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机制与具体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柴宝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 102488);石春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耶鲁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纽黑文 0651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的张兴、陈若凡、刘娜、李镕成、郑文颖等承担了大量访谈资料的整理和结构化工作,对本文亦有贡献。

原文出处:
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

内容提要:

党的全面领导既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组织行为,也指涉这种行为所创设的制度结构。本文通过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4个领域不同类型的14个对象的深度质性研究发现,党的全面领导的实现,相当程度上依赖制度建设、党建引领和领导行为三个要素的配置,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目标提出→组织嵌入→组织联系”的渐进机制;在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实现路径主要有延伸嵌入、形式嵌入、激励嵌入和同构嵌入。同时,研究表明当前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还存在某些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机制的有效运行,应在理论和实践中予以关注和解决。


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202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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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具体来说,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在全方位各领域发挥好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从而更好地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国家建构的基础性政治原则,也是新时代以来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更是各级党组织日常活动的一种基本行为方式。如同习近平指出的,“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②可见,坚持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要适应不同领域特点和基础条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③实践表明,在不同的政策域、不同的组织系统、不同的层次上,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方式、侧重点、风格、面临问题等有所不同。

  本文讨论了实施党的全面领导的理论进路,分析阐述了党的全面领导的实践机制。基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调查和访谈,本文系统讨论了党的领导在这些领域的实现方式及其特征,并从制度特征、行动过程和领导风格三个维度,构建了党的领导在不同领域实现的类型学,以呈现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实现路径和机制。

  一、党的领导的学理内涵

  社会主义国家由共产党领导,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④居于领导地位的无产阶级政党,首先应该通过路线、方针和政策来施以领导;⑤其次,党要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执行加以检查督导,以确保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最后,党要使方针政策切实代表人民利益,密切党的基层组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人民开展政治教育工作。⑥由此可见,要切实实现党的领导,至少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保证其内涵的现实性:第一,政治决策源于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而非其他政治力量;第二,党自身的结构体系能够使党的方针政策得以切实实施;第三,党的基层组织和成员能够将党的领导具象化为某些具体的形式并付诸执行。

  (一)党的领导是能动政治主体的组织行为

  党的领导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组织行为。作为一种政治组织行为,党的领导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宏观领导,即“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⑦这种宏观领导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落实到组织成员和组织机构中。另一种则是具体领导,这种领导形式往往涉及具体事务的管理,并由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中的层级机构和职能部门来保障。具体领导通常涉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和原则,其典型代表如党管干部、党管军队等。宏观领导和具体领导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内容、方式都不尽相同,但二者的实现都紧紧依靠中国共产党的纵向和横向组织体系。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将自身嵌入社会结构和国家结构,并适时进行相应的组织要素配置,来实现领导这一政治组织行为,进而实现党的领导。

  (二)党的领导是系统完备的制度结构

  组织行为的复现与持续,往往促使行为规范的产生。新制度主义认为,这种规范优化了持续的组织行为,⑧这些规范进一步聚合为规则、协定和惯例的集成,在这一过程中,制度(Institution)得以产生。⑨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与领导,激发了相关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迁,形成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一体系既包括以党章和党的领导法规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等成文制度规范,也包括以“党的规矩”为表征的其他不成文约束。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⑩在“党的领导”制度范畴下,“党的全面领导”的实施有着更为精细的指涉。第一,“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在“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11)这里的各种组织包括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第二,“党的全面领导”意味着领域的全面性,因而包括“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12)第三,“党的全面领导”还要求“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13)

  (三)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特征

  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14)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结构,又借由这一结构实现了党的领导组织行为的持续和深化。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探索出了一条独特的现代化路径,党的领导就是开创并发展这一路径的政治基础与根本保障。“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15)与西方国家不同,在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发挥着更为重要和根本的作用,作为现代政治的领导力量和核心组织机制,中国共产党建构了国家的治理体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深入,党的领导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特征。

  二、分析框架与领导类型学预设

  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原则,国家建设要求中国共产党实施全面领导;而作为一种组织行为,党的领导的实践是具体的,这些具体实践会因为不同的对象和要素而发生变化,在不同领域、对不同对象,党的领导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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