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4;J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23)06-0037-11 一切文艺创作活动都是作者-“自我”寻求与读者-“他人”建构一种同感、同谋的交往关系,都是作者-“自我”吁请读者-“他人”摆脱日常人生中的各种麻烦事,进入一个有意思的审美世界,共享一种创造性的诗意人生。“艺术家其实是在与那些已具有思想准备的人攀谈,并且选择了他预期将对他们有效用的东西。”[1]创作是作者-“自我”对读者-“他人”发出的交往、交流的邀请,作品传递着不同时空文本之间交流对话信息,传递着作者-“自我”与当今世界交流对话的信息,更传递着作者-“自我”要求与读者-“他人”进行对话、构建审美共同体的信息。文艺创作活动是一种以作者-“自我”要求与读者-“他人”交互主体性为基础,以作者-“自我”要求与读者-“他人”同感、同谋为核心,以作者-“自我”与读者-“他人”共建、共享有意思的诗意空间为目的的审美活动。艺术作品创造了邀请作者-“自我”与读者-“他人”同感、共谋、共建、共享的审美空间,吁请双方进行有意思的对话交往,渴望双方进行审美结盟。 一、创作是对对话交往的吁请 我们把文艺创作看成专门为对话交往而生的活动。大凡发表的作品,都是为作者-“自我”之外的读者-“他人”创作的,是作者-“自我”向读者-“他人”发出的对话交往的吁请。作品公之于世的目的,就是想把作者-“自我”与世界人生的审美关系传递给读者-“他人”,与读者-“他人”分享这种审美关系,在读者-“他人”心中播下审美创造的种子,进而把作者-“自我”与读者-“他人”熔铸为一个审美共同体,同感、同谋一个有意思的审美世界,共建、共享审美世界中的艺术人生。 艺术创造是一种对话性的探索,作者-“自我”在此传达他与世界建构审美关系的体验,寻找与读者-“他人”同感、同谋的交叉(汇)点,邀请读者-“他人”共建有意思的审美世界,共享其中的审美人生。作者-“自我”从创作伊始就寻找与读者-“他人”沟通的交汇点与交往模式,其目的就是要与读者-“他人”进行有意思的审美人生的分享。因为,只有在审美分享中,作者-“自我”与读者-“他人”,才能建立一种共生共荣的互惠关系:作者-“自我”的作品激活了读者-“他人”身上沉睡的感受和思想,诱导读者-“他人”重新认识自己;读者-“他人”的阅读、阐释,赋予并且丰富了作者-“自我”文本的话语意义,激发了作者-“自我”进一步创造的动力。 任何人的存在都是与人“共在”。一切共在都是差异“共在”。有差异还必须共在,这就要求人与人之间寻找同感的基础、同谋的交点,加强交往沟通,和谐相互关系。作者-“自我”在创作中所表现的人生感受、生命体验,或者独特的发现、诗意的创造,都是作者-“自我”与人共在时的感受、体验、发现和创造。作者-“自我”将其用一种“有意思”的方式表达出来,希望对读者-“他人”的生存发展产生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更希望与读者-“他人”同感、同谋,甚至共建、共享一个“有意思”的审美世界,在这个“有意思”的审美世界中,得到读者-“他人”的欣赏或认可。其次,作者-“自我”的创作,只有获得读者-“他人”的欣赏和认可,才能激发读者-“他人”与作者-“自我”缔结审美同盟的冲动,诱导读者-“他人”与作者-“自我”共建一个“有意思”的世界的豪情。因此,作者-“自我”创作的文本,必须吁请读者-“他人”进行同感共谋,引导读者-“他人”进行共建共享。 然而,作者-“自我”要让有差异的读者-“他人”,共同进入一个作者-“自我”认为有意思的审美世界,并让读者-“他人”来阅读和欣赏作者-“自我”的人生探索与生命体验,就必须给读者-“他人”一个阅读、欣赏作者-“自我”人生探索与生命体验的理由。这个理由能把读者-“他人”与作者-“自我”的关系,从相互有别的“自我”-“他人”,变成亲密无间的“我们”。作者-“自我”与读者-“他人”,虽然所处的位置不同,但是,双方都生活在世界上,在人群中,因此,免不了共同的人生交会,经历相同相近的上升或下降,前进或后退,面临相近相似的挑战或希冀。创作就是要寻找找到读者-“他人”与作者-“自我”体验及感受的交叉(汇)点,只有在这个交叉(汇)点上,读者-“他人”与作者-“自我”才能融合成审美的“我们”,双方才可能产生同感、同谋。读者-“他人”才可能对作者-“自我”的人生探索感同身受,愿意接受作者-“自我”的邀请,与作者-“自我”一起,共同建构一个有意思的审美世界:把文本中死板的文字变成鲜活的审美对象,进而通过对话交往,在同感、同谋的基础上,达成共建、共享一个有意思的审美世界的目的。“在写作行动里包含着阅读行动,后者与前者辩证地相互依存,这两个相关联的行为需要两个不同的施动者。精神产品这个既是具体的又是想象出来的客体只有在作者和读者的联合努力之下才能出现。只有为了别人,才有艺术;只有通过别人,才有艺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