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逻辑起点:昨天的观点与今天的认识(二)

作 者:

作者简介:
瞿葆奎 郑金洲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 200062

原文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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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学习”是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正是在这种对许多教育学逻辑起点论的学习、研究和评析的过程中,逻辑起点的形象才渐渐在我们的认识中变得清晰一些:它除了满足逻辑起点的一般要求之外,还应是教育学本身独有的或加以特殊规定的基本范畴,与作为研究对象的范畴在性质上相同或相近。依此为指针,在教育学的范畴中,我们寻找逻辑起点的视线已逐步地落在了适度抽象的这样一个范畴上“学习”。(注:汉语中的“学习”一词,源于《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最早出现的学与习联用。在这里,学与习是两种有一定区别的活动,在一定意义上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然而,在现代汉语中,“学”与“习”的这种区分已不多见,“学习”已并称指代先前“学”、“习”的含义。这里遵循现代汉语的用法,以“学习”为分析对象,虽然在这个范畴中主要指的是先前“学”的成分。)在这方面,刁培萼和吴也显同志以及张晓鹏同志已有阐述。

      “学习”这一范畴之所以说在逻辑上是教育学中最为简单的范畴,是因为它可用来说明其它事物,特别是“教育”、“教学”、“课程”等等,而本身是不需要说明的。这一点有些象数学上不证自明的公理一样,一旦要对它进行说明,就会引入比它复杂的东西。例如,在《资本论》中,商品是最简单的范畴,要对商品进行说明就要引入劳动。在教育学中,要对“学习”进行说明与阐释,引入的范畴与事物无一不比“学习”为复杂。

      “学习”所表现出的“最简单”,为它作为教育学逻辑起点提供了量的规定性。而其“最基本”,则为它作为起点又提供了质的规定性。

      所谓最基本,就是说它保持了逻辑和逻辑所反映的对象的一致性;一旦超越了它,哪怕是向更简单的方向迈出了一小步,逻辑和对象的一致性就遭到破坏,逻辑的对象就发生质变,不再是原来的对象了,从而逻辑也失去了特定目的和意义。如果没有质的约束,量的任意性就给逻辑起点的确定带来众多的争论。例如,比商品简单的是产品,比产品简单的是原料,比原料简单的是自然……。因此,最简单的范畴同时必须是最基本的范畴。

      对于“学习”作为教育学中最基本的范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学习”是教育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基本范畴。对此,我们还不能将教育学中的所有范畴一一罗列出来,把它们与“学习”相联系,剖析出“学习”在它们当中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好在前文逻辑基项与逻辑始项(逻辑起点)的关系已经表明,逻辑基项作为中心范畴,是一门科学或学科赖以存在的基础,它与逻辑起点是一种前提与结果的关系。我们不妨看看“学习”是否教育学的逻辑基项——教育——的前提与基础。按一般的解释,所谓教育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进行的活动,它至少包含着紧密联系的两个部分:一是教育者的“教(教授)”,二是受教育者的“学(学习)”。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那么,两者中哪一个更为基本?这就涉及到谁以谁为前提和根据的问题了。“教(授)”总是为了“学(习)”的,也可以说是为“学(习)”服务的,如果忽视甚至抛开了这一点,“教(授)”就失去了其固有的旨趣,教育也就成了一种“异化”了的东西。并且,“教(授)”是不能脱离开“学(习)”而存在的,没有所谓的无学而教的现象。而“学(习)”是可以脱离“教(授)”而存在的,无教而学的现象比比皆是。“学习”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的,是可以游离于“教(授)”之外的。我们由“学”可以推导至“教”,而不能由“教”推导至“学”。当然,只是从“必不可少”这样一个角度考虑“最基本”还不够,它只是符合“最基本范畴”要求的充足条件,在此基础上,还需分析在教育学的范围内,“学习”之前是否还存在它的根据,也就是在“学习”之前是否存在可以作为教育学范畴的其它东西。

      其次,“学习”在教育学中不以其它范畴为根据、为前提。一提到“学习”,人们自然而然就想到了“知识”,把学习理解为求知的活动。在许多情况下,“学习”的确是与知识的获得密切相关的。但是,“学习”并不限于求知,知识之外,还有技能、技巧,还有能力;认知之外,还有情感、意志;真之外,还有善、美;等等。而且人类决不是在“知识”固态化了以后才去学习它、掌握它。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并不一定是“学习”的根据。人对外界环境进行探索了,对一些事物进行思维、加工了,也就是在“学习”了。并且,知识绝非教育学独有的范畴,比如,它在哲学、科学学、知识社会学等等中的重要性不亚于在教育学中的重要性,这几门科学或学科对它的探讨与分析也许超出教育学。有人会问,难道“学习”就是教育学的独有范畴吗?它不是更应归于“学习论”研究的范围、属学习论的基本范畴吗?对于学习论能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或学科,我们暂且不论,但学习论中之“学习”的涵义与教育学中之“学习”的涵义似不能同日而语。前者指的是后天获得的所有经验,经典性条件反射、操作性条件反射等这些机体的动物性的调节活动无不在其内。后者的含义较之狭窄,它以思维为支撑,是人在与外界事物的作用下通过思维加工获取经验等的过程。它与哲学中的实践范畴较为相似相近,是认识世界的活动。

      至于“学习”是否教育活动中最常见的现象,人们基于日常的教育经验就可作出判断的。

      下面从逻辑起点也是历史的起点的角度,考察一下“学习”是否符合教育学逻辑起点的要求。

      前文已经谈到,逻辑起点也是历史的起点。就教育而言,实际上包括着两方面的含义:(一)逻辑起点是人类认识教育现象的起点,是人类思维中最早出现的认识对象;(二)逻辑起点是人类教育发展史上最初出现的现象,是现实活动本身,正如同“《资本论》的起点研究的“商品”,既不单是前资本主义的商品,也不单是资本主义商品,而是各社会形态共有的商品一般。即是说,这种商品是从原始社会后期就萌发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的各种商品中抽象出来的、简单的、一般的商品。”(注:胡培兆、孙连成:《〈资本论〉研究之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6~107页。)教育学的逻辑起点也要从教育的源起时期开始探索它的活动形态,这种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它的最简单形态。

      试从我国古文字的演化入手,分析“学(习)”是否人类认识教育的初始对象。

      从汉字的“学”与“教”的产生、演变中,可以发现,第一,“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学”演化而来的,至少与“学”有着同源性;第二,古代的“学”与“教”是通用的,是以“学”的含义来规定“教”的。(注:“学习”与“教育(教学)”在早期的汉字中主要体现为“学”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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