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前期华北地区的农村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

作 者:

作者简介:
慈鸿飞,1948年生,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OO本文论述了20世纪前半期华北地区(晋、冀、鲁)农村商品的长距离贸易、地方市场贸易、农村集镇和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据此对以往有关学术观点提出质疑。作者认为,20世纪前期华北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形成和农民私有产权的建立。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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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力图从商品和资本两个方面来探讨清末以来的华北地区农村市场的发展与历史经验。

      若完全按题目所限定的研究范围来看,这方面国内外尚未发现有专门的研究论著,但一些有影响的著作与本文研究领域颇有关涉,如美国学者马若孟(Raman Myers)、黄宗智(Philip Huang )和中国学者从翰香及其合作者对华北农村的研究。上述研究中,黄宗智与马若孟形成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马若孟主要以满铁的调查资料和卜凯的调查资料为依据,对河北、山东农村经济状况作了考察。他认为华北土地分配状况没有进一步恶化;农民能够对市场作出灵活反应,调整作物生产如种植效益高的作物,以及抓住非农雇佣机会、抓住对外贸易扩展给农村手工业所带来的发展机会;没有证据说明商人和高利贷者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他认为农民生活水平并未下降,相反有改善的可能。〔1 〕从翰香新近出版的《近代冀鲁豫乡村》一书倾向于认为华北农村经济在本世纪前半期有很大发展,但除镇集外,无专章论述农村市场。黄宗智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先后发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及《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并均有中英文版本。黄宗智得出的著名结论是:商品化导致中国小农经济的进一步强化,是非趋于资本主义的商品化,即“过密型商品化”,实即“没有发展”。在论到华北农村时,他认为华北经营式农场也“未能导致农场生产力发生质的改变,则说明了农业经济的停滞。”〔2〕黄的著作实际上很多与农村市场问题有关, 但他并没有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重点只在农民的生产方式上,主要方法似乎是“解剖麻雀”,仅仅根据满铁几十个村庄的调查资料和他自己对几个村庄的调查资料就对近代中国农村几百年的历史下结论,这是否也算是黄宗智自己所批评的那样太过“模式化”的研究呢?

      上述各位学者的论著都是对农村作综合研究,重生产轻市场,特别是没有对农村商品和资金在某一特定农村市场和整个大经济区域内(如整个华北)的进出流动作出定量分析,而这对判断商品化程度和市场发展是最重要的根据。有的学者,虽不研究华北农村,但却是专门研究国内市场的,并对农村商品流通作出了定量分析,因而与本文的研究对象关系很大。这方面主要是指吴承明先生的研究。吴承明在其所著《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一书中认为,“1936年埠际流通则连机制面粉不过26亿斤,加上铁路、木帆船运输也不会太多”〔3〕,所据为40个埠 的贸易统计(只限轮船运输);并进一步估计,中国粮食商品率在1920年为22%,在30年代不超过30%,因而20世纪前期中国农村仍处于“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态”,既如此,农村市场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了;对地方农村小市场,吴承明认为,只是“余缺调剂”、“品种调剂”,具有对“自然经济补充的性质”;不过吴承明似乎尚认为中国市场的发展方向是趋于资本主义的。笔者认为黄宗智和吴承明都对农村市场发展估计不足(吴承明是针对全国,当然包括华北),本文将对这二位的观点详加讨论。

      一、华北地区的农村商品市场

      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农村市场”有双重含义:一是指商品交易量有多大,即市场容量;同时也是指农村商品交易的场所,如下文将要研究的农村集镇即是这种交易场所——农村商品市场(当然包括要素市场)的载体。

      (一)长距离贸易

      在一个大的经济区域内,既有长距离贸易,也有近距离贸易,都是相对而言。是不是非得内地货运到沿海或北方运到南方才算是长距离呢?我想没必要作出这种苛求。长距离与短距离只是个相对概念。本文的计算只要农产品运出县境即算作长距离贸易。在后文研究中将说明这种划分的根据。运出县境的粮食必然包括进入出口贸易和进入国内土产贸易两部分。

      华北的粮食商品首推小麦。小麦是著名的所谓“粜精籴粗”的粮食作物,因其为北方粮食中之上品,价格常较其它粮食高,所以华北农民常将其抛于市场,以便换取货币,并以玉米、小米、高粱等作为替代食物,因此小麦为一典型商品作物。小麦又不同于一般的经济作物如花生等,为华北平原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产量极大,种植面积很广。据1935年统计,山西小麦栽培面积在该省农作物中为最大,总计15,537,516亩;1935年产量为13,937,184担,约占该年全省粮食总产量55,337,649担的25.2%〔4〕。又据中央农业实验所统计,1931—1937年间河北与山 东的小麦平均年产量分别为3,651,900,000市斤和7,170,500,000市斤,在各该省粮食总产量的比例中均占第1位,小麦占河北省粮食总产量的23%,占山东总产量的32%〔5〕。 因此小麦作为大宗商品粮投放于市 场对华北农产品的商品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山西实业志统计,93 个产麦县份中, 有外销者(运销县外的)37县,总数2,163,723担,其中输出省外者约500,000担。也就是说约占总产量15.5%的小麦进入长距离贸易。河北省小麦的外销量尚未查到全面的数字,不过下述24县情况已足以说明河北小麦进入长距离贸易的大部分情况。从表1看,获鹿县产量既丰,县外销量也最大, 超过产量的50%。另外还有平山、文安、满城等县外销量都超过了产量的35%,北宁路和热河等地也还有少量小麦运出。山东小麦产量为华北之冠,外销量也最大。据《中国实业志》(山东)统计,山东小麦常年产量为 48,928,224市担,1933年产量为51,934,715市担,外销量为11,923,373市 担,计占产量的24.4%。山东108县,小麦有外销者达60余县。 输出占产量比率最高者为章邱县,达80%,年销88万余担。外销占产量比率超过40%的多达18个县,年外销绝对量在30万担和30万担以上的即达12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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