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平台的依赖关系:一个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闻传播理论、新媒体传播、媒介社会学研究;钟腾达,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新闻媒体对互联网平台的依赖关系持续且深入。制度视角能帮助考察平台新闻业中行动者之间关系的塑造过程,进而更批判性地分析媒体与平台的关系现状。在制度视野中研究新闻生产,其观照对象经历了从政府到平台的焦点转移。进入平台社会后,社会学制度主义侧重分析算法技术、数据指标等制度的实践和影响,媒体的平台依赖是组织同构、制度压力影响和新的合法性机制建构的过程。而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媒体与平台的互动存在路径依赖和关键节点,其行动路径和不对称权力会影响未来的平台依赖表现。为提升制度视角在新闻业与平台关系分析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还需要在概念界定、分析重点、解释路径、社会情境等方面做出更细致的探讨。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2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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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平台革命”席卷社会各领域,以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为代表的数字平台对作为公共传播系统的新闻媒体也造成了深远影响。从表面上看,平台与媒体在媒介形态、内容价值判断、社会功能方面形成双向融合,但内在逻辑是双方的博弈互动[1]。在媒介融合的深水期,作为技术公司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了大规模的用户流量和广告机会,不断吸引传统媒体向其靠拢;与此同时,平台逻辑也在潜移默化地对媒体行业构成挑战。平台抢占新闻内容的出版和分发权,依靠算法规则对内容排序和定位,倒逼媒体改变新闻生产流程。平台有能力“捕获”媒体,使媒体“在没有(平台)物质或数字资源的情况下无法可持续运行”[2]。总体而言,新闻媒体生态系统与平台的依赖关系持续且深入。

       平台对新闻业的影响已经引发学界强烈关注和讨论。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两方面的议题:一是分析平台如何重构专业媒体的运作模式、市场机制及其与用户的关系;二是分析新闻编辑室内部和记者个体如何因应平台逻辑而调整职业实践和流程结构。然而,在更广泛的数字新闻生态层面,媒体、平台与整体环境的关系为何变动、如何塑造,具体的影响路径及其前因后果是什么,这些问题仍然有待更为理论化的解释和系统性的阐述。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从关系构建层面或制度的意义上更深入地分析新闻业如何应对持续而深刻的环境变化。

       何为制度(institution)?制度的定义非常广泛,既可以视为特定的组织机构,也包括明确的规则、非正式的规范和惯例,甚至是符号系统和认知脚本[3]。新闻(媒体)能被视作一种制度(journalism as institution),因为其是由“共同的信念和规范、非正式的规则和常规,以及明确的规定”组成的[4]。

       在此基础上,制度理论能够为平台与媒体依赖关系的考察提供新的分析框架和理论路径。在组织内部,制度一方面限制个人的能动性,另一方面又允许出现充满创造性的行动者和工作。记者实践的变化可以理解为在关键时刻出现的制度转变[5]。在组织之间,通过分析制度的起源、演变和影响,制度理论关注媒体与其他机构的关系以及背后的制度压力机制,进而思考新闻业的边界和自主权[6]。无论是考察“制度与组织/个人行为”,还是剖析“组织机构间互动”,制度理论都有助于明晰在平台背景下媒体行业中“行动和关系的塑造和重组过程”[7]。

       在社会科学领域,新制度主义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从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各自生发,主要揭示两个问题:一是制度如何影响组织和个人行动;二是如何解释制度产生或变化的过程。有研究者将新制度主义的路径取向归纳为三种:第一种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 choice institutionalism),强调个体的偏好、算计和策略性互动。第二种是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将制度的存续视为路径依赖的结果,但也认为关键的变革时刻会导致制度更替。同时,制度创设的过程包含相互竞取利益的行动者所展开的权力冲突。第三种是社会学制度主义(sociological institutionalism),旨在解释为什么有些组织采取特定的规则、程序或象征,同时这些制度实践还能在组织间复制传播。制度的运用意在建立合法性机制[3]。由于理性人的前提假设在新闻业中不被人们广泛接受,所以在平台与媒体研究中,更多采纳的是社会学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

       本文聚焦平台和媒体关系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理论视角进行思考:首先呈现新制度主义理论在新闻生产研究中是如何被引进和发展的;其次对两种主要的制度理论路径在平台与媒体关系研究中的问题逻辑做出厘清,考察两种视角不同的前提假设、概念定义、问题意识和分析视角;最后分析新制度主义理论在平台与媒体研究中的未来进路和学术议程。

       一、从政府到平台:新制度主义新闻研究的焦点转移

       从20世纪末正式引进至今,新闻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理论应用经历了从政府到平台的焦点转移。早期制度视角侧重于分析政治新闻生产中的制度力量,新闻(媒体)被视为一种政治制度(news as a political institution),在政治领域扮演重要行动者[8]61-115。随着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数字中介的兴起,平台这一“基础设施”迅速成为新闻生产研究的新客体(new object)[9],勾连数字新闻研究和平台研究的交叉领域。制度视角也在解释互联网新闻的生产、媒体和平台关系问题上贡献了独特的理论资源。考察新制度主义在新闻生产研究中的重心转移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在新闻业的语境下分析这一外来理论的适用范围、框架和前景。

       新闻生产是新闻社会学研究的经典问题。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罗伯特·甘斯、盖伊·塔克曼为代表的研究者主张深入新闻编辑室,观察记者的行动模式。通过审视编辑室内共享的新闻常规(routines)和操作实践,研究者强调新闻和媒体组织是建构合法化现实的工具。不过,这类研究的问题在于,其研究立场是一般将新闻常规视为组织专业化的结果,将此看法作为不言自明的前提悬置起来,检验常规对舆论和政策制定的影响,相对较少挖掘新闻常规的起源和演变,以及在不同的新闻组织间扩散和实践的过程。大量研究复制出相似结论——类似的采访地点、采访对象、叙事风格等,却很难回答新闻同质性(news homogeneity)的问题:为什么跨越不同的组织、规模和媒体类型,新闻还会如此类似?[10]

       通过将新闻“常规”与社会和政治组织研究中的“制度”结合起来,新制度主义为经典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解释。从制度的视角来看,新闻(媒体)不应只被视为组织的集合,而是拥有“共同的制度”(collective institutions)——“一种可识别的跨组织的社会行为模式,经常主导特定的社会领域(如新闻业)”[8]70。正是有这些制度的约束和协调,新闻常规才能在组织之间转移或随着时间推移实现自我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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