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2154/j.qbzlgz.2025.01.002 1 引言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规定,当60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为人口老龄化[1]。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8.7%,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3.5%。除西藏自治区外,其余省份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均超过7%。显然,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未来10-20年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趋势[2]。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将导致我国养老产业结构不平衡,在老龄化形势日趋严重与现有养老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数字化转型是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智慧养老作为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结构性变革应运而生,受到学者和专家的关注[3-4]。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数字中国”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重要国家战略,强调以数字治理逻辑驱动养老保障事业发展,为深度老龄化与城市基层治理指明了技术路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中央文件的发布全面开启了养老服务的数字化征程。数智化技术的渗透应用使得数据在驱动业务决策和创新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各行各业越来越重视业务运行过程中的数据资源建设。《“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要“统筹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加强部门间涉老数据信息共享”。显然,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的智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体系,已成为智慧养老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 由于养老数据资源分散在不同的平台,存在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困难,数据资源系统集成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本研究采用元人种志方法,以多元主体视角为切入点,围绕智慧养老数据资源文献进行系统集成,界定不同主体所涉的数据资源要素,加强智慧养老数据资源分类与聚合,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 文献综述 “智慧养老”这一概念最早来自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也被称为“全智能老年系统”,即打破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为老年人口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5]。在我国,智慧养老概念具有代表性的为左美云[5]教授的观点,他将智慧养老定义为利用现代科技,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医疗卫生、娱乐休闲等各方面支持其生活服务与管理,实现技术与老年人自主式、个性化智能交互。朱庆华等[6]认为智慧养老是依托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新型养老模式,能显著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智慧养老服务有别于传统养老方式,其内涵及关键在于信息技术的极大进步与广泛应用。学者们普遍认同人工智能、大数据、传感器等新兴技术已经渗透于智慧养老的各个环节,如移动医疗技术在老年人护理中的应用[7]、物联网和可穿戴技术在老年医疗中的应用[8]等。有研究认为,智慧养老平台是可以集合传感器、现代移动设备、通信技术等,赋能老年人居家享受医疗监测与健康服务的平台,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智能物联网平台[9]。相较于国内,国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更加多元化、细分化,如基于人工智能的老年医护健康一体化的网络信息安全平台[10],用于远程医疗、日常辅助等任务的微服务平台[11]等。在平台化与互动性的技术支撑下,参与主体能够在一定规则约束下表达需求、反馈意见,供给主体在获取访问权限前提下精准对接服务客群,在整体性治理这一“碎片缝合机制”[12]作用下,实现供需主体之间的精准匹配。 作为多学科研究领域,智慧养老涉及政府政策、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等多个不同主体的服务,这些主体在服务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类型且格式不统一的数据。因而,智慧养老数据资源来源丰富、类型多样,不仅包括各类载体养老文献资源,还包括各类智能穿戴设备产生的数据及其他医疗档案数据等。总的来说,智慧养老数据资源是指在养老服务活动中不同主体利用信息技术为老年人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所记录和采集的各种数据的集合。 王成等[13]将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层、应用服务层和表现层,其中数据层包括数据存储中心、数据挖掘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和数据交互中心。赵曼和邢怡青[14]认为社区养老服务数据既包括老年人个人健康数据,也包括社区和社会主体参与养老资源数据,以及养老服务过程数据。邢珍珍[15]设计人工智能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系统,该系统由环境监测层、人工智能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层以及终端层组成。其中环境监测层主要由老年人健康数据采集模块、房间环境传感监测器模块和入侵监测模块组成,房间环境传感监测器模块主要通过不同传感器实现对房间温湿度、可燃气体、用水用电量等信息的采集。Juha和Leena[16]指出,环境监测层的各个子系统节点组成家庭局域网络,经网关与Internet连接,并将采集的各种数据传送到云服务器。 智慧养老数据本质上就是对老年人养老活动的记录,其既是不同智慧养老服务场景中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和软件等记录或产生的各类数值型数据,又是老年人在参与具体养老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描述型数据。因而,可以进一步从智慧养老服务对象或养老主体出发,将智慧养老数据分为参与养老服务老年人的客观数据、日常生活数据、行为轨迹数据、身体活动指标、主观感受数据等[17]。或是将数据分为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包括老年人基本信息、服务主体基本信息等静态信息,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网络中的各主体认知、行为、情感等动态数据,如护理员的服务状态、老年人对服务者的评价、平台中心对老年人的通信实况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