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区域治理机制互动,即中国与中国台湾参与区域政府间(类政府间)国际组织中的合作与冲突。1986年至今,两岸在政治行政、金融贸易、社会科技等领域的区域治理机制中开启了互动,其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维到多维的转变。两岸在区域治理机制中的友好互动,有助于国际社会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广泛认同,有助于深化海峡两岸的融合发展,是推进中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要助力。 一、权力结构:解析两岸区域治理机制互动的新视阈 (一)行为体取向:传统研究 学术界关于两岸国际机制互动研究涌现出了一系列优秀成果。第一,关于组织参与。李晨萍(Chien-pin Li)在《台湾在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参与——动因的视角》一文中观察到,自1990年以来台湾当局不断克服中国因素而参加到更多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之中。①比约恩·亚历山大·林德曼(Bjorn Alexander Lindemann)在《两岸关系与国际组织:台湾在国际政府间组织与中国的互动》一书中,以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对中国与中国台湾在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的互动展开讨论。②第二,关于法律地位。刘文宗在《从国际法论台湾“参与”联合国的非法性》一文中详述了台湾当局不能满足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入会籍条件。③邱程辉在《从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根据看台湾的法律地位》一文中分析中国台湾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非意味着台湾方面实现了“两个对等政治实体”,而是再次肯定了台湾是中国一个地区的法律地位。④第三,关于互动模式。王建民在《台湾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现状及两岸较量》一文中总结出三种互动模式:亚行模式、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模式、世界贸易组织模式。⑤ 以上研究成果丰富、探析深入,但在两大方面亟待推进:首先,大多着眼于两岸在全球治理机制中的互动,但未专门就两岸在区域治理机制中的互动展开学术探讨。其次,观察到了两岸在国际机制中的不同互动形式,但多为“行为体”取向的个案研究而非“结构性”取向的多案例研究。由于区域治理机制形成、发展及其作用对地区国际事务与全球国际关系均具有变革性的影响,更适合采用“结构性”的分析视角,⑥为此,本文拟构建“权力结构”的理论视阈来探讨两岸在区域治理机制中的参与,论证“权力结构影响两岸区域治理机制互动”的研究假设。 (二)结构取向:新的视阈 研究视阈(自变量)权力结构是一种多维力量的综合体系。华尔兹(Waltz)的新现实主义体系权力结构与温特(Wendt)的建构主义社会权力结构,为权力结构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视角。体系权力结构强调结构的中心地位,关注到了硬权力结构,却忽视了软权力结构。社会权力结构强调结构的决定性作用,关注硬权力结构与软权力结构的结合,但过于偏重软权力结构。借鉴并修正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的权力结构理论,本文界定的权力结构强调结构的中心地位,横向上包含硬权力和软权力两项内容,纵向上涉及国家与国际两大层次。其中,硬权力结构是指通过有形的刚性力量影响其他行为体形式的能力体系,主要涉及地理人口、政治态势与军事力量等内容。软权力结构是指通过无形的柔性力量影响其他行为体行事的能力体系,主要涉及经济交往、社会文化与制度规范等内容。⑦以“硬权力—软权力”为横坐标,“国家—国际”为纵坐标,权力结构可以细化为四项合成指标:国家硬权力结构、国家软权力结构、国际硬权力结构与国际软权力结构。 在两岸关系中,就国家层面而言,国家硬权力结构涉及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政治军事关系,国家软权力结构涉及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济社会关系;就国际层面而言,国际硬权力结构主要表现为全球极美国在台湾海峡及亚太地区的战略,国际软权力结构主要表现为两岸在全球层次的国际组织机制中的互动。 研究对象(因变量)区域治理机制(Regional Governance Institution)是由一系列不同类型的区域国际组织所构成的制度体系,以政府间(类政府间)区域国际组织为主要表现形式。这里的区域国际组织(Regional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也称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有着共同历史经历、地理区域上接近的一群国家或社会,被有组织地赋予法律上和制度上的外形,并按制定的互动规则而发展形成的组织制度。不同发展程度的区域治理机制影响了不同的地区文化状态,从而塑造了不同的国家身份与角色。霍布斯主义文化状态把他者视为敌人,是区域治理机制尚未形成之前的国际社会状态;洛克主义文化状态把他者再现为竞争对手,具有区域治理机制起步阶段的特征;康德主义文化状态则把他者视为朋友,展现着区域治理机制发展到较为成熟时的特点。 以“统一政策”为参照,两岸统一进程历经了六个发展阶段:1949年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大陆武力统一偏向Vs.台湾武力统一偏向”、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大陆吸收统一偏向Vs.台湾吸收统一偏向”、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的“大陆一体化统一偏向Vs.台湾吸收统一偏向”、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8年的“大陆一体化统一偏向Vs.台湾独立偏向”、2008年至2016年的“大陆一体化统一偏向Vs.台湾不统不独偏向”、2016年至今的“大陆一体化统一偏向Vs.台湾独立偏向”。⑧ 其中,在20世纪70年代末之前的两个阶段,两岸在区域治理机制中缺乏互动。彼时,在冷战爆发及美苏两极严重对峙的背景下,两岸政治军事关系持续紧张,两岸经济社会关系长期离散。加之东亚与亚太地区的区域国际组织尚未形成,因此两岸未能开启在区域治理机制中的互动,不受区域和平规范的规制。在20世纪70年代末之后的四个阶段,两岸逐渐开启了在政治行政、金融贸易、社会科技等领域区域治理机制中的互动。此时期,区域治理机制对两岸互动产生了和平规范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持续稳定或正向加强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