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研究型审计的国家治理效应

作者简介:
许诺,博士,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管制经济、政府审计、市场竞争;谢志华,教授,博士生导师,致力于会计、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审计理论等问题的研究;毛聚,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为国资国企改革与公司治理。

原文出处:
商业会计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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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研究型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职责与范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扩展的审计实践探索,是对审计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科学性以及监督质效提出的全新挑战。研究型审计既非在审计之外另起炉灶,也非机械性地在审计工作中增加分析研究,而是在充分领会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基础上,从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历史使命出发揭示问题、促进改革,推动审计国家治理功能的发挥。因此,作为国家审计实践的重要探索,研究型审计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审计国家治理功能的有效抓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常态化经济体检等职责定位的提出,对研究型审计提出了迫切的实践需求,那么厘清研究型审计的学理内涵、作用功能及其在治理体系中的治理效应,将更有助于推动审计价值提升、促进审计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

      二、研究型审计的内涵及本质

      “研究型审计”最早可追溯至2009年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把审计项目当成课题进行调研”的观点,随着《审计署关于印发全国审计机关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发布和《“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出台,研究型审计明确作为创新的审计理念被应用到审计实践中。现有文献尚未有统一、清晰的研究型审计定义,从既有观点的类型上看,大致可以分为项目实践观、体制运行观和国家治理观三大类观点。

      (一)项目实践观:项目实践中强调研究属性

      项目实践观认为研究型审计应当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着重强调研究,用研究的方法开展审计项目工作,目的是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与效率,是一种审计工作方式和流程的精进与优化。如2009年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认为,研究型审计要将审计发现的情况与审计目标等进行理性分析、找准成因、对症下药。李玲认为研究型审计是从研究视角,把审计项目当作课题进行调研、分析、论证。李俊平等认为研究型审计是国家审计组织方式的创新。许芷浩和胡友良认为研究型审计是“研究+审计”。王永梅等(2022)认为,研究型审计是审计项目中的理念、思路或思维,可以通过研究型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前瞻性。张宜平和李云、李金沓均认为,研究型审计要利用辩证思维贯穿审计内容、组织方式、审计方法,全方位地提升审计质量。可见,项目实践观的本质在于实施审计项目时融入研究型审计,研究型审计既可以是工作方法、组织方式,也可以是审计理念、工作文化,其核心目标在于审计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率的提升,是审计项目范畴内的改进与优化。

      (二)体制运行观: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

      体制运行观认为研究型审计在项目实践的基础上,要关注小问题反映出的深层原因,注重深挖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通过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其直接目标是实现审计的高质量发展。郑石桥和刘星锐认为研究型审计应该处理好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的情况,把改革试错和明知故犯区分开来。江强认为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明确是否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健全导致的。金显威认为要把研究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要改变简单揭露问题、提出建议的思路。这种体制运行观的立足点以审计项目为基础,注重挖掘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其审计着眼点并不局限于项目本身,而是着力还原经济活动的客观性存在,不仅需要深刻把握大政方针的精神,更要立足于被审计单位的现实,深究体制机制问题的根源性原因,以达到提升审计价值的目的。相比项目实践观,体制运行观更注重于揭示问题背后的根源性原因,其并非简单的审计工作优化,也非将研究融入审计流程,而是从审计价值出发的一种理念性的转变。

      (三)国家治理观:服务于国家治理需求

      国家治理观认为,研究型审计应当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中进行考虑,要从国家治理需求出发,把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高审计工作的政治站位与前瞻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戚振东和张紫璇认为审计要监督权力运行,而研究型审计要在深刻把握理解政策意图的同时认真分析新问题、新现象,因地制宜推动政策落地。晏维龙和庄尚文认为要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背景与改革意图,关注审计对象的历史沿革、发展状况、所处环境等,注重总结提炼、发展应变与价值升华,以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国家治理观将研究型审计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服务国家治理上,因此就需要站在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思维高度上,无论经济环境如何变化,对于新出现的审计业务,研究型审计都能够以国家治理目标为准绳对审计实践中的规律进行探索与总结,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四)研究型审计的本质

      从项目实践观到体制运行观,再到国家治理观,研究型审计的内涵在不断拓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审计的内容从以财政财务收支监督为核心的审计监督,到经济监督的管理手段、国民经济卫士与国家财产守门人、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再到常态化“经济体检”,其国家治理定位不断提高,审计方法也已从以查错纠弊为主的“纠错式审计”向以揭示、改进政策或体制机制弊病为核心的“建设式审计”转变。尽管社会经济的运行会不断产生新的经济现象,国家治理需求也在不断演进,但其唯一不变的是,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体系,审计监督在来自人民的委托受托关系中始终服务于国家治理需求,以经济监督为核心始终围绕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展监督工作。因此,研究型审计的本质,是要始终围绕国家治理需求,更加突出“政治性”“预防性”和“建设性”,既注重揭示客观经济活动的规律,又注重是否实现了国家的政策或治理目标,既注重发现揭示问题,又注重推动制度变革,从而更好地推动国家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的职责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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