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历史底色及县域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敬尧,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鹏,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成都 610065)。

原文出处:
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

内容提要:

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充分有效衔接,既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破解的难题,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小农经营的历史发展来看,从传统社会时期以家户为基本单位到集体公社时期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再到统分经营时期融入社会分工体系,小农先后经历了个体化小农、组织化小农和社会化小农的不同样态,深刻体现出中国农业发展的小农底色。从小农经营的现实状况来看,有专业型小农、兼业型小农、自给型小农和退出型小农四种类型,他们分别具有基于利润扩大、收入拓展、家庭消费和利益分配的差异性经营目标。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过程中,存在衔接机制不畅、制度保障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应对之策在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市民化改革,实现“人、地、财”的有序流动;完善产业链延伸发展体系、组织化利益联结体系、政策性风险保障体系和新质生产力应用体系。


期刊代号:F13
分类名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复印期号:202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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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大国小农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将小农户生产有效引入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①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维护小农户合法权益,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②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小农户数量约有2.03亿,占各类农业经营户总数的98.1%,经营的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70%,其中户均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约占农户总数的85.2%。③据测算,到2050年,我国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下的小农户还有1亿户左右,经营的耕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50%。④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

  小农户通常指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既有研究从不同视角对小农户的行为特征进行了分析:一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传统小农”观点,认为传统社会中的小农“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⑤不断遭受资本家和高利贷者的盘剥与榨取。⑥二是以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和波普金(Samuel L.Popkin)为代表的“理性小农”观点,认为小农户保持传统生产方式是因为他们并不寻求现代生产要素,他们会根据自身利益与家庭福利做出合理的生产抉择。⑦三是以恰亚诺夫(Alexander V.Chayanov)和斯科特(James C.Scott)为代表的“生存小农”观点,认为小农户的生产行为遵循的是家庭消费逻辑而非追求利益最大化,生存伦理的行为准则导致小农户宁愿成为佃农也不愿承担市场风险。⑧黄宗智认为不同面貌小农户的形成,根植于特定的制度环境或社会环境。⑨小农户的发展和变迁受到农业生产结构和外部政治环境的影响,需要将其置于具体的、动态变化的社会情境中加以理解。⑩

  小农在中国有长久的历史,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举措。从衔接模式来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模式有个体型、组织型和关系型三种类型。个体型衔接模式包括农户自主联合型、中小规模新农民型、“新农人+小农户”型;组织型衔接模式包括合作社带动型和“企业+农户”型;关系型衔接模式包括市场对接型、城乡对接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型。(11)从衔接路径来看,土地规模化、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和纵向一体化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土地规模化表现为通过地块归并、联耕联种以及土地集中流转等方式,突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小农户分散经营格局;(12)服务规模化表现为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生产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金融性服务等现代农业服务,提高小农户的生产能力、经营能力与交易能力;(13)农民组织化表现为通过服务型合作社、营销型合作社等载体,以集体行动为其成员提供有效的自我服务;纵向一体化表现为以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带动小农户发展,推动小农户加入农业产业链,分享发展利益。(14)

  自2019年党中央提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来,学术界围绕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形成了“现代农业主位论”与“平行主体论”两种认知框架。(15)“现代农业主位论”虽然认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可能性,但仍将现代农业作为发展的优先主体,认为小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在生产、资本和市场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平行主体论”则呈现出现代农业带动小农户型和以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型的双维驱动,(16)尤其是以“小而精”的农业生产方式回应以高档、绿色、健康农产品消费为主的“隐性农业革命”。(17)显然,现代农业带动小农户型与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型的双维驱动,是大国小农背景下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形式。如何实现两种路径并行不悖,这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就需要对小农户主体的现实面貌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基于此,本文从历史维度探讨小农的历史演变及差异性特征,从现实角度描述小农的类型及对现代化的差异性诉求,进而探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路径。

  二、历史视野中小农户的结构形态变迁

  小农是农业之基、农村之基、政权之基,在传统中国存续千年而变化甚微,具有极强的发展韧性。新中国成立后,小农户赖以生存的内在土壤和外部环境发生质变,小农裂变也因此萌动并持续。(18)内外环境的变化决定了小农格局的历史性演变,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变革与结构变迁中审视小农的演变及其特征。基于此,本文从“国家—小农”互构的视角对小农社会结构的演变逻辑进行分析,以探讨现代化过程中小农行动的历史流变与发展理路(见图1)。

  

  图1 历史视野中的小农比较

  (一)个体化小农:传统社会时期小农户的结构形态

  农业是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生产部门,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态,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19)但囿于血缘关系和宗族关系的部落政体,尚未确立土地田宅的法律私有产权地位。战国秦汉之际是中国古代个体小农经济形成的关键时期,日益剧烈的兼并形势及不断扩大的战争规模,既催生以“郡县制”为代表的垂直型中央集权政体,也形成“国家授田”和“编户齐民”等制度安排,成为后世中央集权国家统治无法摆脱的“路径依赖”。(20)然而,集权国家的复杂政治生态也对授田分户造成破坏性影响。国家通常会给予政治权贵相应的特权,导致政治权贵“制度性”地吞并自耕农的零散土地,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沦为佃农。自耕农佃农化使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急速恶化,他们不仅要向国家交纳田赋、杂税并服徭役,还要承担地主的地租,在双重剥削中逐渐失去再生产能力,尤其当土地兼并严重时,自耕农大规模转变为佃农。虽然历代王朝都尝试通过均田制、两税法、摊丁入亩等方式抑制土地兼并带来的负面影响,但长期处于政治腐败与土地兼并两种“无组织力量”作用下的王朝,始终难以避免兴盛与危机的治乱循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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