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南地区机器修造业中的资本形态与阶级结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俊亚 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后(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鸦片战争后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机器修造业中外国资本、官僚资本、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企业之间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由此造成江南地区的阶级结构非常模糊。民族资本在业务、资金、技术、产品开发等方面对外国资本、官僚资本有广泛的依赖关系,但民族资本修造业充当了外国资本对民族资本同类企业技术转让的桥梁,从外商手中夺回了大量产品市场,为中国工业企业减少了不变资本支出,为中国工业化积累了资金,对民族企业的投资、技术改造、经营管理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6 期

字号: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官僚资本、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企业相继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出现,同时,服务于这些企业的机器修造业随之发展起来。若就资本来源划分,在机器修造业中同样存在着外国资本、官僚资本、买办资本与民族资本等不同形态的资本。这些不同形态资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它们之间是不是一成不变、深沟壁垒、截然分明的呢?外国资本、官僚资本、买办资本是否总是相互勾结来压迫民族资本?而民族资本是否如同羊落狼群一样始终遭受摧残?本文拟对上述问题陈述管见,以冀同行指教。

      一

      马克思指出:“在现代的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7页。)资本的自由活动显然既包括对雇佣劳动剥削的自由,也包括资本在不同形态之间的流动的自由。鸦片战争后,中国由闭关自守状态被纳入自由贸易体系。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资本活动的自由度更大,由此在机器修造业中产生了下述明显的效应:

      首先,外国资本、官僚资本、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常常相互转化、相互混合。

      先看外国资本与官僚资本的转化。江南地区机器修造业中最早采用机器生产的企业是外国资本企业。(注:参见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上册,第15-18页。)至19世纪80年代,外国资本在上海创办的新式机器修造企业约为10家。1865年,李鸿章命丁日昌收买美商旗记铁厂成立江南制造局,原旗记铁厂使用的外国技工,由江南制造局留用8人,技工头目科而带领厂里原班人马“一跃而为江南制造局的总管,成为江南制造局的实际当家人”(注:李鸿章:《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转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上册,第273页。)。这是外资企业转化为官僚资本企业。

      1919年求新机器厂改组,则提供了民族资本企业转变为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合办企业的示例。求新厂由朱志尧独资经营,1915年即占地40亩、资本达30万元,可以生产“浅水轮船、铁道货车、平车、铁道铁梁、车站钢铁屋料、锅炉引擎、碾米、抽水、榨油等各种机器”(注:《求新工厂调查记》,《国货月报》第3期,1915年10月9日出版。)。1918年,该厂积欠东方汇理银行债款高达100万两,1919年,被迫改组为中法合办企业,资本定为120万两,其中外国资本60万两(6000股),中国政府官僚资本50万两(共5000股,其中100股发与华商购买),朱志尧个人资本10万两(计1000股)(注:《中法求新制造厂广告》,《申报》1919年8月31日第二版。),由此使求新厂从民族资本企业转化为外国资本、民族资本、官僚资本等多种资本混合型企业。

      在不同形态资本转化过程中,并不完全是“鲨鱼吃掉小鱼,狼吃掉羊”,如丁日昌收买旗记铁厂时,清政府官僚资本拥有的上海苏州洋炮局仅是小型制造厂,而旗记铁厂则是外商一家中型厂,可以修造轮船、生产枪械,丁日昌用于收买旗记机器设备的4万两资金,不是积聚而来,而是一贪官的赎罪款。清末民初出租给日商的公兴铁厂,是一则外国资本“吞并”民族资本的事例,出租缘起则是中国股东的自行决议。据原公兴铁厂职员卢小毛谈话:“(1911年),公兴业务每况愈下,各股东间意见很多,最后决定将公兴厂租与日本人,订明每年租金3000元,租期原订10年(自1911-1921年),后改为7年。”(注:上海机器工业史料组:《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7页。)如果说外资企业、官僚资本企业、民族资本企业性质有所不同、地位有所不平等的话,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种不平等是由资本的多寡决定,“资本成为决定性的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15页。),被吞并的企业并没有成王败寇式的痛苦,而是对资本生存方式的一种选择。

      其次,与上述情形相对应,在江南地区机器修造业中,工人、买办、民族资本家、官僚资本家各阶级之间也没有截然的鸿沟,各阶级之间的转化异常活跃,一个人兼有几种身份的事例也屡见不鲜。

      一般说来,由学徒升为工人,再转成为外资企业或官僚资本企业的领班、头脑,然后成为小企业主,即小资本家,随着“逐渐扩大的剥削和相应的积累”成为较大的资本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本家的身份非常复杂,兼有买办、官僚甚至工人的身份屡见不鲜。据统计,在1913年以前开设的91家民族资本机器厂资本主的出身中,以每厂主要的出资人计,共91人,其中头脑、领班或老轨出身的资本主有88人,占63.7%;其次是小手工业作坊主15人,占16.5%;商店主8人,占8.8%;买办1人,占1.1%;其他职员等出身的有9人,占9.9%。(注:上海机器工业史料组:《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97页。)可见机器业中民族资本家阶级大多来源于头脑、领班或老轨,这些人则又是由学徒满师后升为“老师傅”,再从老师傅中提升的。外资企业中的头脑或领班实际上具有两种职能与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外资企业的工头,马克思指出,这种工头“在工厂是真正的机器工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6页。);另一方面,具有买办的职能,“厂方雇佣工人,大部是通过他们的关系,只有极少数工人由外国资本家直接雇佣。因此,外资船厂中的头脑与领班,除对学徒进行严重剥削以外,对一般工人也存在着剥削关系”(注:上海机器工业史料组:《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4页。)。由技术工人转化为民族资本家的事例不胜枚举。如张荣林,原为大德油厂机锻工场工人,1901年,积资开设张万祥铁铺于大德油厂附近,“日间在油厂工作,夜间在店内工作”,1909年张与朱志尧等人集资1000元创设新祥机器厂,由张荣林任经理,张继续作为工人兼资本家,直至1922年,张才脱离求新厂专任新祥经理,成为完全的民族资本家。(注:上海机器工业史料组:《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10-211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