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全面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城乡间、区域间的劳动力迁移规模迅速扩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3.76亿人,超过全国总人口的1/4。这部分庞大的“新市民”在成为城市经济增长关键动力的同时,仍在经济融入、社会适应、文化习得、心理认同等方面与本地市民存在较大隔阂,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杨菊华,2015)。鉴于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的公共教育中依然处于相对劣势地位,面临着教育负担过重、入学升学障碍、教育融入困难等诸多现实困境。因此,本文聚焦教育准入视角,深入分析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决策,为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公平,有序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经验证据。 近年来,随着流动模式由“个人迁移”逐渐向“举家迁移”转变,流动人口的迁移动机不再局限于追求就业机会和收入报酬,其对于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巴约等,2006;杜斯特曼、奥卡琴科,2014;夏怡然、陆铭,2015),尤以子女教育最为迫切(丁维莉、陆铭,2005;陶然等,2011)。在我国当前的教育制度和财政体制下,教育被视为典型的地区性公共物品,与区域间的机会平等紧密相连(徐鹏庆等,2016),在家庭当前收益和子女未来收益的权衡决策中产生重大影响(王春超、叶蓓,2021)。《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强调,要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充分表明了政府对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高度重视,不仅关乎流动家庭的福祉,也关乎整个社会未来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稳定(冯帅章、陈媛媛,2012;陈、冯,2013;赖等,2014)。 随着我国宏观政策的积极推动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的逐步降低,流动人口在迁入地“乐业”已基本实现(刘金凤、魏后凯,2021),但受制度约束及诸多社会因素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向本地居民身份权利转换的第二过程依然较为艰难(吴莹、周飞舟,2021),导致大规模人口不得不在城乡间“候鸟式”“钟摆式”迁移(钱文荣、李宝值,2013;魏东霞、谌新民,2018)。基于此,本研究首先根据流动人口对迁移时长的意愿,将市民化意愿分为“长期留城”(5年以上)和“短期停留”(5年以内);进一步,根据迁移动机和个人能力差异,将“长期留城”细分为“长期务工”和“定居扎根”,后者是指流动人口不仅会在流入地长期务工或经商,还具备购房永久定居的意愿和能力,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此外,由于各地发展水平及政策导向的差异,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和地方政策间也存在供需结构错配,造成了大量流动人口“愿落不能落、能落不愿落”的两难困境(程郁等,2022)。因此,探讨流动人口市民化问题、制定分层次市民化战略,不仅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亟待思考的问题,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需求。 基于上述现实背景,本文聚焦随迁子女教育准入问题,利用2011-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和地级市宏观数据,以《规划》中“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作为准自然实验,并识别流动人口家中是否有适龄随迁儿童确定是否受到政策实质性影响,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系统评估教育准入对流动人口市民化意愿的影响,深入探究其影响机制和政策靶向作用。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非户籍儿童入学限制对流动人口的长期留城意愿具有显著抑制作用;第二,机制识别结果表明,为实现家庭跨期效用最大化,教育准入政策主要通过限制家庭迁移模式、改变父母职业倾向、减缓主观社会融合3个渠道,影响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第三,不同规模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基于自身职业发展和子女教育资源的权衡取舍,理性选择迁移城市,并作出合理的市民化决策。 本文的边际贡献及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拓展延伸了非户籍儿童教育准入政策效应的研究边界。既有研究大多依赖个案访谈或局部调研,偏重于教育政策的现实背景、执行情况、社会影响等定性分析(吴霓,2011,2012;吴霓、朱富言,2014),或聚焦子女教育政策对儿童适应(吕慈仙、王鲁刚,2017)、家庭消费(邹月晴等,2023)、人口流动(李超等,2018)等问题的研究。近年国家对留守儿童群体愈发重视,王茹等(2023)、陈媛媛和傅伟(2023)、陈媛媛等(2024)虽探讨了异地入学门槛、异地中考政策对流动人口在儿童随迁和留守选择及家庭经济决策的影响,但在大城市用工短缺、工资上涨和欠发达地区剩余劳动力过剩并存的背景下,流动人口作为影响地区劳动力供给和人力资源再配置的重要因素,鲜有研究从子女教育制度视角讨论流动人口的长期留城意愿。本文评估了城市教育准入门槛对流动人口市民化意愿的影响,不仅能拓展教育政策作用效应的研究边界,也能从教育供给视角丰富中国情境下关于市民化影响因素的研究。 第二,具体阐述了教育制度的政策靶向作用。现有文献基于随迁子女入学限制视角,探讨了其如何影响农村移民即教育需求方的返乡意愿和城市劳动力供给问题(吴贾、张俊森,2020),但教育作为一项地区性公共物品,在不同规模城市存在的差异化影响并未得到详细讨论。与已有文献着重关注流动家庭特征造成的异质性影响不同,本文对市民化意愿进行了细致划分,基于“定居扎根”“长期务工”和“短暂停留”的市民化程度差异,研究教育政策对于不同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的影响。首先,对于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通过流动人口是否购房定居,验证超大城市流动人口“流而非居”现象,提出“教育控人”等制度歧视并不能有效疏导超大城市人口。其次,对于城区人口500万~1000万的特大城市,在验证“教育控人”政策效应的同时,进一步揭示不同入学条件所产生的异质性影响,吴贾和张俊森(2020)、邹月晴等(2023)、陈媛媛等(2024)虽搜集了异地入学和异地中考的政策文件,但未对政策以外相关信息,如不同城市获取相关证件的难度进行研究。故本文进一步挖掘了由居住证签发难易程度等因素产生的异质性影响,发现流动人口市民化意愿实际上与居住证签发难度造成的教育政策力度差异有关。最后,对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下的其他大中小城市,由于不受教育政策限制,高技能劳动力对教育质量较高地区的关注,为大中小城市借助子女教育资源达到“留人”和“引才”目的提供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