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基本公共教育在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议题中的优先地位,受到其公共服务属性影响,更深层次还反映了其作为一类教育活动的独特价值。在实现共同富裕背景下,“均等化”作为提供基本公共教育的核心目标,不同学科已经形成共识[1-2]。但是需要追问,与就业、卫生等其他项目相比,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有何特殊内涵?进一步,基本公共教育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具有怎样的价值?党的二十大将“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确立为2035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具体目标。这一组合式表述,既阐明了“人的全面发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二者的密切关系,也蕴含着二者对基本公共教育的作用与价值的共同要求。 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新阶段共同富裕目标以来,各学科就基本公共教育促进共同富裕作用的研究成果丰硕。但综合现有研究发现,各学科对作用价值关注点、政策选择仍存在分歧,对影响认识基本公共教育作用与价值的若干重点问题研究有待深入。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本公共教育获得与公民身份确认的关系问题。21世纪以来关于我国随迁人员子女异地受教育问题,人口学、经济学等学科已经将重点放在各类迁徙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获得上,提出了促进公共服务与人口流动实现平衡等具体问题[3-4]。有研究指出,在经济增长要素资源发生转变条件下,地方政府的政策倾向应从“经济增长优先”转变为“公共服务优先”[5]。但是相关政策建议落实仍面临障碍,农业转移人口在基本公共教育方面仍难以获得同等待遇,反映了迁徙流动人口的“公民身份”在现实的权利享有上并未得到确认。二是基本公共教育对于缩小不同经济社会背景个体能力差距的作用机制。有研究通过分析发达国家经验指出,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是教育共享能够促进经济收敛和收入平等[2]。就作用机制,人力资本理论成为解释教育经济价值的主导理论。新人力资本理论主张将非认知能力纳入研究范围,强调生命周期早期形成的人力资本对个体经济与社会行为的显著影响[6]。社会学与之有别,主张教育具有促进社会流动、实现个体阶层跃升的功能,将重点放在教育对于促进代内、代际社会流动的影响以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技术目标[7-8]。在共同富裕语境下现有研究欠缺的是,如何认识能力差距对劳动生产率乃至群体财富和收入公平的影响,深化基本公共教育对改变不同经济社会背景个体能力差距的认识。三是基本公共教育对社会群体认同、国家认同效果具有的影响。有研究指出,过度强调和追求教育的经济产出会抑制人文投入作用、人文产出水平,最终导致教育目标偏离以及教育全产出水平的不足[9]。与此同时,关于学校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国家认同作用的研究引起了研究者关注[10]。但是,公民意识、社会认同等素养是身份感、能力条件、教育传授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有研究较为关注国家认同教育的途径、方法,对于“身份”“能力”等影响认同效果的因素与“教育”的相互影响的机制有待重视。 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是否深入,影响基本公共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的价值实现与政策选择。本研究试图借鉴不同学科理论已有成果和方法优势,对基本公共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的价值及其如何实现进行综合探讨。主要任务包括:基本公共教育促进共同富裕,存在哪些作用方式?其价值发生遵循怎样的逻辑?这种逻辑将如何影响行动选择和政策设计? 二、基本公共教育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作用方式 (一)不同学科视野中“基本公共教育”的属性特征 基本公共教育属于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按照萨缪尔森等的定义,公共产品是“不论个人是否愿意消费,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11],具有消费非竞争性、受益非排他性及效用不可分割性等特征。由于在提供机制上无法排除他人参与共享、边际成本为零等因素影响,基本公共教育通常由政府提供。政策意义上,“基本公共教育”是在个体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获得情况下,由政府负责提供的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公共教育服务。在教育学、心理学已有系统认识的基础上,各学科对基本公共教育属性形成了如下认识:一是作为“再分配物品”的基本公共教育。这种认识主要受福利国家理论影响,将基本公共教育视为由国家为公民提供的、与公民社会权利实现联系在一起的一项福利。从支出方式看,作为再分配物品的基本公共教育属于“由集体组织及支付的服务”[12]。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我国现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服务和相关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共四大类9个项目。二是作为提升人口质量方式的基本公共教育。这种认识主要受人力资本理论影响,舒尔茨认为,学校教育与家庭照料、卫生保健计划属于一种“后天获得的、有价值的,并且能够借适当的投资而增长的人口质量因素”[13]31。由此,基本公共教育直接影响个体知识、技能获得,也影响个体后续接受其他教育、参与社会生产的效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报告中将基础教育解释为“每一个人都应能获益于旨在满足其基本学习需要的受教育机会”。三是作为促进社会团结方式的基本公共教育。这种认识源自社会学功能主义的思想,直接得到了涂尔干社会团结理论的支持。涂尔干认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于通过向下一代传递共同价值观促进社会有机团结程度提高。教育的社会团结作用的具体作用表现为:通过强化道德纲领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责任和义务,“有助于缓解过于激烈的个体主义竞争给社会团结带来的危害”[14]。此外这种认识还受到公法理论影响,认为公共服务因其团结社会成员的功能而成为公法的基础。公共服务学派创始人、法国学者狄骥据此将“公共服务”定义为“任何因其与社会团结的实现与促进不可分割、而必须由政府来加以规范和控制的活动”[15]。基于这一视角,基本公共教育的作用表现为:通过发展社会情感技能和伦理意识,促进个体融入集体活动、适应未来参与社会劳动,进一步还影响个体的社会认同与国家认同。世界银行将这些目标表述为:“赋予学生公民技能、鼓励具有公民责任心的价值观,以及促进社会凝聚力”[16]24。针对某一具体国家,基本公共教育制度总是反映政治制度要求,承担着一个国家核心价值观宣传、青少年意识形态教育的任务。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是传播国家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的重点阶段,担负着统筹设计重大主题教育进课程教材等任务[17]。