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时代“不平则鸣”批评话语的异质重构论

作 者:
安生 

作者简介:
安生,男,1991年生,南京大学文学院文学博士,武汉大学文学院特聘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辞赋学、唐代文学与东亚比较文学,近期发表的论文有《〈南山诗〉与“神童”群像——论朝鲜朝汉诗发展中的次韵诗学》(载《外国文学评论》2022年第3期)、《朝鲜时代韩愈诗学的诗学史意义》(载《浙江学刊》2021年第3期)等。

原文出处:
外国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朝鲜士人以“居然在我”的主体自任意识,在理解韩愈“不平则鸣”说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阐释传统。他们基于万物鸣和的周遍之理,在“鸣”的概念厘分中选择鸣其平、鸣其盛;主张以乐天知命的态度精研义理,修养心性,促使“不平”的情感复归于正。朝鲜文坛对“不平则鸣”的重构植根于事大慕华的治国政略与程朱理学的思想形态,实现了经世致用的外展型价值取向与温柔敦厚的内敛型审美取向的融合。这些批评话语构成了朝鲜诗学体系的重要一环,也体现了朝鲜文人在东亚历史格局变迁中对于如何建构文化正统的自觉思考。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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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是中国古典文艺理论批评史上一个重要命题,它通过对儒家“诗怨”说、司马迁“发愤”说等传统思想的扬弃,进一步揭示了主体情感与文艺创作之间的生发关系,张扬主体能动价值,影响深远。后世诗家对此说翕然标举,却偏重强调其中自鸣不幸、穷而后工的一面,直至钱锺书发表《诗可以怨》一文,方抽绎出其中内含的“鸣国家之盛”的另一面:

      一般人认为“不平则鸣”和“发愤所为作”涵义相同;事实上,韩愈和司马迁讲的是两码事。司马迁的“愤”就是“坎壈不平”或通常所谓“牢骚”;韩愈的“不平”和“牢骚不平”并不相等,它不但指愤郁,也包括欢乐在内。……很清楚,得志而“鸣国家之盛”和失意而“自鸣不幸”,两者都是“不得其平则鸣”。韩愈在这里是两面兼顾的,正像《汉书·艺文志》讲“歌咏”时,并举“哀乐”,而不像司马迁那样的偏主“发愤”。①

      这一见解发前人所未发,广为学界接受,几成定论。尽管古人也曾注意到韩愈序文中的相关表述,但往往置而不论。如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卷四专辟“送孟东野序”条:“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物不得其平则鸣。’然其文云:‘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又云:‘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然则非所谓不得其平也。”②洪迈认为此类之鸣与不得其平之意存在矛盾,但未继续深究问题的内核。又如清人何焯《义门读书记》云:“但吾终疑‘不平则鸣’四字与圣贤之善鸣及国家之盛处,终不能包含。”③钱锺书指出,这些评论家之所以如此指摘韩愈此论,是因为他们窄化了对它的理解,将其与司马迁的“发愤”混淆了。④

      如果延展考察的视野,对读朝鲜士人有关“不平则鸣”的议论,可以发现其与钱锺书之论颇为切近。如金昌协(1651-1708)云:“韩文《送孟东野序》‘物不得其平’一句,古人或疑其有病。盖以下文皋、夔、伊、周,不可谓不平之鸣耳。不知退之所云不平者,只是有感触之谓,七情之发皆是。非独悲忧怨愤感慨抑郁,乃为不平也。”⑤“不平则鸣”说传入朝鲜可谓“理论旅行”,李氏朝鲜时代的士人在吸纳汉文化、致力于文教建设之际,基于本民族的思维方式、意识形态与现实考量,很早便对“不平则鸣”所包孕的丰富内涵做出了系统性的衍生阐释,从而对主体的处境立场、情感体验、创作倾向与文学作品之关系形成了更加多维的、异质的理解。⑥

      一、鸣平、鸣盛与“不平则鸣”的内涵变移

      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最初联系着孟郊穷愁不遇的经历与啼饥号寒的诗歌创作,其指涉对象偏向善鸣不幸的坎壈不平者,开后世“穷而后工”论之先声。⑦昌明时代尚且不免潜流着“不才明主弃”的盛世悲鸣⑧,更遑论士祸酷烈、战乱频起的动荡岁月。鸣其不幸与穷而后工的诗论所反映的普遍文化心理,也在朝鲜部分士人那里有着深切共鸣⑨,是所谓“昔昌黎公以穷自悲,以不平之鸣悲东野,读其书可见。盖贤达之不遇于世,自古已然。然穷与不平之鸣,独传于后,其必有天相者存欤”⑩。在这种传统之下,朝鲜诗坛甚至也出现了故作呻吟的流弊。但倘若从长时段的视角考察朝鲜士人对韩愈“不平则鸣”说的诠释,可以发现,成为通贯一代文人集体共识的反而是其中鸣其平、鸣其盛的观念。

      早在明惠宗建文三年(1401),朝鲜朝初期的名臣吉昌君权近(1352-1409)在送别明朝太仆寺官员祝孟献时所作《送祝少卿使还诗序》中就已开“鸣盛”之先声:

      或曰:“海外陋邦,谀闻晚学。词语芜拙,虽披腹沥肠,吐出肺腑,不足以形容祝公之德之万一。况今圣朝,群贤在位,才俊汇进,雅颂之作,洋洋盈耳。治音正声,以鸣一代之盛,可谓极矣。乃以瓦砾,敢效金玉,无乃贻雷门布鼓之诮乎?”

      予曰:“无伤也。春风之和而众鸟以鸣,不必朝阳之凤也;秋气之清而候虫以吟,不必丰山之钟也。帝德如天,覆育四海。凡物之被生息而形两仪之间者,莫不得其平而鸣其和。飞鸟遗于上,鸣鹤在于阴。羽者振之,股者动之。巨者其音雄以长,微者其响纤以促。农击于壤,樵唱于林,亦各其志也已,庸何伤乎?”(11)

      文中“或曰”之论,以“圣明统御,一洗胡元陋习,以复中国先王之治”(12)的升平之世自居,借韩愈笔下上古三代善鸣之例,夸耀明朝的泰和气象,而视朝鲜为文明未化的外藩陋邦。权近则抛弃韩愈“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的先设前提,单撷其取譬引类的论说方式,以万物鸣和的周遍之理,阐述各随其志的创作的自洽性与正当性。这一问答或许是出于谋篇布局需要的虚构,却典型地反映了明、鲜交往初期两国士人的文化心理与立场态度。朝鲜士人以万物鸣和的逻辑主张自身的文化主体性,从而也为质疑自鸣不幸的批评传统、阐发鸣其平、鸣其盛的内涵奠定了哲理基础。

      与“海东朱子”李滉并称朝鲜思想界“双璧”的大儒李珥(1536-1584)在《赠崔立之序》中更加系统地阐述了“善鸣”的性理内涵:

      天地之间,万类之有声者,孰使之然乎?草木之丛林也不动,则其体无声者也。有风动之则有声。然则声于草木者,风也。金石之坚顽也不击,则其体亦无声者也。有物击之则有声。然则声于金石者,亦物也。凡万类之振振蠢蠢而有声者,亦必有使之然也。人之生于世也,五脏具乎内,百骸形于外,其本则岂有声哉。有气积于内而发于外,然后为声焉。然则声于人者,气也。声之出,亦非一也。有无用之声,有有用之声。喷嚏鼻唾之类,人声之无用者也。咄嗟言笑之类,人声之有用者也。有用之中,亦有美声恶声,人闻其声而好之则为美声,恶之则为恶声。美声之中,亦有实声虚声,出于口而不著于文则为虚声,出于口而著于文则为实声。实声之中,亦有正者邪者,或似正而邪者,或似邪而正者,人之发其声而好于人,好于人而著于文,著于文而合于正者,谓之善鸣。善鸣之功,厥惟艰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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