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人对农民产品的预买

作 者:
方行 

作者简介:
方行,男,192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从事清代经济史研究。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清代前期,商人通过预付货款,或借垫资金,以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即所谓预买,成为商人收购农村商品的重要形式。贩运商从事预买,在各种商业中利润最高。预买到乾隆间臻于鼎盛,乾隆以后,由于市场条件变化,嘉庆道光间的米价下跌、银贵钱贱,以及借贷利息率下降,遂走向衰微。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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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商人通过预付货款,或借垫资金,以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即所谓预买,在历史上早已存在。清代前期,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在一些重要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集中产区,这种收购方式得到了比较普遍的发展。

      粮食收购 福建清流县,康熙间,“黠商千百成群,放青苗子钱,当青苗甫熟之时,即据田分割,先于嵩口造舡,及期强载出境”(注:康熙《清流县志》卷5。)。陕西省, 雍正间,“每遇丰收之年,则晋省富商预将资本散给于西(安)凤(翔)之农民,农民贪取目前之现价,不顾日后之盈虚,一至粮食登场,悉听晋商搬运”(注:史贻直:《筹禁烧锅疏》。)。该省安康县,嘉庆间,商人“乘穷民空乏,贱价预籴,名曰买青。盖即五月粜新谷之计。秋成则载月河小舟运郡。此皆郡城富商大贾之营谋,岁下襄樊,其利数倍”(注:嘉庆《安康县志》卷10。)。河南嵩县,乾隆间,商人对农民的“二月新丝,五月新谷,预交银钱,名曰买青。核计本利,凡四五倍”(注:乾隆《嵩县志》卷9。)。

      苎麻收购 在江西省,乾隆间,苎“多植山谷园圃间,闽贾于二月时放苎钱,至夏秋则收苎以归”(注:乾隆《赣州府志》卷2。)。

      烟叶收购 在湖南湘潭县,嘉庆间,“客商贩买,预给值种烟之户,谓之定山,秋后成捆发行”(注:嘉庆《湘潭县志》卷29。)。

      甘蔗收购 在广东省,清初,糖商“春以糖本分与种蔗之农,冬而收其糖利”(注:《广东新语》卷14。)。在江西大庾县,清代中叶,因“甘蔗至冬乃收,贫民急不能待,多借贷于奸贾,名曰糖钱,利重而价廉, 利归他人”(注:同治《大庾县志》卷2。)。在四川叙州府,农民“种得千挺万挺蔗,预得十千八千钱(种蔗者皆以春初贷钱霜户)。始春得钱十胜千,半果饥腹半入田”(注:光绪《叙州府志》卷21。)。

      茶叶收购 云南省普耳府产茶各山,雍正、乾隆间,“向系商民在彼地坐放收发”,“商贩先价后茶,通融得济”(注:倪锐:《云南事略》。)。“贩茶奸商重债剥民,各山垄断”(注:乾隆《云南通志》卷29。)。安徽省霍山县,“土人不辨茶叶,唯燕齐豫楚需此日用。(茶商)每隔岁,经千里挟资而来,投行预质”(注:乾隆《霍山县志》卷3。)。

      蚕丝收购 道光间,四川南溪县万清涪的《南广竹枝词》说,“揭新货与卖空仓,此辈都从四月忙。大麦已黄蚕上茧,然眉犹救眼前疮”。作者自注云:“揭如揭开之揭,揭贷亦谓揭空宝。卖空仓,即先定货值,预用银钱,俟收获后始照预价纳货”(注:民国《南溪县志》附《南溪文征》卷2。)。贵州遵义府一带,“蚕事最勤, 其丝行楚蜀闽滇诸省。村落多种柘树,茧客至,春时买其树,放蚕于上,茧成收取之”(注:李宗昉:《黔记》卷2。)。

      树蜡收购 四川井研县产蜡。清代中叶,“乡民购买虫包,自蓄于树。或赁树而蓄,倚为生产”。“其奸巧大猾,狭厚赀,牟重利,贫户有所假贷,则先予之钱,指树蜡为券,减常价而售之,俗谓之卖空仓”(注:民国《井研县志》卷8。)。

      蓝靛收购 道光间,广东商人在广西桂平县开设蓝靛行,“每年正月把蓝籽、石灰、伙食预贷给种蓝人,到期收蓝”(注:《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汇编》。)。

      构穰收购 构穰是造纸原料。陕西洵阳县,乾隆间,“购穰者俱系三晋及西(安)同(州)人,列廛而居,操业穰者缓急,先以数金饵之,误吞其饵,则终身为佣矣。先籍其树之所有,谓之点购,不能别售也。于是盐布琐屑,俱仰给焉。以值计穰,不难以少而算多,以穰酬值,亦不妨以轩而作轾,弊之所从来久矣”(注:乾隆《洵阳县志》卷11。)。

      水果收购 在福建,清初,“闽种荔枝龙眼家,多不自采。吴越贾人春时即入资估计其园。吴越人曰断,闽人曰袱。有袱花者、袱孕者、袱青者。树主与袱者,倩惯估乡老为互人。互人环树指示曰,某树得干几许,某少差,某较胜。虽以见时之多寡言,而日后之风雨,之肥瘠,互人皆意而得之。他日摘焙,与所估不甚远”(注:周亮工:《闽小记》。)。

      以上的资料说明,商人在农产品收购中,已大量采取预买的方式。同时,商人也采取预买方式,收购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品。

      棉布收购 江南地区,商人收购农民棉布,多为现货现钱交易,或以棉花、稻米换棉布。但也有预买。康熙间,上海所产细白扣布,“向年各省大商贾辇重资来购,一时不能齐集,有发镪于各户以徐收其货者”(注:康熙《紫隄村志》卷前。)。在浙江嘉兴县,乾隆嘉庆间,缪元英有诗云:“秋间刚得拈针线,贾客肩钱定布机”。作者自注云:“吴门布客每认机户定织”(注:见《梅里诗辑》。)。

      植物油收购 湖南龙山县产桐油。嘉庆间,“江右闽广及山陕货客亦贸易于此”。“每岁桐子花开,有油子家,缺日用,向有钱者预领油价。言定油若干斤,钱若干千。价亦无一定,自四月起至八、九月,多少为差。十月兑油,或兑桐子,如期不得误。而权子母者,遂举倍称息”(注:嘉庆《龙山县志》卷7。)。 台湾产花生油,这里称预买为青。清中叶,“所谓青者,乃未熟先粜,未收先售也。有粟青、有油青、有糖青。于新谷未熟,新油、新糖未收时,给银先定价值,俟熟,收而还之”(注:同治《淡水厅志》卷11。)。

      蔗糖收购 台湾蔗糖的预买,清初即有记载,康熙间,这里的糖户,“糖斤未出,客人先行定买。糖已入手,即便装载”(注: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1。)。 广东澄海县的糖商,在雷州府琼州府一带,“当糖盛熟时,持重资往各乡买糖。或放账糖寮,至期收之”(注:嘉庆《澄海县志》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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