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商业的曲折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旭华,男,1952年生,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副教授。(郑州 450052)

原文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流域迭遭战乱,社会动荡,商业的恢复与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极为艰难曲折的历史过程。一般说来,在北方地区相对稳定和社会经济逐步好转的曹魏、西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前秦以及北魏孝文帝改制后的各个历史阶段,北方商业曾出现过三次发展与兴盛时期;而在晋末永嘉之乱、淝水战后前秦政权瓦解以及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和北齐、北周相争的年代里,北方商业也出现过三次破坏与衰落时期。所以,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社会经济并未被破坏到难以恢复的程度,商业复苏的生机亦未被斫丧殆尽,它在重重阻碍于艰难发展,并经历了“三起三落”的曲折过程。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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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黄河流域屡遭战乱,人口丧亡,城邑丘墟,生产废驰,市场萎缩,致使秦汉以来北方商品经济发达的势头严重受挫,商业的恢复与发展也因社会的激烈动荡而陷入到极度的困境之中。但是,从汉末丧乱到隋统一中国的400年间,黄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并不是业已“倒退到纯粹自然经济的时代”(注:语见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3卷,第228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商业活动也不是完全消失或停滞不前。大体说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商业的发展经历了“三起三落”,即有过三次发展与高涨期,也出现过三次破坏与衰落期。

      一 魏晋时期北方商业的恢复与发展

      魏晋时期,是北方商业在遭受汉末战乱的严重破坏之后,而逐步走上恢复与发展的第一个高涨时期。

      我们知道,在黄巾起义失败后到三国鼎立形成的这段时间里,黄河流域一直是豪强争斗的主要战场,干戈扰攘,疯狂屠杀,人口丧亡,生产停顿,社会经济遭到巨大破坏,商业的凋弊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豪强割据,交通阻隔,昔日商品交换的繁忙景象不复再见。其次是商业都市遭到严重破坏,都邑空虚,城镇萧条。如东汉首都、商业中心洛阳,在董卓西迁时被烧成一片焦土,城内扫地殄尽。长安城在董卓死后,部下争权混战,二三年间关中无复人迹。其他如南阳、临淄、定陶、邯郸等,在汉代都是商业繁华的城市,但经汉末战乱,这些城市也都衰落了。其三是货币制度的破坏。董卓攻下长安,坏五铢钱,更铸小钱,“于是货轻而物重,谷一斛至数十万,自是后钱货不行”(注:《三国志》卷6《魏志·董卓传》。),严重影响到商品交换的进行。

      三国鼎立局面形成后,北方地区的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农业生产也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如洛阳和关中地区,流民还乡生产,逐渐改变了荒残破败的面貌。淮河流域也由于屯田兵民的辛勤垦殖,农业生产日益兴复。到曹魏末年,“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注:《晋书》卷26《食货志》。),农业生产又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气象。曹魏对手工业生产也很重视,无论是官营冶铁业,还是民间纺织业,都具有相当的规模。特别是马钧对纺织机械的改进,促进了北方丝织业的发展,以致成为曹魏政权的一项重要的赋税来源。

      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曹魏时的商业日见复苏,城市经济逐渐活跃起来。如河北地区的邺都(今河北临漳县西南),在这时发展成为新兴的商业城市。左思《魏都赋》说:“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阛阓以襟带。……百隧毂击,连轸万贯,凭轼捶马,袖幕纷半。”(注:《文选》卷6。)可见邺都市内列肆兼罗,货贿山积,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其市场交易之盛,规模之大,跃然纸上。中原地区的洛阳,在汉末战乱中被毁。曹丕代汉,定都于此,在汉宫遗址上重建宫殿,人口渐至殷盛。“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会,利之所聚。”(注:《三国志》卷21《魏志·傅嘏传》注引《傅子》。)既是政治文化中心,又是北方的商业中心。魏明帝时,司马懿在长安“立军市”(注:《三国志》卷16《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由军市侯掌管贸易,以供军中所需。这虽非西汉时的旧观,但较之东汉末年的荒凉残破之状已有很大起色。

      在农村,商品交换亦见恢复。经过战乱,北方耕牛十分缺乏,为了换购所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农民在出售农副产品的同时,也有一些牧畜产品出售。当时有的地方官特别注意通过商贩在集市上组织耕牛的交易。如颜斐任京兆太守时,“令属县整阡陌,树桑果。是时民多无车牛。斐又课民以闲月取车材,使转相教匠作车。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狗,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间,家家有丁车、大牛。”(注:《三国志》卷16《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

      随着商业的恢复,曹魏政权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措施和政策。汉末豪强割据,各地区纷纷加重关税,漫无章法。曹丕即位后下令减税,指出“关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实荒,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除池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注:《三国志》卷2《魏志·文帝纪》注引《魏书》。)由于关税税率定为什一,比过去减轻,有利于贩运贸易的发展和各地区之间的物质交流。另外,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亦有密切关系。汉末战乱,原来的货币制度被董卓破坏殆尽。曹魏初年,魏文帝曹丕曾一度恢复五铢钱的使用,但以后又以谷贵,“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注:《晋书》卷26《食货志》。)。到魏明帝曹叡时,谷帛作为交换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恢复的商品流通的需要,于是在太和元年(227年),再用五铢钱,此后一直到晋代仍行用五铢钱,不闻有所改制,这对便利商品流通自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国内商业日趋活跃的同时,曹魏时的民族贸易与对外贸易也有较大的发展。如西域各族与曹魏之间以贡献与回赐为形式的贸易交往,还是比较经常的。曹魏在北部边境与鲜卑族开展互市活动,即所谓“通胡市”。由于曹魏在三国时版图最大,国力最强,而且自汉代以来中外经济交往的大动脉“丝绸之路”也在曹魏境内,从而为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曹魏与康居、大月氏、大宛等葱岭以西诸国保持着传统的内陆国际贸易关系,与朝鲜半岛诸国发生过海外贸易,与日本的经济交往也十分频繁。

      经过曹魏一代的治理,北方的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商业有了起色,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到魏晋禅代,晋武帝灭吴,全国又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完成了统一事业。随着国家的统一,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兴复,商业也随之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首先是南北两地的交通阻隔被打破,商路通畅,关梁无阻,地区间的贩运贸易日趋兴盛。由于当时贩运商人往来各地,活动频繁,故交通线上居停商客的逆旅业也跟着发达起来。如《晋书·潘岳传》载:“今四海会同,九服纳贡,八方翼翼,公私满路,近畿辐辏,客舍亦稠。冬有温庐,夏有凉荫,刍秣成行,器用取给,疲牛必投,乘凉近进,发槅写鞍,皆有所憩。”可见贩运业与逆旅业的繁荣景象。分布在商业交通线上的客舍和旅店,使“行者赖以顿止,居者薄收其值,交易贸迁,各有其所”(注:《晋书》卷55《潘岳传》。),因而对商品流通和远路客商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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