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学界讨论的中动句一般是指英语The car drives fast这样的句子,主语是动词的受事但动词却采用主动形式。人们在主动、被动二分框架内很难处理其归属问题,于是将之称为中动句(middle construction)。中动句是诸多句法理论关注的重要论题,目前学界在其句法语义特征、生成机制、历时演变等方面已取得丰富的成果。然而,关于中动句的内涵、外延及其系统性等问题却一直众说纷纭。比如,中动的内涵相当异质(heterogeneous),最初指古希腊语、梵语等附着于动词的屈折形态系统,是主动、被动之外的第三种语态(Kemmer 1993);后来虽指句法结构,但无法统括出专属于中动的意义来,这导致其外延不明确,如Givón(1993:75-76)将通常所说的中动句如The car drives fast、作格句如The glass broke、承受句如He got rescued等具有“及物动词带受事主语且施事不明确”特征的构式家族(a family of constructions)都纳入中动范围。这种认识模糊了中动句跟其他句式的区别,其实在不自觉中取消了中动句。中动句到底涵括了什么样的形式和意义?它跟主动句、被动句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汉语中动句研究缘起于对英语中动句的关注。Sung(1994)将中动概念引入汉语研究之后,学界对这一概念是否适用于分析汉语相关现象一直存有争议。如有学者认为“汉语原本无所谓主动和被动,更不用说中动”(严辰松2011:8)。对此,蔡淑美、张新华(2015)指出中动范畴具有类型学意义,汉语存在中动句,而且不同类型之间构成了中动构式群。然而争议仍在继续,如沈家煊(2018:7)指出:“在某些形态发达的语言里,谓语动词有专门的中动形态标记,英语动词并没有这种形态标记,说英语有中动式这已经带有比附的性质,说汉语有中动式那就纯粹是一种比附了。”吴怀成(2020:56)认为:“在汉语中增设中动范畴,只会使语法描写复杂化,不利于认清汉语语法事实。”取消中动范畴自有取消的便利,但取消之后如何描写语法系统内部相关句式之间存在的事实差异和层级系统,目前仍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要回答上述问题,试图仅从某种特定语言、某些特殊现象出发来断定是非很难有突破,因为基于该语言得出来的结论很难完全适用于另一语言,而基于个别现象得出的认识也很难充分揭示中动句在句法系统中的特定价值。近些年来,跨语言的中动材料得到了充实与完善,这为我们揭示中动句的本质提供了坚实基础,为构建特定语言的中动层级系统提供了重要推动力。由于对中动句形义关系与本质特征的认识牵涉对构式基本属性的理解,而汉语中动句是归入已有句式(如话题句、受事主语句)还是另设新范畴,实质是要确定该现象是否具有构式性特征、在汉语句式系统中是否具有区别性意义,这些均涉及构式语法研究的核心论题与理念、方法方面的路径特征。因此,本文将跨语言比较和特定语言句法系统的构式定位结合起来探讨下面三个问题:1)什么是中动?中动句具有何种形义关系?2)中动句是如何构造出来的?3)如何构建和比较特定语言的中动句层级系统?如何看待汉语中动句?本文将从理论和事实两方面论证中动句的特征系统和结构理据问题,并尝试为构式类型学(Construction Typology)的研究观念与路径提供参考。 2.中动句的形义关系 这一部分我们先基于跨语言的中动句语料所展示的形式和意义特征提炼出中动范畴的两个基本形成要素,然后梳理跨语言中动句的形义匹配格局,由此概括中动句区别于主动句、被动句的本质特征。 2.1 中动范畴的基本要素 跨语言的中动句比较牵涉不同语言的可比性问题。Croft(2001,2003)指出,语法结构的形式表征因语言而异(language-paticular),很难在两种语言里找到性质完全等同的范畴与结构,不可能(只)使用结构基准来确定跨语言的语法范畴,比较的基准最终是语义的。就中动句而言,“我们并不知道哪种语言有特殊的形态或句法形式专属于中动,将中动看作语义范畴才是合理的,这个语义范畴在跨语言层面能被多种句法形式表达”(Ackema & Schoorlemmer 2006:158)。因此,要揭示中动句的本质特征,得从中动语义范畴入手,结合其形式表现,寻找它在不同语言中的共同基础及变异空间。 由于学界对印欧语系诸多语言的中动句已有相对翔实的研究,本文整理了印欧语系19种语言里的中动句语料并对它们进行了剖析。①我们先将这些句子还原为可分析性的意义特征和形式特征,再来看其整合方式及其特征差异。在Taylor & Yoshimura(2006)的基础上,我们将中动句的意义特征重新概括为: (1)a.评述事物的内在性质(inherent property); b.具有非事件性(non-eventive); c.具有通指性(generics),即对于一般人而言都具有这样的性质,施事获得任意性读解(arbitrary interpretation); d.具有泛时性特征,一般不与进行体、过去时或过去完成时等时体成分共现; e.蕴含可能性(possibility)、潜在性(potentiality)等情态义。 将形式特征概括为: (2)a.受动性成分(受事是典型,也包括工具、材料、处所等旁格)居于主语位置; b.动词的施事隐含不现; c.动词采用主动形式; d.动词可带形态标记; e.句中可含有副词或副词性成分; f.句中可含有否定、情态词、焦点标记等成分。 Taylor & Yoshimura(2006)指出,中动范畴是原型范畴,其成员在中动性(middlehood)上有差别。也就是说,越多满足上述特征的,中动性就越强,就越典型。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