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因果性并列构式的构成条件和认知语用理据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克定,河南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外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原文出处: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英语并列连词and可以将两个小句并置起来构成表达因果的并列构式。能够进入这种并列构式的小句必须同时满足四个限制条件,即整句性条件、语义相关性条件、时序性条件和同真性条件。作为一种复合构式,因果性并列构式表达的是一种隐含性因果义。这种隐含性因果义有其认知理据和语用理据。认知理据就是整体对部分的管控作用,即该构式作为整体对其分句的管控作用。语用理据就是部分与部分之间的互动作用,即该构式中两个分句之间的相互语用充实作用。这两个理据协同作用,使因果性并列构式得以成立,并使其以间接方式表达隐含性因果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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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言

      英语中的and是一个意义丰富、用法多样的并列连词(Quirk et al.1985:930),也是最常用的并列连词(Biber et al.2021:83)。这一并列连词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同等语法功能的成分连接起来,构成并列结构。英语中用and连接两个小句所构成的结构叫作并列构式(coordinate construction),可表达8种不同的语义关系,其中之一为因果关系(causal relation)(详见Quirk et al.1985:930-932)。譬如,例(1)中的分句she shot him in the head所述的枪击事件导致了分句he died instantly所述的死亡事件的发生,前者是引发后者的原因,后者为前者引发的结果或后果。这种由and连接而成、表达因果关系的并列构式叫作因果性并列构式(causal coordinate construction)。Carston(1988,2002)、Huddleston & Pullum(2002)、Blakemore & Carston(2005)、Wilson & Sperber(2012)、Clark(2013)、Kanetani(2019)等均认为这种构式所表达的意义属于语用义,但他们未说明这种构式的构成有何限制条件,也未解释这种构式所表达的语用义从何而来。

      (1)She shot him in the head and he died instantly.①

      文旭(2017:51)指出:“把构式研究与语用研究结合起来,既考察构式的形式和意义问题,也考察构式的语用问题,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可见,认知和语用相结合的方法行之有效,要比单一的语用分析或认知分析更具解释力(张克定2016,2018)。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认知和语用相结合的方法,对英语因果性并列构式加以探讨,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英语因果性并列构式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2)这种构式所表达的构式义有何认知和语用理据?

      2.因果性并列构式及其构成条件

      英语因果性并列构式要从形式和语义两方面加以认识。就形式而言,这种构式由并列连词and连接的两个并列小句构成;就语义而言,这种构式表达的并不是单纯的并列关系,而是因果关系。很明显,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是直接表达出来的,而是间接表达出来的,所以,因果性并列构式所表达的因果关系应是一种“隐含义”(implicature)(Grice 1989:24)。由此可知,英语因果性并列构式虽在形式上并列,但在语义上有主次之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构式所编码的原因事件与结果事件相互关联,而因果上“相互关联的事件之间则存在主次关系”(林正军2023:328)。故可以认为,所谓因果性并列构式,就是一种形式上并列、语义上主从,以间接方式表达因果关系的并列结构,如例(2)所示。实际上,这是说话人识解的结果,是说话人将两个事件识解为一个相互关联的复杂事件,并在语言编码时选用and将其连接起来,使用并列构式加以表达的结果。

      (2)She bit him hard and he screamed.

      然而,因果性并列构式的构成并不是由并列连词and把两个小句简单地并置起来就可以的,而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对所提取实例的观察,因果性并列构式的构成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限制条件:整句性条件(full clause condition)、语义相关性条件(semantic correlation condition)、时序性条件(sequentiality condition)和同真性条件(co-true condition)。首先,因果性并列构式的构成要满足整句性条件。也就是说,要构成因果性并列构式,and所连接的两个并列成分(coordinates)必须为“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整句(full clause)”(克里斯特尔2000:150)。譬如,在例(3)和例(4)中,and所连接的两个小句均为完整小句,故满足整句性条件。

      (3)The car hit her and she went flying.

      (4)A police officer fired a warning shot and the crowd dispersed.

      其次,因果性并列构式的构成还要满足语义相关性条件,and所连接的两个并列成分必须在语义上相互关联,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语义链,即构成一个由因致果的“因果场景”(cause-result scenario)(Laqoff 1986),因为任何并列构式都只有在其并列成分之间具有某种相互联系的情况下才能成立(Langacker 2008:409;Croft 2022:465)。譬如,在例(5)中,the tiger bit into her stomach为表示原因的完整小句,she screamed为表示结果的完整小句,前者导致后者的发生,故两者构成了一个语义相互关联的因果场景;同样,例(6)中的the oil got too hot为表示原因的完整小句,the catfish fillets burned up instantly为表示结果的完整小句,后者因前者而发生,故两者也构成了一个语义相互关联的因果场景;因此,例(5)和例(6)都满足了语义相关性条件。

      (5)The tiger bit into her stomach and she scre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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