事业已成趋势。从国家视角、社会视角、市场视角、公民视角等多主体视角,全面总结和深入剖析英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实践经验,并系统审视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面临的组织壁垒固化、运行机制僵化及行政垄断加剧等问题。基于此,提出应构建“国家在场”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治理格局;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深化各层次协会实体化改革,促进管理模式由线性化向网格化转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对于竞技体育治理的参与度和成就感。


期刊代号:G8
分类名称:体育
复印期号:202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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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转型以及全球体育治理格局的加速变革,传统上依赖体育行政部门单一主导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已难以满足当前竞技体育发展的多元化需求。《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指出,要完善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坚持开放办体育,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鉴于英国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与我国存在较高的相似性,且其在管理体制变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英国的经验可为我国提供重要借鉴。

  1996年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英国在奖牌榜上的排名意外滑落至第36位,这促使英国政府及社会各界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随后,英国摒弃了以往政府部门在竞技体育领域中的放任态度,转而采取更加积极和主动的国家干预策略,逐步构建起一个以政府专职体育管理机构为核心,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公民力量等多领域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化治理模式。本文通过探究英国竞技体育多元主体治理模式的成功经验,旨在为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优化发展提供新思路,对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治理方式的变革提供参考。

  2 英国竞技体育“多元主体在场”模式实践经验

  2.1 国家在场:英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掌舵者”

  “掌舵者”通常指代在领导和管理层面承担主要责任和决策权的实体,负责规划与顶层设计。二战后,体育作为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英国政府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自20世纪80年代起,体育事业因国家财政支出庞大、过度依赖国家支持及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等问题,成为政府改革的重点对象。1988年,英国政府开始将竞技体育的治理权向社会组织下放,社会与市场力量逐渐进入竞技体育领域,呈现出“国家退场”的趋势[2]。但在亚特兰大奥运会英国竞技体育遭遇重创后,政府重新认识到国家力量对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性。

  具体而言,1997年英国政府将国家遗产部(Department of National Heritage)更名为文化、传媒与体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Media and Sport,DCMS),全面统筹管理全国体育事业。DCMS内设立体育政策司,负责修订体育各领域相关政策,并通过设立由DCMS及英国四大行政区体育部长组成的“体育内阁”,加强竞技体育事务的宏观规划。2023年2月颁布的《2023年英国体育框架》进一步明确了DCMS的核心职能,包括体育政策框架的顶层设计、绩效评估框架的制定,以及对体育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的审核评估[3]。

  同时,DCMS与英国财政部依据财政部《公共资金管理》,确立了以“国家博彩资金+政府财政支出”为竞技体育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的机制。以奥运备战周期为限,各协会需定期向政府部门反馈绩效,政府部门则通过资金审计实现绩效评估与问责,并根据项目成绩决定后续资金投入。例如,《2023年英国体育框架》规定,每年1月,各单项运动协会需向DCMS提交未来一年的发展计划草案,包括主要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实现战略及风险评估等内容。DCMS评估后,将报告提交至财政部,由其决定下一奥运周期的资金投入。

  2020年东京奥运会上英国代表团的出色表现极大地提升了民众信心。为备战2024年巴黎奥运会,英国财政部在原有3.52亿英镑的备战投入基础上,于2022年大幅增加了1120万英镑投资,并于2023年12月再次宣布提供400万英镑额外资金,用于支持运动员参加国际赛程中的额外比赛、训练营等活动。其中,射击、柔道、跆拳道等26个世界级项目将获得350万英镑的额外投资,另有50万英镑将用于具有长期奖牌潜力的项目及国家队支持基金项目(National Squad Support Fund,NSSF)[4]。得益于英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英国竞技体育成绩显著提升,并重新焕发光彩。

  2.2 社会在场:英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划桨者”

  “划桨者”指从事竞技体育发展各项事务的主体。1997年,英国政府依据《英国国家宪章》成立了具有准政府性质的社会志愿服务机构——英国体育理事会,并正式授权其作为政府的全权代表,负责英国竞技体育领域的治理工作。2004年发布的《英国体育框架》明确指出,英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需依托全社会的力量,鼓励社会各类非营利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其中。

  自英国体育理事会成立以来,英国政府逐步将竞技体育发展的“自由裁量权”和“执行权”下放给该机构,使其能够在更多问题上拥有决策和执行权。随后,英国体育理事会联合英国精英运动员协会、英格兰体育理事会、英国奥林匹克联合会、英国体育学院及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绩效反馈与目标导向的方式,明确各自的职责关系。这些社会组织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共同致力于实现“促进全民体育参与”和“全力提升奥运、残奥成绩”的目标。

  英国体育理事会通过发布《英国体育战略计划》,向公众展示了每个战略周期内英国竞技体育所取得的成就及下一周期的发展目标。《英国体育战略计划(2021-2031)》除坚持“在国际赛事上获得更多奖牌”的传统目标外,还提出了“发展蓬勃的体育系统”和“激发积极的社会变革”两大新目标。其中,“发展蓬勃的体育系统”体现了英国体育理事会未来十年内与更多体育社会组织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愿景;“激发积极的社会变革”则彰显了其通过竞技体育平台推动英国社会进步,为公民提供更多国际体育赛事服务的宏大愿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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