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字角度看清华简《四告》文本的复杂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永昌,山西大学文学院(太原 030006)。

原文出处: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

内容提要:

文章通过对清华简《四告》内部四组告辞用字现象的考察,认为《四告一》《四告二》与《四告三》《四告四》两大组告辞的用字在组内有较强的一致性,即《四告一》《四告二》虽有较古的底本来源,但在后续的流传过程中,用楚文字转写程度较高。《四告三》《四告四》一方面字形存古现象较为突出,另一方面有一些仅见于晋系文字的书写特征。清华简《四告》文本的这种内部差异,反映了其文献流传的复杂性。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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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告》是《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十辑中公布的一篇重要文献,简文内容为告辞,分为四组,互相独立①。笔者在学习该篇简文的过程中,对文字背后隐含的《四告》文本的内部差异有一些不成熟的认识,陈述于下,敬请各位师友不吝赐教。为论述方便,下文以《四告一》《四告二》《四告三》《四告四》分别指称这四组告辞,并将四组告辞分为两大组,即《四告一》《四告二》为一组,《四告三》《四告四》为一组。

      本文在对简文用字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注意到《四告一》《四告二》与《四告三》《四告四》两大组的简文用字在组内有较强的一致性,同时两大组的用字情况可以形成鲜明对比,主要表现在两大组告辞用楚文字转写的程度不同。《四告一》是周公旦代政期间祭告皋繇之辞,《四告二》是伯禽受封就鲁前的告辞,从简文用语来看,文辞古奥,有较古的底本来源,但在后来的文献流传过程中,用楚文字转写程度较高。《四告三》《四告四》则呈现出了较多的非楚文字因素,一方面是如程浩所言,《四告三》《四告四》是春秋时人的续貂仿古之作②,其中字形存古现象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四告四》中还有一些仅见于晋系文字的书写特征。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赵平安已指出四组告辞中均有与甲骨文、西周金文字形和用法密切相关的文字,保留了早期文字的古老写法。同时,赵平安以“祜福”一词均见于四组告辞为据,认为《四告》中注入了春秋时期的一些元素③,所言甚是。这里再以《四告》中的“眚”“畢(毕)”二字为例,对赵平安的观点略作补证。

      

      

      下面,本文主要通过具体的例证来展现《四告一》《四告二》与《四告三》《四告四》两大组告辞在文字使用上形成的鲜明对比:楚文字转写程度较高与字形存古较突出,以此来展现清华简《四告》中四组告辞文本的内部差异及其在流传过程中的动态性、复杂性。

      一、楚文字转写与字形存古

      通过细致的调查,我们发现《四告一》《四告二》中虽有字形存古现象,但用楚文字转写的程度较高,而《四告三》《四告四》中则多见有字形存古现象⑧。

      (一)《四告》中的“达”字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战国晋系温县盟书中的“达”字作,但不能仅凭简单的字形对比,就认为《四告》简29中的“达”字是受到了晋系文字的影响,而应该根据全篇的实际情况通盘考虑。鉴于《四告》篇中多见有与甲骨文、西周金文密切相关的用字,且《四告三》中字形存古现象突出(参看后文),因此,简29中的“达”字应当属于存古的写法。还需提及的是,清华简《子产》篇中的“达”字作(简13),根据该简文内容所记为郑国历史人物,可判定其最初的底本当用晋系文字书写,因此,《子产》简13中“达”字的这种非楚文字写法当与晋系文字的影响有关。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清华简《四告》,从总体上看是楚文字抄本,如简5中的“达”已用楚文字进行了转写。但简27、29中的“达”字则未用楚文字转写,尤其是简27中的“达”字作形,不仅未被转写,而且还在(简29)形的基础上形成了抄写错误。或许是所传抄的底本如此,书手较为忠实地保留了底本的情况;或许是书手文字知识水平有限,不清楚该字的字形结构而形成的书写错误。考虑到《四告三》《四告四》中多见有文字讹误现象(详见后文),因此,笔者认为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二)《四告》中记录{德}之用字

      清华简《四告》篇中记录{德}之用字很有规律性,《四告一》中用“惪”字,与楚文字中的习见用字一致;《四告三》中用“”字,就当前所见的用字习惯而言,与西周金文中常见的用字习惯相吻合(11)。《四告四》中用(简45)字,字形罕见,应当是(季嬴霝德盘,集成10076)字所从“惪”旁的草率讹写,即三个所谓的“白”形来源于“目”旁的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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