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日常政治话语,而与“建设”相关的诸多主题(如党的建设、国家建设等)也已成为学术研究中的基本议题。但也许因日用而不觉,学术界并未将“建设”本身视为一个具有统摄性或概括能力的学术概念。如果说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①那么,“建设”无疑正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正在做的事情,是构建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的标识性概念。一般而言,一个学术话语体系的建构要契合历史实践和直观经验。当我们试图将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的实践“现象”概念化,就意味着要求这个概念具有普遍性的解释力。如果“建设”这个词的话语中心性能够唤起学术共鸣,那么,也就为承认它的概括能力及其在学术话语体系中的地位提供了可能。而围绕“建设”话语的学术建构,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工程学框架的搭建也将成为必要。本文的任务即在于尝试对这一立论的逻辑可能性作解释性说明,以期抛砖引玉之功。 一、寻求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心的一般性理论范畴 “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问题在政治上已有了明确回答,在学理上业已作较多阐释。但从何而起构建理解中国共产党的范畴体系,借以建构中国共产党的学术研究体系,形成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心的学术话语体系却仍亟待破题。学术体系是由一系列一般性理论范畴支撑的。“所谓范畴,就是人的思维用来反映和概括客观事物的最普遍的本质,也就是最普遍的性质和最普遍的联系的概念。”②简单来说,范畴就是“那些反映着广泛的共同性的现象和关系的概念”③。而所谓一般性理论范畴即具有研究主题、研究领域贯通性的基本概念,它是使理论具有描述、解释、预测和反思能力的基础性构成。而要找到这样的一般性范畴首先需要明确理论范畴的主体指向在历时性和空间性上是否具有中心性,从而使理论范畴具有一般性成为可能。换言之,当我们将中国共产党置于研究中心,这种一般性理论范畴的寻求就需要回到其历史,理解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得以确立的历史情境、话语特征和实践形式。而对于追溯党的历史,毛泽东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说起差不多”④。 在经历了“维新变法”救国图强失败之后,中国革命者对理想国度的探求转变为以政党为中心的社会历史行动。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初年,章士钊的毁党再造真正的政党的“毁党造党”说影响甚大,旨在求政党政治,已达以党救国的目的。期间,不论是黄兴所说,“民国成立之要素,端赖政党”⑤,还是之后孙中山所采取的“以党建国”,“待国建好了,再去治他”的思路⑥,都表达了对近代中国政党和国家关系特殊性的认识。毛泽东、蔡和森等所创建的“新民学会”成立之初以“革新学术,砥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奉行以学术启人心智的改良主义。而后逐渐意识到“要组织党——共产党。因为他是革命运动的发动者、宣传者、先锋队、作战部”。“革命运动、劳动运动,才有神经中枢。”⑦“新民”的观念逐渐转向“造党”,改良转向革命。1924年恽代英的《造党》更是说:“我们必须为中国造一个最有力量的革命党,除了这没有法子救中国。”⑧《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即将“实行社会革命”作为“党的根本政治目的”⑨。从“维新”到“新民”再到“造党”,这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着力于国家制度,到发力于关心社会,再到求救于政党的逻辑,而这个历史的选择过程恰位于“政党—国家—社会”的学理框架内,只是表现为“国家—社会—政党”的历史递进。而这也显露出中国共产党在与国家、社会关系中的独特角色。 在传统的“国家—社会”分析范式下,政党被视为国家与社会的中介物,被作为国家中心视角或社会中心视角下的一部分对待,或者说隐匿其中。虽然,在古德诺(Goodnow)看来,政党肩负着一部分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的同时,更必须肩负起促进各机构之间相互协调的重要功能。作为一个穿针引线的整体力量,是政党的本职工作⑩。谢茨施耐德(Schattschneider)发现,美国政党的分散必然造成政党分裂,而分裂的党是谈不上什么纪律的,而一个没有纪律的政党如何保证执政纲领的通过与施行?一个不能言行一致的政党如何承担公共责任?一个不能承担公共责任的政党如何组建一个负责任的政党政府?他的答案是从组织再造起步,实现政党统一。然而,这碰到了美国政治体制的基石—联邦主义和分权主义。而动摇这一政治制度基础是不可能的(11)。亨廷顿(Huntington)认为,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达到政治稳定,至少拥有一个强大的政党。以便“在‘横向’上能将社会群体加以融合,在‘纵向’上能把社会和经济阶级加以同化”(12)。然而,政党性质决定了其与国家政权、与社会的关系,所应承担的功能亦有别。回溯中国近代历史和西方政治思潮,可以发现,以上对强大政党的角色期待,对政党中心性作用的强调,仅仅能够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竞争性政党制度下的政治理想,而在我国却是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和历史结论。 在中国,政党是国家的前提,首先是历史的规定性(13)。“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和政治宣示,而是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真实写照(14)。历史行动方式的差异决定了当下角色定位的差异。作为领导者和执政者身份兼具的中国共产党,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它的执政身份不是对行政学意义上狭义政府的执掌,而是将党的组织和功能融入政权系统,通过对包含立法、司法、行政等不同国家机构的执掌来实现领导之责。在社会历史规律的航道中,中国共产党是国家之舟的舵手。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只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出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就出不了大问题”(15)。可见,治党和治国作为一体两面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实践。而简约化的“国家—社会”范式,有可能遮蔽中国共产党这个当代中国政治中最为重要的变量(16)。进而言之,一方面,近代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使用政党—国家—社会关系范畴来理解中国共产党是恰当的。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历史发展中的中心性说明,当我们在政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中寻找一般性理论范畴时,将中国共产党作为理论范畴建构的主体中心是必然的。通过将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治党治国”)的行为统合起来,打破中国共产党的研究中将主体和主体行为分割的局面也是必要的。因而,找到一个窗口,找到一般性的理论范畴是理解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