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台湾郑氏政权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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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川: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邮编:361005。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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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遇与挑战——郑英贸易的背景

      1670年6月23日, 英国东印度公司万丹分部派遣小尾帆船万丹号(Pink Bantam )和单桅帆船珍珠号(Sloop Pearl ), 在货运主任(Ellis Crispe)的率领下,航抵台湾,这是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后首次到达台湾的西方商船, 受到郑氏官员的热烈欢迎。 当Crispe离船上岸向郑经递交万丹分部经理的信函时,“沿途两傍皆有士兵排列, 由两位大官陪同入宫晋谒, 国王(指郑经)盛装高坐,Chispe依照英国人之仪式行礼后,即献呈公函。宣读公函时,放炮呜锣,唱歌庆祝”(注:《Book from 14 Chests》No23,P54(《十七世纪台湾英国贸易史料》25页,(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以下简称《贸易史料》)),从而拉开了郑英贸易的序幕。

      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打开对华贸易的局面,经历了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最终选择了台湾的郑氏政权,决不是偶然的。

      十五、十六世纪之交,随着地理大发现,西方航海势力纷纷向东方扩展,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穿过印度洋,最早来到东方,占领了澳门。接着西班牙人在侵占中南美洲以后,挥师西向,横渡太平洋,占领了菲律宾群岛。不久,摆脱了西班牙统治的荷兰人也踏上了征服东方的途径,在南洋各地建立了贸易站,并侵占了澎湖和台湾岛。而英国人则迟来了一步,十六世纪上半叶,他们还缺乏有关印度洋贸易和航海知识,十六世纪下半叶,英国人的地理知识才有较大的提高,并筹措到足够的商业流动资金,并于1600年正式成立英国东印度公司,1602年兰开斯特船队航抵万丹,建立第一个商馆,到十七世纪初,他们在印度的苏拉特,爪哇的雅加达,日本的平户等地相续建立了商馆。(注:(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卷第7页(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然而,他们试图与中国进行直接贸易均告失败,只能从“距长崎西北不远的一个日本海岛兼口岸的平户来获得中国产品”,1614年英国商馆代理人科克斯(R·Cocks)从日本平户致J·Jurdine的函件中说:“我等切望能与中国通商”。1620年科克斯从日本寄公司之呈文中称:“老皇帝已逊位于其儿子之一(指万历帝去世,由其子泰昌帝继位),新皇帝已允我国每年可以两只船与中国通商,所指定之地点在福州附近”,似乎已出现一丝的希望,可是,由于“本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中国之三王逝世,即父王及其二子,此二子为其夫人等所设计毒死,现在有一个14岁之青年继立为王(指泰昌帝继任一个月后去世,由其子天启帝继任),乃已故之兄弟中之一人之子,此事成为我方接洽与中国通商之障碍,因此,必须再行请求”(注:《O·C.NO669 Dupl No670》(《贸易史料》第1页)),这一次与中国直接通商的希望再度破灭。1622年科克斯通过在日本的中国著名海商李旦疏通关系,据李旦报告:“中国当局已允许我们与中国通商,若非满清人与中国战争,中国之三王在同一年逝世, 则英国人在二、三年前已可与中国通商”(注:《Books from India》NO.6E6.K(《贸易史料》第2页))。可是, 就在此年,荷兰人占据了澎湖,接着又占领了台湾,阻止了英国人在台湾海峡的一切贸易活动。

      荷兰人与英国人的贸易争夺战早已在东方海域进行。1613年建立英国望加锡商馆的约翰·乔尔丹与荷兰人燕·彼得尔斯逊·昆为争夺香料贸易发生激烈的争吵,昆暴怒地说,如果乔尔丹未获荷兰同意就购买丁香,“这就同从我们手里偷走一样,因此,我们就要用可能使用的任何手段来制止这种行为”。但英国人不顾荷兰人的反对,坚持在马鲁古群岛收购香料。随着两方矛盾的激化,终于发生战斗。1618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同年6月,昆任荷属印度总督, 他认为英国人的竞争是最大的危险。1621年昆亲自率领舰队,征服兰岛和隆塔尔岛,迫使那里的英国人撤离。1623年2 月荷兰人又以阴谋策划强占堡垒的罪名突然逮捕了在巴达维亚的英国商馆的全部成员,并将10名英国人处死。1624年初英国人被迫从巴达维亚撤走商馆。1627年当昆返回爪哇时,英国人决定转移到万丹去,他们在那里一直逗留到1682年荷兰人占领该地为止(注:(英)D·G·E霍尔《东南亚史》上册第15章第365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从上可见,在英荷争夺东南亚的香料市场中,英国人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当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并欢迎除荷兰之外的其他国家来台贸易时,早已想开展对华贸易的英国人自然急匆匆地踏上台湾岛,成为郑氏政权的第一批客商。

      再从郑氏政权来看,是一个以海上贸易起家的政治集团。郑氏政权的开山祖郑芝龙是明朝末年活跃于东南海面的著名海商。他继承李旦、颜思齐两大海商集团的资产,消灭兼并刘六、刘七、李魁奇、钟斌、刘香等海商,成为资本最雄厚、贸易范围最广的海商集团(注: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第3章第3节第112 页(华东师大出版社1987年版))。郑芝龙降清以后,郑成功不仅继承家业,保存郑芝龙原来的海商资本,而且还千方百计加以扩展,他采纳部将冯澄世的建议,委派富有经商经验的郑泰和洪旭专营海外贸易,并下令采办木材,建造航海大船,通贩日本、吕宋、暹罗、交趾各国,另一方面又专设山海两路五大商,派人秘密在大陆沿海收购和转运各种进出口货物,使郑氏海商资本成为军队粮饷和其他费用支出的主要财源。

      郑成功收复台湾以后,清朝政府为了困死郑氏政权,采取更加残酷的迁界政策,勒令“海滨居民尽迁于内地”,在东南沿海地域“设界防守,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注:夏琳《闽海纪要》卷上)。并规定“沿海三十里村庄田宅,悉皆焚弃”(注:阮熕锡《海上见闻录》卷2),违者一律处死。 清朝政府的围困政策给郑氏政权造成很大的困难,首先,粮食严重匮乏,其次军火来源十分困难。为了冲破清朝政府的围困,郑成功入台以后,第一个经济措施,实行屯田,将大部分部队派往各地屯垦,并鼓励私人垦荒,“三年一丈量,蠲其所弃,而增其新垦,以为定法”(注: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卷4)。 第二个经济措施,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对内,郑经在福建各地设立贸易据点,做到“平价交易,凡沿海内地穷民,乘夜窃物入界,虽儿童无欺”,同时,与广东潮汕达濠的丘辉集团建立贸易关系。对外,郑经除了“差派兵都事李德等驾船往日本,铸永历钱,并铜熕、腰刀,器械,以资军用”(注:江日升《台湾外纪》卷16)外。欢迎除荷兰以外的世界各国到台湾进行贸易,1670年郑径为了吸引外国商人来台贸易,提出暂不征收货物之关税,亦不收房租(注:Ellis Crispe 所记1970 年在台湾登陆情况。(《贸易史料》54页))的优惠政策。正是在这种急需开展与外国贸易的背景下,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船首次驶入台湾的港口,出现了我们在文章开头所描述的那种热烈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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