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23)11-0136-10 一 20世纪以来,文学批评对于审美主义兴趣索然。批评家奔走于一个又一个理论迷宫,纷至沓来的概念术语对于审美空间构成强大的压抑。无论是社会历史批评学派、精神分析学派、接受美学还是“语言转向”背景之下的符号学分析,阶级、民族、性别或者“期待视野”“能指的狂欢”分别构筑起严密的逻辑架构,审美逐渐成为无处存身的游魂。20世纪下半叶兴起的“文化研究”加剧了这种状况,五花八门的议题往往绕开基本的审美鉴别:是一部真正的审美杰作,还是三流的玩意儿?审美的标准似乎不再存在。当然,审美主义并未放弃反抗。一个常见的反诘是:宏大的理论体系背后,文学哪儿去了?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毋宁是虚假的繁荣。审美,审美,审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恢复审美主义乃是文学批评的当务之急。 如此表述似乎显示,何谓审美不言而喻。审美主义传统由来已久,批评家的工作毋宁是擦拭种种过剩理论遗留的污垢,还原审美的锐利辨识力。因此,没有多少批评家严格规范审美的内涵,划出审美主义与众多批评学派的边界,陈述一套独一无二的词语。一丝不苟的“研究”程序成为审美的累赘,批评家仅仅兴之所至地发表各种印象、感想或者喟叹、抒情,继而将这些言辞笼统命名为“审美”。文学批评似乎知其然而不屑于解释所以然。但是,文学事实证明,审美并非天才作家的神秘召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相反,审美是作家与读者共同制造的精神事件,包含多种因素的复杂交织与互动。如果说,通常的读者只要像浮士德那样赞叹一句“太美了”,那么,文学批评必须负责进一步解析之所以如此——解析审美如何诞生于作家、作品、读者的奇特联系。当然,解析背后的分类、比较、回溯、评判涉及一系列理论资源。由于各种哲学或者美学的分歧远未达成共识,“何谓审美”可能在批评家心目中意外成为令人困惑的基本问题。 作为这个基本问题的始源,“美”的概念仍在持续生产新的哲学思辨。从毕达哥拉斯学派、柏拉图、休谟到康德、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众多西方哲学家围绕“美”发表了各种见解。“美”是一种对象的感性直观,这个事实获得普遍的认可;然而,对于这些理性主义者说来,“感性”的性质始终是一个令人苦恼的问题。如何赋予“感性”相似于“理性”的意义?许多哲学家为之殚精竭虑。“感性直观”“知性直观”或者“范畴直观”以及“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无不隐含一个意图:如何将“感性”范畴的“美”引渡到普遍意义的平台之上。①哲学思辨之所以仍在持续,一个重要原因恰恰是,理论的引渡仍然存在诸多未竟之处。 鲍姆嘉通奠定了“美学”的学科,aesthetic的词根即是“感觉、感知”。“感觉、感知”收集的零碎感官印象纳入完整的学科构架给予考察与整编,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飞跃。如果将鲍姆嘉通1750年出版的《美学》视为一个学科的标志,那么,这个学科大约一个半世纪之后移入汉语文化圈,王国维是公认的文化使者。哪些历史情势促成了王国维?“美学”的内涵如何与清末民初的汉语语境互动?对于一门人文学科说来,语种的跨越往往意味着异质文化的视野融合,“美学”术语的种种汉译包含了不同知识体系的谨慎试探与复杂的衔接形式。②这个段落的转折多大程度地注入或者修正现今文学批评对于审美的阐释? 显而易见,远在鲍姆嘉通论证“美学”之前,汉语的“美”业已成为习用的词语。老子所谓“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庄子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乃至《说文解字》对于“美”的阐释“甘也,从羊从大”,汉语“美”的内涵与西方的哲学阐述以及鲍姆嘉通的“美学”存在微妙的异同。文学乃至艺术纳入“美”或者“美学”的专属产品,这是19世纪之后的事情。“美”被视为文学乃至艺术的普遍性质既是意义深远的理论概括,同时也可能带来另一种遮蔽。如果仅仅考虑“呼吸”是众多动物的共同生命特征,青蛙、猴子、麻雀与大象之间的区别消失了。相似的理由,普遍性质的“美”不再重视一幅抽象画、一部长篇小说或者一首绝句,一曲交响乐之间的差异。然而,抛开各种文类的不同特征,“审美”的泛泛而谈又能说出什么?对于文学批评说来,徘徊于文学外围的“审美”往往言不及义。 因此,审美的文学批评必须与“文学性”结合起来。然而,这时的“文学性”突然成为一个歧义丛生的概念。一些批评家热衷于丝丝入扣地分析作品之中的人物内心,描述“心灵辩证法”的曲折乃至混沌的“意识流”。相对于那些仅仅将人物视为某种社会共同体——例如,阶级或者民族——象征性符号的文学批评说来,人物的纷杂内心往往是“文学”独树一帜的发现。然而,心理描述是“文学性”的独特标志吗?“即使我们假定一个作家成功地使他的人物的行为带有‘心理学的真理’,我们仍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些‘真理’是否具有艺术上的价值?”所以,韦勒克与沃伦的结论是:“就心理活动及其机制的有意识和系统化的理论而言,心理学对艺术不是必要的,心理学本身也没有艺术上的价值。”③他们认为,文学与心理关系的考察仅仅是文学的“外部研究”——他们的推荐指向了文学的“内部研究”,即文学形式的构成因素,例如谐音、节奏、格律、文体、意象、隐喻、象征、神话、叙事模式、文类,如此等等。文学形式的构成因素才是他们认可的“文学性”。事实上,无论是人物内心、文学形式还是别的什么,不同版本的“文学性”无法向文学批评交付某种统一的“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