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进数字中国:中国互联网平台研究图景及学术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志安,复旦大学全球传播全媒体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互联网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冉桢,中山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新闻与写作

内容提要:

中国的互联网平台研究是全球平台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遴选出近年来发表于中外学术期刊的中国数字平台研究代表性论文,从平台权力及其影响、平台治理与监管、平台与数字新闻业、批判取向的平台研究、平台社会视野下的新兴技术研究这五个角度勾勒中国互联网平台研究的知识图景。研究发现:中国的互联网平台研究具有学科知识碎片化、本土理论缺乏、宏微观研究比例不平衡等特征。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提升中国互联网平台研究的四个方向:推进跨学科交流,建构共享型知识体系;重视本土经验,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与国际学术界的理论对话;倡导立足宏观视野的研究探索;注重社会变迁的纵向视野和全局视野,构建有说服性、洞察力与社会关切的在地中国平台研究知识体系。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2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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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作为数字基础设施,超级互联网平台在国内外学界获得的关注与日俱增。围绕平台的发展历史、运作机制、商业模式、社会影响、监管规制等议题都已涌现出大量研究成果。中国互联网平台发展与全球资本主义的数字化转型①大体上保持相同节奏,但其存在与扩张所根植的制度环境,及其作为重要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关系,与西方具有不同之处。对中国互联网平台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有利于研究者形成对数字平台运作及其影响的更为全面与深入的理解,也有利于构建超越西方中心的平台研究图景,从而实现与国际学界的理论对话。

       本文基于中国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历史与现实语境,尝试从以下五个角度来聚焦相关学术研究:平台权力及其多元影响、平台监管与治理体系、平台与本土新闻业关系、平台新兴技术的多元议题以及批判取向的平台研究。本文进而总结出中国平台研究的总体特征,并就未来研究提出建议。本文的研究对象明确为以数据化(datafication)、商品化(commodification)与选择性(selective)为运行机制的本土商业互联网平台②,不包括政府开发的政务服务平台与媒体运营的新闻客户端。

       一、异质性新兴权力主体:平台及其多元影响研究

       中国互联网历经三十年发展,在结构上发生了由开放互联网到平台互联网的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强监管互联网的未来转向。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平台得以引领全球互联网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解决了开放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化模式问题。③凭借发展扩张中的多边市场、网络效应、锁定效应与自然垄断④,互联网平台掌握了市场准入权、规则制定权与实际规制权⑤等诸多权力,成长为社会权力结构中的新兴关键主体。

       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关键节点与数字基础设施所引发的广泛关注,实质是这一异质性新兴权力主体颠覆了传统的政治与市场权力结构及治理体系,引发相关经验与知识体系的结构性失灵及研究者的普遍性焦虑。对此有一些基础性问题亟待回应:中国本土平台的权力构建及呈现与国际互联网平台是同质的吗?倘若不是,其与政治、资本和社会等因素的关联会以怎样的机制影响权力行使?作为异质性新兴权力主体,本土平台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结构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在诸多讨论平台权力及其影响的研究中,刘金河提出的“权力流散”,较为准确地把握住了平台权力对社会权力与制度安排所产生的普遍影响。在他看来,中国网络空间正在生成“平台-国家”二元主导的权力结构,平台崛起消减了国家政府权力,原本属于政府的公共权力部分转移到私营企业手中,此过程同时表现为国家内部的公共权力“私有化”和国际层面的国家主权“协商化”。⑥这一观点从权力分配与运行的理论维度上来说是准确的,也在当代中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力结构及其互动关系的经验维度得到了验证。例如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就在政策层面确认了“平台-国家”二元主导的权力结构,并明晰了两者间关系。⑦

       (一)平台与政治

       平台崛起的普遍政治影响在于其改变了政治权力运行的基础环境,由此引发了与国家的权力争夺、协商与再分配。回归中国语境,有学者指出平台崛起削弱了政府监管,衍生新型政治空间,并成为权力结构中的新主体。⑧中国政治学领域关于数字技术与国家理论关系的讨论,反映了学者们就平台崛起所引发的权力运行与分配的普遍忧虑。王绍光认为,数字技术对传统国家理论中暴力、战争与疆域等基石性概念进行了改写,政治权力运行的基础正由线下转向线上,虚拟空间与数据管理成为新兴的政治运行场域与核心能力。⑨黄其松则提出应当以暴力、疆域、制度与国家能力等基础性概念的迭代为路径,吸纳网络暴力、数字主权、数字政府等概念,构建与数字时代相匹配的国家理论。⑩

       以国家理论为牵引,国家信息能力、网络空间主权等议题也成为政治学领域近年来的热点话题。信息能力是指国家辨识其治下公民及其活动状况的能力,是国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吕俊延和刘燚飞认为,平台提升了国家看到社会的“视力”:信息能力延展了国家职能的范围,提升了治理效能,但也有国家职能过度负载和社会自治运作不振的问题。(11)郑思尧和孟天广提出“信息政治学”的概念,认为大数据等技术显著提升国家的信息汲取与处理能力,并分析了中央督察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效应。(12)

       平台型政府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孟庆国和鞠京芮探讨了人工智能驱动下的平台型政府建设,提出了“合理采用技术主导和技术支持两种平台变革模式”“加强公众参与以弥补中央集权式平台发展模式的不足”以及“用与公共管理情境相适应的平台理念和模式”三条实践路径。(13)

       网络空间主权是中国网络治理的重要主张。张新宝和许可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治理模式及其制度构建路径,即对内建构基本立法权、简约行政权和类型化的司法管辖权;对外主张网络安全、平等参与、共同利用、善意合作的国际法新秩序。同时坚持国家主权对网络空间的适用性,反对消解主权的“网络自身主权论”和弱化主权的“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14)以网络空间主权为牵引,中国正逐步建立起发展与安全并重的互联网治理与监管体系。

       (二)平台与经济

       平台崛起的经济影响在于其发展已超越传统企业组织形态,在数字经济领域同时扮演着经营者与规制者的双重身份,使得市场结构与监管体系面临失灵危机。(15)平台垄断与平台经济分配成为热点研究议题。平台垄断主要包括算法控制、价格操控、合谋协议、客户挟持、过度并购等行为要素,引发学界关于平台垄断的行为识别与规制路径的讨论。张茂元指出互联网平台具有技术红利共享效应,并与经济与技术进步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16)贾开进一步明确了平台利益分配的三重机制,即货币化、数据化与生态化,三者共同指向了公共利益与私人激励的张力与平衡。(17)整体而言,对规制与治理的讨论多于对平台经济的技术与社会效应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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