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任命孔子嫡系后裔孔德成为“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享受特任官待遇。①此举既宣示自北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以来,延续近900年的“衍圣公”爵号寿终正寝,②也标志着国民政府新圣裔管理体系的建立。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视之,衍圣公名号演变的背后,不仅交织着复杂的利益纠葛,亦隐含着传统儒家符号与现代国家政权相互适应的历史逻辑。“衍圣公”作为封建爵号,何以在民国政体中延存20余年之久?国民政府又为何选择在1935年遽然“废封改任”?其中原委,值得一探。 学界对国民政府改“衍圣公”为“奉祀官”事件已有一定研究,但尚存推进空间:一是衍圣公府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之间的互动未得到清晰、全面的考订;③二是相关论述多停留在史实记述层面,且限于史料,对名号承续的前因后果不甚措意;④三是由于研究旨趣不同,学者对孔令贻与孔德成个体命运关注较多,而未将从“衍圣公”到“奉祀官”的名号变迁置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脉络中予以考察。⑤事实上,“废封改任”反映了国民政府将孔子嫡裔这一儒家文化符号纳入现行体制的尝试,对于理解现代国家政权与儒家文化的互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拟利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台北“国史馆”及孔子博物馆馆藏档案文献,并参酌报刊等其他史料,从长时段视角考察衍圣公府与政府围绕名号改废问题的互动,以及国民政府设置奉祀官的来龙去脉,深入探讨从“旧世公侯”到“现代文官”演变背后的政治文化意义。 一、北洋时期衍圣公爵号的延续及其困境 “孔子之后以爵号褒显,世世不绝,其来远矣。”⑥由中央政权给予孔子后裔封号,是中国历史上儒家治理制度化的一种表现,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从现实政治教化的角度审视,这种传统的产生同儒家学说与王朝统治者之间的依存关系密切相关。⑦“孔子之教,非帝王之政不能及远;帝王之政,非孔子之教不能善俗。教不能及远,无损于道;政不能善俗,必危其国。”⑧在利用孔子之教安邦定国的同时,加封孔子后裔以示“治教合一”,成为历代帝王统御人心、标榜正统的重要举措。其中,授予孔子嫡裔世袭罔替的爵位以主孔庙祭祀,即是历代统治者“崇德报功”、“优荣恩遇”的重要表征。 孔子后裔爵号名目繁多,西汉以后,褒成侯、奉圣侯、文宣公、衍圣公等相沿不辍、代增崇隆,尤以衍圣公名号历时最久,对后世影响最深。⑨北宋仁宗至和二年,朝廷认为封孔子为“文宣王”而爵其后为“文宣公”的做法甚失事理,⑩乃辨义正名,别定封号,诏改封孔子第46代孙、文宣公孔宗愿为“衍圣公”。(11)衍,“盖取袭封之义”;(12)圣,指先圣孔子;公,为爵位之等。“衍圣”二字比照“褒圣”、“奉圣”名号,有着“上足以尊显先圣,有不阶之势;下不失优礼孔氏,使得守继世之业”的考量。(13)此后,元、明、清各代孔子嫡裔均袭此爵号,“专以主奉先圣祠事为职”。(14) 然而近代以来,以忠信礼义为核心的儒家政治思想及伦理道德观念遭到革命派与新文化派的激烈批判。随着科举制的废除,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体系逐渐走向解体。作为儒家文化的重要象征,“衍圣公”因其承载着特殊的政治文化意涵,屡屡被统治者与上层精英视为纾解困境的资源搬上政治舞台。 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在预备立宪的关键时期,“政府王大臣现拟满汉平权办法,拟先具奏,请将衍圣公赏食王俸,以示汉人,亦赐王爵”,(15)一方面试图借助“衍圣公”在汉族士人中的影响力,化解满汉对立的民族情绪;另一方面则意欲与清末文庙祀典升格相配合,收统摄人心之效。 试图托古改制的维新士人也对“衍圣公”多有利用。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从帝制走向共和,然而中国应采何种政体,众说纷纭。康有为、梁启超等力主“虚君共和”,提出以孔子后裔衍圣公为“虚君”的主张。(16)所谓“晋升王爵”、“虚君共和”因不合国法民情,并未掀起较大波澜,最终成为“傀儡圣哲以缘饰观听”,与“袁世凯非驴非马之君主共和立宪制”同唱一曲的异闻。(17) “清室优待条件”规定,“满、蒙、回、藏王公世爵一切照旧”,而汉人之世爵当予取消。衍圣公作为孔子后裔,其封爵是否继续有效,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8)在革命和建立现代共和国家的潮流下,如何避免与政体发生冲突,进而获得当权者的“庇荫”,成为摆在衍圣公孔令贻面前的首要任务。尽管依附于封建帝制的衍圣公府不可避免遭到冲击,但儒学对民国政治生活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其在《莅任宣言书》中宣称要以“道德为体而法律为用”。(19)因此,作为儒学象征的衍圣公自然成为袁世凯政府争取笼络的对象,这也为孔令贻预留了转圜空间。以此为契机,孔令贻亲赍《孔氏世谱》、阙里圣庙碑碣拓文、前代冠服各物,主动赴京道贺,获得袁世凯赏识。袁氏不仅允诺“所有至圣庙礼节及衍圣公等官均仍其旧,照例办事”,(20)还授予孔令贻一等嘉禾章,(21)并于1914年2月20日颁布《崇圣典例》,从国家制度层面重新确认衍圣公“世爵”合法性: 第一条 衍圣公膺受前代荣典,均仍其旧。其公爵按旧制由宗子世袭,报经地方行政长官呈由内务部核请承袭。 第二条 衍圣公俸,依公爵旧制,俸额酌定为岁俸银币二千元。 第三条 衍圣公印由国务院饬印铸局用银质铸造颁给,文曰“衍圣公印”。其旧有三台银印,缴由内务部保存。(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