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财会监督工作面临着需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以及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问题。在高校,如何完善财会监督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如何建立财会、审计和巡视协同监督机制?特别是在校园数字治理日益成熟的今天,如何以数据治理的思维重塑财务、审计、巡视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这些问题无疑是新形势下高校财会监督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财会、审计、巡视监督的现状与协同需求分析 1.高校财会、审计、巡视监督的现状。高校财会监督是学校财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学校内部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等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注重过程审核,关注预算执行过程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卿文洁等,2022),常用的监督手段为审查资料和财务分析。高校各类经济活动、财务风险与资金流动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具有及时、全面获取“第一手”信息的天然优势,财会监督是其他监督的基础。同时,财务部门能在事前识别内部风险,而且相对于其他校内监督部门,财务部门更了解学校内部风险,可以为审计和巡视提供重要线索。不少高校财务部门正在探索数字化财会监督,但财务数据大都还“躺”在系统数据库中,与审计、巡视部门的信息交互不够充分,“信息不对称”“信息孤岛”问题普遍存在,财务数据和财务监督数据在审计和巡视中没有得到有效分析。高校审计监督是学校内部审计部门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学校内部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关注被审计事项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审计部门以事后评价为主,兼顾过程审计,常用的审计监督手段包括面谈、分析法、函证、监盘、穿透测试等(刘晓宾,2020)。大多数高校审计人员相对较少、行家里手相对较缺乏,审计监督数字化水平不高。高校巡视巡察是由学校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组织实施的党内监督,以事后监督为主(黄亮,2019),常用监督手段包括收集、调取证据,询问、查询银行账户信息,查看文件资料等,权威性更强,但因人员临时组建或专业能力不足而容易出现短期内对问题把握不够精准等情况。相对于财会监督,大多数高校的巡视巡察数字化水平较低。 2.高校财会、审计、巡视监督的协同需求分析。协同监督是高校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需要。高校财务、审计和巡视部门通过统筹协调多方力量,实现目标、计划、过程协同联动监督,可以达到“1+1>2”的协同效应(吴文君,2022)。一是实现监督的目标协同。对高校而言,财会、审计、巡视监督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规范管理、风险管理、促进发展。财会、审计、巡视协同监督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模式,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实现监督的计划协同。协同监督有利于各监督部门围绕学校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共享各自部门的监督计划安排情况,协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避免重复监督或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出现,形成监督计划共享的协同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协同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实现监督的过程协同。多部门联动下的监督机制能适时弥补三类监督方式的劣势和不足。三种监督形式可互为证据支撑和问题切入点,同时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权威性,从信息来源和监督方式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提升监督效率和效果。 二、高校财会、审计、巡视协同监督的现状与问题 为了解高校财会、审计、巡视协同监督现状及其堵点,本研究向18省(含直辖市)约124所高校发放问卷,收回问卷124份,有效问卷124份。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高校在财会、审计、巡视协同监督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就财会监督分别与其他监督的协同情况而言,财会与审计协同监督情况优于财会与巡视巡察协同监督情况。详见下页表1。 在协同监督方面,存在以下现实的堵点问题: 1.监督技术较落后。①监督信息化建设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问卷结果显示,有66%的高校认为监督技术落后是最主要的现实堵点。关于信息化在协同监督中的作用,有11%的高校表示未运用信息化系统,40%表示信息化建设尚在起步阶段,44%表示信息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仅有5%表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系统。高校现有审计监督方式一般是在审计项目立项后,采取人工调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找问题,但因人手不足和审计流程较长,监督过程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监督效率不高,大多数审计软件应用于审计项目管理,在数据分析层面停留在简单的财务报表分析,并未真正介入学校经济业务环节。巡视巡察在未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情况下,无法对高校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监督存在滞后性。②数字化校园缺乏一体化的集成设计。高校财务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是数字治理的基础。高校信息化建设虽启动较早,但资产、财务、教务、科研系统等源于不同软件商,设计缺乏整体性、标准化、系统化,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不统一,庞大的数据难以实现共享连接。通过问卷发现,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比例最高,但也仅有75%的高校实现这两个系统的互联互通。采购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比例为46%,居第二位。科研系统、教务系统、合同系统的互联互通比例分别为41%、27%、19%。基建系统与财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比例最低,仅为8%。甚至有17%的高校选择了“与以上系统均不互联互通”。
2.监督协同性不够。①协同路径不畅通。问卷结果显示,有62.9%的高校认为协同监督路径不畅通。近年来,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审计部门向巡视部门加大了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量,但是大部分单位还是存在沟通不通畅、不及时的情况,对问题根源挖掘还不够深入。财会、审计、巡视监督之间如何衔接、配合尚缺少具体办法,协同监督方式、范围、程序、权责、措施等有待明确,缺少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细则。②协同意识较薄弱。问卷结果显示,有53%的高校认为协同监督意识较薄弱。虽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单位要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但各级层面未出台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工作指引,因此,大部分高校未能充分认识到协同监督机制建立的重要性,唱“独角戏”等问题仍普遍存在,难以展开有效的协同监督。③治理结构不完善。问卷结果显示,有45.16%的高校认为治理结构不完善。部分高校治理结构尚处于变革中,校院两级权责关系也在调整演变,监督部门不仅存在监督职能弱化的现象,更枉谈协同监督。不同监督部门独自开展工作,在任务计划和分配、人员力量整合、工作协调配合等方面没有充分商议,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充分凸显,监督效率较低或出现重复监督,引起被监督单位反感。④协同保障不到位。问卷结果显示,有41.94%的高校认为协同保障不到位。关于协同监督保障,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在协同监督制度建设方面有待加强,这说明高校应建立更加完善的协同监督机制,以保障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超过70%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在协同监督人才保障方面有待加强,这说明高校需要加强对协同监督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督队伍,以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超过85%的受访者认为高校在协同监督平台建设方面有待加强,这说明高校需要加强协同监督平台的建设,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以提高协同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⑤协同监督主体失序。问卷结果显示,有24.19%的高校认为存在这一问题。近年来,高校财会、审计、巡视监督主体之间的互动性较之以往显著增强,但与新时期对协同监督的要求仍不相适应。一是存在认识偏差,或是用落实监督责任代替落实主体责任,或是重形式监督、轻整改落实。二是协同监督工作融合度不够,缺乏明确的组织协调。针对同一监督事项,有时多头监督,监督任务交叉重叠;有时又相互推诿,谁都不愿意管。监督无序性导致监督相互脱节或相互削弱,出现监督盲区和死角。三是审计和巡视监督缺乏过程监督,弱化了监督在前的预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