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与中国东南亚的海上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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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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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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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初中国与东南亚的海上贸易,主要是以朝贡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东南亚各国派遣使者附载方物来中国进行朝贡,而明政府则以赏赐的方式收买其“贡品”。这种所谓的“朝贡贸易”到郑和下西洋时发展到鼎盛,出现了海外16国、遣使1200多人同时入贡的盛大场面。郑和下西洋不仅加速了中国与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发展,而且增进了中国与东南亚之间的物质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

      (一)

      明太祖刚刚建立明朝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同东南亚各国搞好关系,他于洪武二年(1369)正月、二月连续两次派出使者到占城、爪哇等国,颁赐诸国王以玺书、大统历、织金绮缎、纱罗等物〔1〕。把安南 、 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刺、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渤泥 等东南亚国家列为“不征诸夷”〔2〕,并载诸“祖训”,以免“后世 子孙, 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这些友好 措施在东南亚国家中很快就得到反应,洪武二年(1369)六月,安南国王陈日煃率先遣其少中大夫同时敏、正大夫段悌、黎安世等来朝贡方物,因请封爵;九月,占城国王阿答阿者遣其臣蒲旦麻都等贡方物〔3〕; 爪哇国王亦“纳元授敕”,承认明朝为“正朔”。

      对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明太祖开始是持“怀柔”态度,鼓励他们入明朝贡。洪武三年(1370)十月,朱元璋对中书省臣说:“远夷跋涉万里而来,暂尔鬻货求利,难与商贾同论,听其交易,勿征其税。”〔4〕翌年,又诏谕福建行省:“占城海舶、货物皆免其征,以示怀柔之意。”〔5〕诏谕户部,由泉州海口入贡的三佛齐,“勿征其货”〔6〕。可是,随着朝贡次数的增多,矛盾开始出现了:一方面,明政府以“怀柔远人”、“厚往薄来”为宗旨,以高于“贡品”几倍的代价“赏赉”,朝贡的次数越多,财政负担就越大;另方面,东南亚各国“慕利”而来,“朝贡”一次就伴随着进行一次大宗贸易,往往一年数贡,来者不止〔7〕。面对这种矛盾,明太祖只好采取限制措施,洪武七年(1374)三月,他诏谕中书礼部:“古者中国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 年一大聘,九州之外番邦远国,则无世一朝,其所贡方物,不过表诚敬而已……其他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渤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处,新附国土,入贡既频,劳费太甚,联不欲也。今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8〕对于一些不遵限制, 仍旧入贡的东南亚国家,则断然拒绝接受,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四月,安南“不从所谕,又复入贡”,即令礼部遣还,“必三年乃来”〔9〕。此外,明太祖还向朝贡国家颁赐“勘合”,以辨别真伪,防止假 冒,如洪武十六年(1383)四月,命礼部颁发勘合文册,赐给暹罗、占城、真腊诸国,规定凡至中国使者,必验勘合相同,否则以假冒逮之〔10〕。据《明会典》记载,当时获得勘合的东南亚国家有暹罗、占城、爪哇、满刺加、真腊、苏禄国东王、西王、峒王、渤泥、苏门答腊、古麻刺等〔11〕。由于明太祖的严格限制,东南亚各国同明朝的交往大多遭到拒绝,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仅余下真腊、暹罗两国准许入贡〔12〕。

      明成祖继位之后,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重新对东南亚各国奉行“怀柔”政策。他告诫礼部大臣说:“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自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宥之,以怀远人。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13〕他派出使者遍赐东南亚各国,招徕他们入明朝贡,如永乐元年(1403)八月,派遣行人吕让、丘智使安南;按察副使闻良辅、行人宁善使爪哇、苏门答腊;给事中王哲、行人成务使暹罗;行人蒋宾兴、王枢使占城、真腊。赐诸国王绒、绵、织金文绮、纱罗等〔14〕。九月,遣中官马彬等使爪哇、苏门答腊诸国,赐之文绮、纱罗〔15〕;十月,遣中官尹庆等使满刺加诸国,赐其国王罗铂金帐幔、伞,以及金织文绮、綵绢等〔16〕。为了使东南亚各国贡使附带货物前来交易有专官负责,明成祖于永乐元年(1403)命令吏部在浙江、福建、广东设置市舶司;后来因贡使增多,复命令于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分别设立来远、安远、怀远等驿,以接待各国贡使,还下令三市舶司,“凡外国朝贡使臣,往来皆宴劳之”〔17〕,以尽怀柔、绥抚之意。以此同时,明成祖还不惜耗费巨资,派遣郑和“总率巨百艘”,“浮历数万里,往复几三十年”〔18〕,携带敕书和精致手工业品,遍赐东南亚各国,招徕其遣使随行入明朝贡。

      (二)

      郑和自永乐三年(1405)至宣德八年(1433)前后七下西洋,历时28年,到达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有:占城国、灵山、昆仑山、宾童龙国、真腊国、暹罗国、假里马丁、交栏山、爪哇国、旧港、重迦罗、吉里地闷、满剌加国、麻逸冻、彭坑、东西竺、龙牙加、九州山、阿鲁、淡洋、苏门答刺、花面、龙屿、三岛、渤泥国、苏禄国等〔19〕。郑和船队每到一处,除了宣谕皇帝诏书,向各国国王颁赐银印、冠服、礼品等,鼓励他们遣使入明朝贡外,还同当地居民进行贸易,如《瀛涯胜览》所载:“中国宝船到暹罗,亦用小船去做买卖。”〔20〕甚至到马来半岛的九州山采香,“得径有八、九尺,长八、九丈者六株,香清味远,黑花细纹,其实罕哉”〔21〕。满刺加扼东西交通要冲,为当时东方最大的商业中心,大凡马鲁古的丁香、万丹的肉豆蔻、帝汶的檀香、文莱的樟脑,无不汇集于此〔22〕郑和一行就在这里设立据点,建造仓库,打整购买到的各种货物,据马欢记载:“中国宝船到彼,则立排栅,如城垣,设四门更鼓楼,夜则提铃巡警,内又立重栅,如小城,盖造库藏仓廒,一应钱粮顿在其内,去各国船只回到此处取齐,打整番货,装载船内,等候南风正顺,于五月中旬开洋回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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