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

作 者:
李槐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云南教育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论文论述了自春秋战国至明清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致情况。文章认为,自春秋战国至汉代是古代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起步阶段,而魏晋南北朝至唐中叶则出现了产业结构的逆向调整。唐中叶两税法后,产业结构的调整复起,并因南方的开发而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了调整种类。明清时期,中国古代产业结构调整达到了兴盛,其表现是多方面的,最具典型的是围绕棉花的种植和加工而形成的产业布局,涉及到黄淮海平原、长江中游和今江浙一带的广大区域。文章还认为,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虽然政府的制度、政策、法令间接发挥了影响,但政府并未起过主动和有意识的作用,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遵循的是客观经济规律。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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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整部人类史看,无论是静态还是动态,不平衡和差异总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和差异既表现在自然条件,即地形、土壤、气温、降水等方面,也表现在人文因素,即制度、文化状况及由教育程度等决定的劳动者素质方面;既表现在供给方面,也表现在需求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相比之下,人文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有扩大和缩小的双向变化,自然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则是较稳定的。

      经济活动的原则是由最小的花费求得最大的效益。经济原则要得到体现,就必须充分发挥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最大潜能,力求实现各种经济要素的最佳配置。这样,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因人文和自然条件的具体状况而形成并不断得到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是劳动者、自然环境、资源品种等的优化配置,是客观经济规律的体现。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向广度、深度发展的必然产物。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反过来又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自人类的经济活动出现不同产业起,产业结构的调整就成为随相应条件而起的正常经济现象了。今天,不管是世界范围,还是中国境内,经济的发展都必然伴随有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正进行经济建设,需要在各个领域各个地区不同程度地调整产业结构,探索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可以为今天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和现代相比,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是缓慢的,与之相应,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也是缓慢的,其节奏变化往往以世纪,甚至数世纪计。尽管步伐缓慢,但是古代中国的产业结构毕竟还是有了十分显著的调整,而且其调整是稳步的,合乎客观经济规律。

      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中不平衡和差异的产物,这样,产业结构调整就跟不平衡和差异的具体情况有直接的关系。一般说,不平衡和差异的程度越大,范围越广,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就越大。产业结构调整由不平衡和差异的范围大小,程度强弱决定其层次,既有地区性的,全国性的,甚至是国际性的(今天则是全球性的),也有小范围,如一县、一乡,甚至一村一户的调整。范围小,程度低的调整不能被称为产业而只能称之为产品。产品结构调整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一旦范围扩大,程度提高,产品结构调整也就变成了产业结构调整。(具体的调整者看到的只是产品结构,如当今各企业所调整的是产品结构而不是产业结构,微观的各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组合成宏观的全社会产业结构调整。)最低层次的调整如一家一户,可以和商品经济无关,可以不和市场打交道,如某户因自身家庭人口数量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种植、养殖或加工的品种结构,以供自己消费。然而一旦层次上升,范围扩大,就必然和商品经济有关,也就是说产品结构调整上升、扩大为产业结构调整并不是自然的,无条件的,而是需要生产物的商品化,需要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又跟交通的现状有很大关系,同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综合起来是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是经济因素的不平衡和差异,纽带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交通等条件的状况,结果是自然、人文等各种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古代经济史看,以上环节的衔接是很明显的,产业结构调整的范围和规模的大小,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交通等条件的改善情况是相应的,这在下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得更清楚。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起步

      从中国古代经济史看,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在唐宋以后展开的,明清时期达到最大值,但要追溯其发展演变线索,还得从春秋战国时说起。

      客观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方面的主观努力结合,产生出经济活动的结果。由于客观的自然条件和主观的人文因素都存在不平衡和差异,使得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组合出更多的不平衡和差异,不平衡和差异使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必然和可能。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不平衡和差异是广泛和长期的。在《尚书·禹贡篇》中,九州土壤的肥瘠程度被分为九等,说明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了自然条件的不平衡和差异。有差异的自然资源需要“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注:《史记·货殖列传》)资源必须和经营开发相结合,也就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需要结合。在开发过程中人文因素是重要的,“巧者有余,拙者不足。”(注:《史记·货殖列传》)这样的例子很多,如齐地:“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潟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结果,“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注:《史记·货殖列传》)这样形成的产业结构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组合的结果了。

      春秋战国是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急剧变化的时期,变化的主要体现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发展和最终确立,(注:秦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其结果是原有的社会主体组织——农村公社的瓦解,大量自耕农产生。自耕农获得对生产的支配权,生产积极性相应大大提高。《管子》一书记载了这种情况,如《乘马篇》,记述了自耕农努力生产的情况:“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民乃知时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小匡篇》这样描写:“今夫农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权节,具备其械器用,……沾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力,以疾从事于田野。”这种变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上引司马迁所述的太公望治齐地体现的是诸侯本人对产业开发的认识和运作结果,这是农村公社制度下的产物。春秋战国后,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广大自耕农获得了对土地使用的支配权,经济开发和相应而起的产业结构调整就脱离了个别智者的安排,进入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时期,中国古代的产业结构调整,从春秋战国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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