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缘情而绮靡”的诗学本体论阐释及其诠释学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建盛,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诗缘情而绮靡”的完整表达体现了这个诗学命题的本体论性质,只有在诗歌创作和理解语境的转变中才能把握这个命题的历史出场的重要性,分析其与“诗言志”的根本差异,且只有从本体论上理解和阐释才能深入把握这个命题的丰富内涵和深刻意义。它从本体论上提出了“诗言说什么”“诗缘什么情”“诗怎样缘情”“诗如何绮靡”等问题,从而升华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理论意义的诗学命题。“诗缘情而绮靡”具有重要的诠释学意义,从本体论诠释学角度看,它体现了诗歌的自律性与表现性的统一、时间性与事件性的统一、情感性与语言性的统一。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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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23)10-0072-13

      “诗缘情”(更准确地说是“诗缘情而绮靡”)是“诗言志”之后中国古典诗学最重要的命题之一。它不仅改变了先秦以来“言志”的诗学阐释传统,且开创了以“缘情绮靡”为主导的诗歌本体论阐释,对中国诗学阐释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形成了中国诗学史上极富张力的“诗缘情”与“诗言志”阐释传统。这种判断当然没有问题。在阐释这个命题时,学者们往往把它视为与“诗言志”有根本区别的命题,即便认为“诗缘情”和“诗言志”有相通之处的论者,也往往着重于两者之间的差异性比较阐释,而未能对其本体论问题做深入探讨。更重要的是,论者们对这个命题的理解和阐释主要聚焦在“诗缘情”上,未能充分阐释“绮靡”在该命题中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只有把“诗缘情而绮靡”作为完整的本体论诗学命题的表达,才能更好地理解它为何是“诗言志”之后一个重要的诗学命题,进而更深刻地阐释“诗缘情”与“诗言志”的相关性和差异性,以及它们在中国诗歌阐释传统中体现的张力结构。本文探讨的重点问题是,中国诗学命题怎样从“隐情”的“诗言志”走向“显情”的“诗缘情”?“诗缘情”包含什么样的诗学本体论维度?为什么“诗缘情而绮靡”的完整表达才是一个真正的诗学本体论命题?

      一、从“隐情”的“诗言志”到“显情”的“诗缘情”

      “诗缘情”和“诗言志”显然是两种有着明显差异性的诗歌理解方式,但两者并非完全对立。从诠释学意义上讲,它们体现了诗歌理解的两种不同的诠释学维度。“诗缘情”固然主“情”,“诗言志”也并非无“情”。事实上,在从“诗言志”向“诗缘情”命题的转变过程中,原先被“诗言志”的实践应用性理解掩盖或者说被功利性理解遮蔽了的“情”,随着诗歌本身的发展和诗歌理解语境的转变而逐步突显出来,不仅隐含在“诗言志”中的“情”逐渐地被人们认识,而且在诗歌理解的新语境中“情”被不断突显为诗歌的本体论内涵,从而实现了从“隐情”的“诗言志”向“显情”的“诗缘情”诗学理解的转变。在这里,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志”和“情”。朱自清把“志”和“情”区分开来理解,他说:“《大序》的作者似乎看出‘言志’一语总关政教,不适用于原是‘缘情’的诗,所以换一个说法来解释。到了《韩诗》及《汉书》时代,看得这情形更明白。便只说‘歌食’‘歌事’,只说‘哀乐之心’,‘各言其伤’,索性不提‘言志’了。可见‘言志’跟‘缘情’到底两样,是不能混为一谈的。”[1](P34)从诗歌的历史演变来看这一理解很有道理,说明了对诗的“政教”理解逐渐退隐而诗的“情感”理解逐渐突显,但他更强调的是“志”的外在功能性内涵。另外一种是对“志”“情”关系的多样性理解。郭绍虞等学者认为:“在我国文学发展过程中,由于‘志’长期被解释成合乎礼教规范的思想,‘情’被视为是与政教对立的‘私情’,因而在诗论中常常出现‘言志’和‘缘情’的对立。有时甚至产生激烈的争辩。唐孔颖达早已看出,‘情’与‘志’是一个东西,‘言志’与‘缘情’并无本质的区别。这种对立的理论主张之所以在文学批评史上出现,其实质则是要求诗歌发挥不同的教育作用,是不同的政治思想要求在文学理论上的反映。”[2](P3)这段话包含了“情”“志”关系的三种不同理解:一是“志”与“情”关系的对立理解;二是“志”与“情”关系的差异性理解;三是“志”与“情”关系合一的理解。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郭绍虞等对“言志”和“缘情”的对立或差异性理解,他是从不同功能目的(教育作用)、不同要求(政治思想)出发所做的理解。如果辩证地思考,从“诗言志”和“诗缘情”两方面来理解诗歌是可能的,于是这里便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诠释学问题,即无论“诗言志”还是“诗缘情”的诗歌理解都与理解者的目的和要求有关,用诠释学的话说,都与理解者的不同诠释学处境或诠释学立场密切相关。把对立或差异性理解归结为“不同的教育作用”和“政治思想要求”有其合理性,但过于狭窄,只注意到了两个命题的实践应用上的功利性理解,未充分考虑两个命题具有的本体论内涵,特别是体现在“诗缘情”命题的阐释上,忽视其真正的本体论维度。因此,无论“情”“志”对立的理解还是“情”“志”合一的看法都值得商榷。实际上,从先秦到魏晋的诗学发展中,存在一个从“隐情”的“言志”理解,向“显情”的“缘情”的理解的发展过程。这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探讨。

      首先,“诗言志”的“志”本身包含“情”的内涵,这为后来“情”“志”一体的理解提供了重要的语义学基础。在这方面,最值得重视的是唐孔颖达“情志一也”的有趣逻辑推衍。《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孔颖达疏:“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3](P2108)在他看来,生于六气的“好恶喜怒哀乐”、审则宜类而制的“六志”与《礼记》规范的“六情”密切相关,而“六志”与“六情”相通,故“六志”即是“六情”。孔颖达对此做了相对复杂的过程性推衍,把生于“六气”的民之“好恶喜怒哀乐”作为“情志”一体的生发点,并经过“六气”到“六艺”而“六志”“六情”的复杂转换过程,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情志一也”的结论。因为最原初的“好恶喜怒哀乐”的民之常情,蕴含在“六艺”和“六志”的各种表现形式中,所以“六艺”抑或“六志”既包含“志”也包含“情”。如果说孔颖达在这里未把“情志一也”直接用于诗歌理解,那么,在《毛诗正义》中,他则把“诗言志”解释为“悦豫之志”“忧愁之志”“哀乐之情感”[4](P270),由此把“诗言志”与不同的“情”“志”直接联系起来。这种推衍和解释对“诗缘情”理解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孔颖达晚半个世纪的李善释陆机《文赋》“缘情”云:“诗以言志,故曰缘情。”[5](P780)这固然是从唐人的诠释学处境出发做的理解,与先秦两汉对“诗言志”的实践应用性理解有很大差异。但至少可以表明,“诗言志”的“志”确实包含“情”的内涵,或者说,人们可以从“言情”角度理解“言志”。这表明,当理解的语境发生了变化,人们能够从“情”来理解《诗经》或诗歌的时候,“言志”中的“情”的内涵便必然会得到凸显,而“志”的功利性内涵逐渐退隐也将成为必然。可以说,孔颖达和李善“情志”一体的看法,便是“诗缘情”已成为普遍共识的语境下对诗所做的理解,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他们从“情”的维度对“志”所做的新理解和新阐发。在这个问题上,现代学者闻一多和朱自清的理解具有代表性。闻一多把“志”解释为“记忆”“怀抱”,认为“情思”“感情”“怀念”“欲慕”等实际上是“无确定界定的心理状态”。他说:“现在看来,似乎应该统名之为陆机《文赋》所谓‘诗缘情而绮靡’之情。”[6](P202)显然,这与孔颖达和李善的观点有着内在一致性。朱自清释“志”时用了闻一多“怀抱”的解释,认为“言志”与“缘情”到底是不同的,但他又认为《诗大序》中的“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吟咏性情”可以视为“‘言志’的同义语”。[1](P34)这种解释似乎有矛盾之处,但实际上并未否定“志”中有“情”的内涵,而恰恰肯定了“一己之穷通”的诗歌出现后,“诗言志”转向了“诗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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